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百四十六章 人力不可抗拒(1 / 2)
出了正月,天气就日渐暖和起来,春回大地,阳光倾洒,遍地花开,春日里的杭城怎一个美字了得?
然而凌云实业的气氛却不怎么美好,原因还是郑玉宁那批货,倒也不是完全没有进展,事实上,厂家的货已经按照客户要求做好并且送到港口。
然而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原计划开船这天遇到了大雾,大连港封港了!
湾湾客户李先生是秦董事长的朋友,李先生这段时间几乎每天打电话给秦董事长。
秦董事长挨了骂就打电话给林总。
林总挨了骂就全公司有份,人人自危。
郑玉宁一得到封港的消息,简直急疯了,她一大早打了三个电话给货代,非让他们给个准确开船时间,好让她交差。
货代很无辜,“郑小姐,这不是我们想什么时候开船的问题,大连港起了大雾,整个港口都封闭了,所有的船进不得也出不得,你跟客户解释一下,客户肯定理解的。”
郑玉宁一听到让她跟客户解释就抓狂,“我的货进仓都一个星期了,说好今天开船,我昨天还打电话跟你确认,你说没有问题的,今天肯定开船,怎么又不开了呢?”
货代无可奈何,“郑小姐,昨天白天大连的天气很好,我们当然说没问题,谁知道夜里开始起雾了。大雾封港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的,开不开船更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是啊,大雾,封港,这种事要怪也只能怪老天爷吧?
郑玉宁只得退而求其次,“我没说这是你们的问题,可你总该给我一个准确的开航时间吧?”
“关键是这雾不知道多久能散,要是明天天气好了,明天就能开船。可是它要是一直不散,我们只能一直等着。你非让我现在说哪天开航,我也说不上来”
天气这种事,气象局都说不准,货代怎么说得准?
郑玉宁很是为难,“可是客户天天催,老板也天天问,我总不能和他们说我也不知道船什么时候开吧?”
货代安慰道:“大连港大雾,封港这种事,实话实说就好了。客户到哪里打听都是这个结果,一般不会怪到你头上来的。”
话是这么说,但李先生不是一般客户!
他就像会喷火的暴龙!
郑玉宁早就领教过了,反正她现在说什么都不敢和李先生说船原本计划今天开结果又不开了,至于什么时候开,没人知道,这样的话。
她向林瑶投去一个求助的眼神,可惜人家并没有收到信号。
“咳咳!”
郑玉宁清了清嗓子,准备林瑶让主动跟她搭话。
不过很可惜,林瑶依然没有什么反应。
她们可是邻座啊,林瑶怎么可能没听到她电话里说的事?
既然听到了,总该吱一声吧?
一声不吭算什么意思?
难道在等着看她的笑话?
想的美!
郑玉宁心里很不爽,她不爽的时候也不希望看到别人爽。
她准备向林总举报,林瑶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看与工作无关的书!
说来也怪,林瑶手上的订单明明比其他人加起来还多得多,可是大家都挺忙的,林瑶却不怎么忙。
她现在每天准点下班不说,上班时间也显得很悠闲,而且一天比一天闲。
这不科学!
尽管郑玉宁很想立刻就去林云那里说一说这些事,不过,她知道,当务之急是李先生这批货。
她想了想,决定先向林云汇报一下。
有机会的话,再给林总上上眼药!
看到郑玉宁放弃找自己求助的念头,转而去敲总经理室的门。
林瑶松了口气,她并不是不想帮郑玉宁,只是现在为时已晚。
为什么这么说呢?
在国际贸易中,有一项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条款(ForceMajeureClause)。
依据《公约》规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而不承担责任。
但他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①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
②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
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
③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
郑玉宁如果去年遇到这种情况,那绝对属于不可抗力,可以与客户据理力争,现如今么……
客户肯定不会接受这种说法。
原因是,这批货本该在年前出运!
如果没有延期,那么就不会遇到大雾封港。
造成出货延期,郑玉宁应当担负起一部分责任。
到最后,责任还是在她身上。
既然是郑玉宁自己造成的,没道理让林瑶来帮她擦屁股。
林瑶可不希望以后有收拾不完的烂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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