第三百六十八章 目无法度,莫此为甚!(求订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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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认为坑杀不妥。”

“自焚书令颁行以来,陛下苦心老臣尽知也,然连番事态迭起,若是此时再对儒家施以重刑,只恐令天下士人非议,而地方郡县本就与朝廷离心离德,此举只会让地方官署无所措手足。”

“老臣请陛下三思。”

“李斯不敢苟同胡奉常所言。”李斯道:“当初陛下为谨慎计,以‘制曰’颁行焚书令,老臣当时未尝异议也,然树欲静而风不止,现在天下动荡频发,朝廷退一步,复辟势力必进百步,老臣之见,儒家之事当从重从严。”

“尤其是孔门一脉!”

“何以?”

“孔儒为儒家大旗,其在天下士人心中威望甚高,其一旦与六国复辟势力沆瀣一气,必会让复辟势力影响力大增,也势必会成为复辟势力之道义大旗。”

“不严惩不足以正视听!”

“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儒家跟我大秦从来都不是一条道上的。”

“儒家之所以这么固执的反秦,根本只在两处。”

“一则儒家是不以民众处境为根基,也不以公平正义为大道。”

“儒家主张的是‘爱有差等’、‘贵贱有序,亲疏有别’,因而儒家推崇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这些都与秦政秦法背道而驰。”

“秦政使黔首皆有田,使奴隶能脱籍成平民,甚至成有爵者,而这与儒家推崇的世袭法外特权截然不同。”

“二则。”

“儒家自古偏狭迂腐,恩怨之心极重。”

“儒家也最为记仇,甚至称得上是睚眦必报,秦政为儒家所恶、所恨,此恩怨之心很难消融,而今儒家所犯之罪,足以让儒家遭受灭顶之灾,新仇旧恨,儒家只怕会恨秦入骨。”

“与其纠缠不休,臣建议将其彻底灭绝!!!”

话音落下。

四周大见肃杀之气。

就算是冯劫都不由面露惊愕。

他虽然力荐坑杀,但并没有想过要将儒家赶尽杀绝,更没有想过直接灭其道统,李斯却是直言,要将儒家彻底斩尽。

此言实在有些过火。

李斯对四周众人的目光浑然不觉。

继续道:

“这次儒生是被地方官员举发,据臣后面得知,孔鲋主事学宫期间,就曾暗中跟六国贵族多有勾连,也曾参与六国贵族公子的宴会论学,更曾邀诸多儒生与宴。”

“由此可见,儒家背离朝廷,非是眼下,而是由来已久。”

“这次私学之事更甚,这已是在挑衅大秦律法,而且这次牵涉的儒生之众,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几乎天下所有儒生都有涉猎,难道这些儒生不知大秦严禁私学?”

“自然不可能。”

“他们知道,而且十分清楚。”

“上次咸阳之事,儒家之士悉数逃亡,这已是无视了法度,而今更是在地方广开私学,只怕他们的眼中早就没有了法度,更是早就不把自己视为大秦臣民了。”

“目无法度,莫此为甚!”

“而且这已非是一人、十人,而是近乎所有儒生,若是不对他们予以严惩,岂非是在教唆天下所有人目无法纪?长此以往,大秦的律法岂非成为空文?”

“大秦以法立国,天下却成了无法之地,这岂非成笑话?”

“而且儒家触法之深前所未见。”

“其一,儒家博士身举高爵,不辞官而擅自逃国,死罪也!”

“其二,抗法而私藏并传播诗书,死罪也!”

“其三,以古非今,鼓噪复辟,妄议大政,灭族之罪也!”

“其四,裹挟儒生隐匿授学,意在鼓噪民变,灭罪之罪也!”

“其五,儒家于各地开设私学,各地儒生不仅不举发报官,反而互相遮蔽,连坐其罪,同死罪也。”

“如此多的大罪,儒生谁人无辜?”

“大秦法不二出,天下例无法外之人,儒家不思陛下善待之恩,已悉数沦为复辟鹰犬,此足证明儒家已无可救药也,若不依法处置,大秦法统何在?!”

“臣认为无论是勾结六国贵族复辟,还是在各地广开私学,都足以被定为死罪,数罪并罚,岂能不一并强硬对之?”

“涉事者,当杀!”

“不大杀复辟人犯,天下难安!”

四下安静。

胡毋敬发如霜雪的头颅微微颤抖着,他依旧是不赞成大杀儒家,只是李斯话已至此,他也不好再劝阻。

嬴政的神色早已恢复如常,平静道:“大秦法行在先,触法理当惩治,儒家不愿为大秦兴盛之旗帜,还反转投复辟一方,践踏律法,朕便依法对儒家予以严惩以告诫天下。”

“任谁要复辟,先得踏过大秦法制这一关!”

“依法刑处,一人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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