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错过最爱的那一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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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东圳一个人从B城马不停蹄地开车赶过来,他心急如焚,担心她会一直那么哭下去。他按照写意留的地址,在游乐场找到她。没想到,那个时候的写意,神色恬静地坐在公园的木椅上,和前面的几个小朋友说话,神色已经平静下来,全然没有电话中的失态。她和那些小孩几分钟就混熟了,一起猜字谜,赢的人分糖吃。

有个胖乎乎的小孩四处找了根枯树的枝丫,问:“阿姨,你说这是什么?”

“木棍。”写意说。

“四个字的。”

写意想了想:“一根木棍。”

确实是四个字,她从小就这样,无厘头,捉弄人是一流。

詹东圳在旁边看得只摇头想笑。

果然,她的答案让小胖有些措手不及,急忙摆手说:“不是不是,不是这个意思,就是用四个字说的那种话。”

“那叫成语。”写意乐了。

“对,对,就是成语,怎么说?”

这下可考倒她了,她侧了侧头,蹙着眉,“不知道。”太难猜了。

小胖扬扬得意地说:“这叫完好无损。”

然后,他又将枝丫折了一下,树皮还没掐断,继续说:“这是藕断丝连。”

写意听到,笑了笑,接过那棍子,一下子掰成两截,问:“那阿姨考你,这是什么成语?”

小胖挠了挠头,眉毛拧在一起,摇头说:“老师还没教,我不知道。”

写意眨了眨眼睛说:“这是一刀两断。”

嗖嗖的秋风吹乱她的头发,她恢复往常一般,唯一哭过的痕迹只是那双红肿的眼睛。她一直坚强得要命,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落过泪,哪怕是父母去世的时候。

他见孩子们拿着糖离开,才走向她:“你干吗对着电话哭得稀里哗啦的?”

“那是因为我牙疼。”她说。

詹东圳替她在B城找了个僻静的住处,让她一个人住。写意关掉手机,拒绝看电视,不买报纸,窝在詹东圳的公寓里。牙疼果真来得凶猛,因为牙龈发炎,她整个脸都肿了起来,只好出门去药店买药,药店推荐了一大堆品种。

她皱眉,“不是我以前吃的那种。”

“以前吃的是什么?”药店的人问她。

她怔了怔,“我……不知道。”

在回家的路上,写意突然打了车去西郊东山的墓地。写意远远地看见那两座墓碑,从上数下来,路边第三个和四个。左边是父亲,右边是母亲。母亲不是他合法的妻子,为了尊重任姨,没有用双棺让他们葬在一起。照片上是父亲笑着的样子,他和她一样,只有一个酒窝。小时候,她那么调皮,那么捣蛋,可是父亲提起她的时候,依然很自豪,总说:“我的写意,我的写意……”

以至于写晴那么讨厌她。

所以,写晴说:“别以为爸爸叫你回来,你就是沈家的人了。告诉你,无论沈家的财产,甚至是詹东圳,我都不会让你分去半点。”

她当时淡淡地一笑,她什么都不要,只要她的阿衍。

在德国,有阿衍。

厉择良永远是人群中最出色的那个,在金发碧眼的人群中,他那样的亚裔却仍然惹人注目。修长的身材,眼睛是内双,头发修得刚好,不太长也不太短。每次剪完头发之后,耳后的皮肤会暂时暴露在空气中几天,白皙而且细腻。和那些打着耳洞,头发梳成莫西干样式,身上飘荡着刺鼻体味的白种年轻人完全不一样。每逢遇见女人对厉择良侧目,她便拉住他的袖子说:“我一定要把你盯紧点。”

写意去的那会儿,他已经在投资股票,和朋友合作开公司,常年开车往返于法兰克福和海德堡之间。他的脾气并不如现在这般古怪,只是有些寡言,为人很低调,这也是早被写意熟知的个性。她来得突然,德语不好,费了很多时间在语言上,也因为如此除了学校一般不出门,所以,一般都是他带食材回来做给她吃。

那天,厉择良又去了法兰克福,晚上不会回来。德国的冬天来得特别早,也比B城要冷得多,四点多就黑了大半。写意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可惜又将手套和帽子忘在了图书馆。随着暮色深沉,气温也急剧下降,冻得她够呛。她又懒得绕回去取东西,于是一个人抄近路,想从小巷里尽快赶回家。整个巷子里只有她一个人,脚步踩在雪上咯吱咯吱的,好像有回音。她走到一半,才开始害怕,紧张地回头去看,有些慌。

再一次转头以后,发现远远的前方急匆匆地走来一个人。她心中一紧,就怕遇见醉酒的流浪汉,于是将一钱不值的手袋朝胸前挪了挪,使劲攥住。眼看那人越走越近,她停下来,心提到嗓子眼,几乎想回头撒腿就跑。

就在这个时候,那人放慢了脚步,用中文喊了一句:“写意?”

那一瞬间,写意一呆,随即几乎是飞奔着跑去,扑在他的怀里,“阿衍!”

“你一个人怎么不走大街?”他说话的时候气喘吁吁的,好像从别的地方急忙赶来的。到了灯光下,写意才看到他走得急,在那么冷的天气里,额头居然冒出细密的汗。

“你下午说你不回来啊?”

“忙完了就回来了。”

下午下了大雪,他在法兰克福的时候突然想到不知道这么冷的天气留她一个人在家会怎么样,于是,他开了一个小时的车回家,发现家里没人,又朝图书馆这边找来。

“那你来接我?”写意侧头问他。

他板着脸,没有回答。

写意乐呵呵地哈热气来搓手,她没戴手套,衣服上也没兜,所以十指已经冻成红色。

“手套呢?”他问。

“忘在学校了。”她说。

“什么时候长点记性,丢三落四的。”

他说完,将她的手捂在掌中搓了搓,他的手平时有些凉,可在那个时候却是暖暖的。

她傻傻地笑,“阿衍,你真好。”

他一抬头,才注意到她只穿着羽绒服,帽子围巾都没戴,便放开她的手,将自己的围巾取下来为她套上。

“哪儿还冷?”他问。

“手冷。”她撒娇。

这下他没辙了,他不习惯戴手套,冬天里手都是揣在兜里。于是,他解开大衣的纽扣,准备替她披上。

“不要,我哪儿有那么娇气,要是惹得你感冒了,更折腾。”

写意眼珠子一转,“这样吧!”

她抓住他的右手,一起揣在了他的大衣口袋里。他当时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大衣,兜里都是他刚才焐热的温度。

她的左手,和他的右手,同时将那个口袋撑得鼓鼓的。

然后,写意嘻嘻地冲他笑,“这样就好了。”

她的五指从厉择良的指缝中穿过去,顺利地与他扣在一起。厉择良的手不经意间似乎僵了僵,紧接着,他没有刻意地迎合,也没有刻意地抗拒,只是那么自然而然地摩挲了几下,将温暖传递给她。

接着,她抬起自己晾在外面的另一只手,嘟囔着说:“对不起啊,右手小姐。阿衍的右手写出来的字很漂亮的,所以写意就先握他的右手了。不过,等一会儿阿衍就会来暖和你的。”

厉择良哑然失笑。于是,两个人就这么一起并肩回家了。不知道是走得急,还是气温突然升高了,或者是她紧张的缘故,握着厉择良的那只手的掌心开始有汗。她想伸出来擦一擦,却又不敢。她怕自己轻轻一动,惊动了他,再也不肯让她握。

那是他们第一次牵手,要不是她厚着脸皮冒出这么一个主意,还不知道是不是要等到猴年马月去了。从第一次相识到第一次牵手,居然经过了七年。

过了一会儿,他问:“那只手不要了吗?”

“什么?”

“你的右手。”

“要!”

于是两人调了个方向,换手又牵了一次。

写意一路喜滋滋地笑。

“乐什么?”他问。

“没什么啊,没捡到钱。”写意敛了笑,学着他平时的样子,板着脸说。

其实,她在心里琢磨着,是不是以后就一律不买手套了。

厉择良还有一个爱好,便是看球。她很难想象,他那样内敛的一个人,怎么对那种运动感兴趣,虽然知道他从来不玩儿。他倒不是很狂热的那种,只是周六都会空一点时间打开电视机看当地的转播。他看球的时候,沏一杯茶坐在那里,一个人静静地看。每逢他看到激动之处,握紧拳头,会一下子站起来,再缓缓坐下。

“他们踢来踢去老是不进,多烦啊。这么多人抢一个球,不如让裁判一次多发几个。”

他冷冷地瞥了她一眼。

她立刻噤声。

才过了一会儿,她在旁边就又开始坐不住了。

“难道你选德国的原因,是为了看球?”她问。

“那我来看球,你来做什么?”他反问。

“……”

写意瞅了瞅他,这个问题问得很没有挑战性,难道他还不知道她是来做什么的?

那个周末,刚好是圣诞节前的最后一轮球赛,他开车载她去临近的法兰克福一起看现场。临走的时候,她背了个小包,将所有需要的东西带齐了,出发。

他突然问:“手套带了吗?”

“啊,”写意故意说,“我好像忘带了!”

“我明明见你放在椅子上的。”他说。

“是吗?”她装傻。

“是的。”他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递给她赶快回去拿的眼神。

奸计还没开始实行,就被识破了。她哀怨地看了看他,却不得不遵命。她从来没有去现场看过球赛。他们的位置很靠前,正好坐在主场球迷的中间。写意抬起双手,跟着他们学那些手势和口号,全然是一副投入的样子,再也没有抱怨无聊。中场下起雨,幸好她穿着雨衣,他戴着鸭舌帽。当主队进球的时候,写意和旁边的球迷一起蹦起来。

她抓住厉择良的手,兴奋地大叫。

他微微一笑,拉住她,“别喊了,嗓子喊哑了。”

那场比赛,升班马法兰克福奇迹一般力克卫冕冠军拜仁慕尼黑,场外天寒地冻还飘起了纷纷的雨雪,球场内的热情却一浪高过一浪。主裁终场哨声吹起的那个瞬间,大家都欢腾起来。旁边的一个和写意击掌庆祝的德国球迷,激动地将手上的队标围巾绕在写意的脖子上,大喊:“Siehabenunsglueckmitgebracht!(译:你给我们带来了好运!)”说完,毫无征兆地捧起她脸,在脸蛋上狠狠地亲了一口。写意心里也乐得很,还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她随即跟着那群人一起高歌一起退场,上了一级台阶,发现厉择良还留在后面,帽子压得低低的,瞧不到眼睛。

她伸手准备碰他下,说:“阿衍?走了。”

就在她碰到他胳膊的那个瞬间,他拉过她,将脸凑过来。

她刚才上了一级的台阶,显得还比他略高一点,所以需要他稍微抬头,她雨衣上的帽子还戴着,因此耳朵能听见雨滴打在雨衣上滴滴答答的声音。她看见他靠过来的脸,些许一怔,转瞬之后才明白他要做什么。旁边有球迷在霏霏细雨中燃起烟花,庆祝主队的胜利,还有很多人久久不愿意走,球员刚刚致谢,于是他们主动掀起一波又一波的人浪。

他就站在这些人之间,在过道上,脸渐渐地接近她。写意睁大眼睛,呆呆地望着他那双凝视着自己的双眸,不自觉地微微张开双唇。没想到半空中,两人的动作被阻,因为他的鸭舌帽帽檐正好戳到写意的眉骨上,她吃痛地眯了眯眼睛。他随即迟疑了一下,神情一顿,挪开脸,却没有再来第二次。写意也是茫然了一阵,之后却又隐隐觉得失落。她平时大大咧咧,可惜骨子里还是没有那么开放。前一分钟被其他人亲了一口,当时还毫不介意,可是当对象突然换成厉择良以后,她居然一下子害羞起来。

回程的路上,写意开车。她学了车,因为医生说自己开车的话会让晕车的症状缓解。厉择良平时有些懒散,既然有人乐意开车,自然用不到他。回去的厉择良盖着帽子,遮住脸,坐在副驾座上,似乎是在闭眼睡觉。两人除了必要的那几句,竟然没怎么说话。几个同去看球的朋友心里高兴,回到海德堡又找酒吧喝酒,自然也拉了他俩去。

“我也要啤酒!”写意跟着大家一起喊。

厉择良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她立刻不情愿地蹙了蹙眉头,口是心非地纠正说:“怎么可能呢,我滴酒不沾的,只喝苏打水。”

厉择良恰好在酒吧遇见熟人,两男一女。那女姓董,据说是某市市长家的千金,长得极为乖巧。写意见过她几次,每次看见厉择良几乎每句话必以“择良哥哥”这个称呼作为开头。

写意理所当然地非常不喜欢她。那位董小姐不知道听旁边两个男的说了什么,望着厉择良掩住嘴轻轻笑。那双片刻不离厉择良的眼睛,在写意看来,真应该挖出来熬汤。

她越想越气愤,大叫:“我要啤酒!”叫完以后,再看了一眼厉择良,她的举动根本就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她赌气一般,拿起杯子咕噜咕噜地喝下去。待厉择良和人寒暄完回头一看,写意居然已经在喝第二扎啤酒了。她的酒量一直很浅,就连喝家乡的米酒也会醺醺然,所以,啤酒下肚脸蛋已经醉得通红。她将下巴磕在吧台上,眼神发直,此刻闷闷不乐地卷起食指有一下没一下地弹着那啤酒杯。最后,他半搀半扶地将她带回去。她这个人一醉就睡觉,当然半醉的时候却是最啰唆的。烂醉如泥的写意仍然不忘气鼓鼓地唠叨。

“干吗不经我同意就叫你择良?”

“‘哥哥’这两个字,也是她能随便喊的?”

“恶心不恶心。”

“讨厌,真讨厌。”

“下次把舌头也切下来。”

“不熬汤了,让阿衍红烧比较好吃。”

“什么乱七八糟的。”他摇头,然后掏钥匙开门。

他刚一放手,她就歪到一边去了。他没办法,只好将她架在怀中,下巴正好抵在她的额头上。

她皱了皱眉说:“你的胡子扎到我了。”

他不禁微微一笑,挪开下巴,将钥匙插进锁孔里。

写意傻傻地看着他的笑脸,趁着门打开的一刹那,她突然踮起脚尖,抬手拽住他的衣领,就那么仰头主动地吻了。她吻得那么青涩,几乎就是啄了下他的唇。

放开他以后,写意居然伸舌头舔了下自己唇,心满意足地说:“好……软。”那表情活脱脱就是一只偷腥成功的醉猫。

白天两人没吻成,这下终于成了,一只叫写意的猫好歹解了馋。

他别过脸去,尴尬地咳嗽了两声,说:“进屋吧。”说完,他将写意搀进去,放在沙发上,正要起身脱外套,却被写意抓住衣襟。

“干吗?”他问。

“你不可以被别人抢走。”她黯然地说。

他顿了顿,顺势坐在她的旁边,挑了挑眉说:“看来你一点儿都没喝醉。”

写意一下子红了脸,急着说:“我怎么没醉了?我就是喝醉……”话到这里,她突然觉得自己的解释反倒是画蛇添足。

她再看一眼厉择良。这男人正在很努力地忍笑,那模样完全是戳穿她把戏后的幸灾乐祸。她一时恼羞成怒,扑过去张嘴就想狠狠地咬他一口,可惜一下子没想到落嘴点,就见下巴的角度比较好下手,于是张大嘴咬了他的下巴。让她意外的是,口感竟然那么好,所以忍不住多咬了两下。哪知她的虎牙很尖,咬人的时候虽然没有使劲,却也疼得他两条眉毛都皱在了一起,她笑得咯咯的。

“写意。”他揉着下巴。

“嗯?”

“咬疼我了。”他说。

“怎么会呢,我轻轻咬的。”她虽然嘴上那么说,但还是忍不住凑过去仔细看了下,果然在下巴的皮肤上有了几个浅浅的牙印。

写意内疚地嘟起嘴巴,又用指尖摸了摸那几个牙印,“阿衍,对不起……”然后很孩子气地朝它们吹了吹气。

她的手指落在皮肤上面痒酥酥的,脸蛋近在咫尺,嘴唇噘起一点儿轻轻吹气,那气息扰乱了他的心绪。他心神一荡侧下头,封住了她的嘴。写意先是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渐渐地才缓过来。这和她那蜻蜓点水一般的吻截然不同,几秒钟就破坏了她呼吸的节奏。

他的吻有些生疏,丝毫不敢长驱直入地探入她的口中,只是浅浅地舔吸。怀中的写意努力地调整了下自己的呼吸,然后将手搭在他的肩上,微微张开嘴,青涩而又美好地回应了他。

他的嘴角露出一丝极淡的笑意,拥住她的手臂加了些力,使她更贴近自己。缠绵之间,她的脑子从一种半清醒状态变得晕乎乎的,仿佛一下子站在了云端,一下子又觉得自己像含着一块浓情的巧克力,那种丝柔顺滑的感觉在舌尖依依不舍地停留着,然后一点一点地化开。

这一次,她好像是真的醉了。

彼此的唇舌终于相离,她怯怯地睁开眼,却又不敢看他的脸,轻喘着依在他胸前,而唇上的那种柔软的触感也久久地停留着。

厉择良定了定心神,缓缓地说:“门口那个不算,这个才是初吻。”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他黑了脸。

侯小东曾经对她说,厉择良是人类中一种不太容易亲近的种族,但是当他一旦不排斥你接近的话,就说明你已经成功了一半。

现在看来,她好像成功了另一半。

就是那么一个吻,好像突然就拉近了她和他的许多距离,直到那日,写意才知道原来她的一切辛苦都没有白费。他也是喜欢她的。从此,跟屁虫升级成了女朋友,农奴翻身做了主人。写意喜滋滋地迎来了新的一天,可惜,过了几天以后,她发现女朋友和跟屁虫的待遇好像没什么区别。他还是会对她凶,而且管东管西的。

只是……好像又有那么一点点不一样。

元旦的头一天,厉择良带着写意,和几个熟识的留学生凑在一起,开车去杜塞尔多夫看新年倒计时。快到凌晨的时候,走到莱茵河边,等着倒计时的人已经挤得水泄不通,虽然有些蒙蒙细雨,但是人们的热情丝毫不减。写意也兴奋地和其他人一起乱蹦乱跳,他宠溺地任由她闹。莱茵河边有出名的酒吧街,一家接一家,满是从周边来迎接跨年倒计时的人。半夜温度下降得厉害,大家凑在一起,一边等着新年的到来,一边站着拼酒。

厉择良却拦着写意,不许她喝酒取暖。她闷闷不乐地瞅着他。

“难道我就不怕冷?”本来一说话,吐气就能成一团白雾,她为了强调气温很低,还刻意地使劲哈了几口热气出来证明一下。

后来写意牵着他,离开集体,单独跑到桥上去。

“莱茵河就从我的脚下流过去耶!”

这一河段的莱茵河比以前写意看到的要宽得多,加之在这样的气氛下,她更加觉得兴奋。她趴在栏杆上,朝下面探头,河面上正好可以看到自己在桥面路灯下映出来的影子,开始还觉得好玩,多看了几分钟就觉得头晕。

桥上的风更大,冻得她缩脖子。厉择良随手解开大衣的纽扣,从后面将她裹了进去。写意怔了一下,自然而然地靠在他的怀里,他正好将下巴抵在她的头顶,那样亲密。凌厉的寒风四处乱窜,可是此刻的写意却觉得暖烘烘的。有的人已经等不及了,自己点燃了烟火。

“阿衍。”她叫他。

“嗯?”

“我觉得,我好像很幸福。”写意轻轻说道。

可在那么嘈杂的气氛中,不知道他听见没有。她不知道为什么一年后,他可以那么云淡风轻地毁掉这一切。若是要一个人为了爱倾家荡产、众叛亲离的话,那是不切实际的。这个,她明白,她不存有那种奢望。可是,如果说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她的话,她不相信。

写意原本坐在墓碑前面,眼见天色渐晚。她站起来一转身,发现詹东圳在不远处。詹东圳回去找不到她,第一念头就是写意跑到这里来了,一看果真不错。

“东正没有垮吧?”她问。

“还好。”他笑笑。

“没骗我?”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说。

“少来,以前我出车祸之后,你不就骗了我?趁着我想不起来,还给我编排了一个混血男友,也亏你想得出来。”

詹东圳嘿嘿一笑,不好意思接话。无论是写意,还是他们,都将那次的事情称为车祸。其实,彼此都知道,那不是车祸。车子冲出马路,没有一点儿刹车的迹象,完全是直冲冲地从路上朝着河边的悬崖冲下去。现场所有的迹象表明,她不是深度醉酒,就是企图自杀。

她不喝酒,那明显就是第二种。

厉择良去了趟德国,他们见了面之后,写意就开车出了车祸。幸好有人报警,还把她从水里救了起来。晕迷了两天的写意醒过来,就什么也不记得了。可是她看到他的时候,歪着头迟疑了下,口里试探地问:“冬冬?你是冬冬?”那一刻的詹东圳简直无法形容自己有多喜欢听见她叫这个曾被自己唾弃的绰号。

原来她记得他,只是丢失了成年后的记忆,还有和某个人共度的那些时光。

写意记得,最后那一天自己开着车,对着电话淡淡说:“大二时我看过一部电影叫《天堂电影院》,里面的老人对男主角讲了个故事,我挺想讲给你听的。”

“写意!”他在电话另一头打断她,并且下令,“你马上停车!”

“阿衍,听我说好不好?唯一听我一次好不好?听我说完。”她的语气出奇的平静,平静中带着一种绝望。

“有一次,国王为女儿开宴会。有个士兵在一旁站岗,看到公主经过他的面前。公主是个绝色佳人,士兵一下子爱上了公主。但卑微的士兵,怎么配得上国王的女儿?有一天,他终于设法接近公主,并告诉她没有她,他活不下去。公主对士兵说:‘如果你能等我一百天,且日日夜夜在阳台下等我,百日之后,我就是你的。’听了这话,士兵就在阳台下等候,一天、两天、十天、二十天……公主每天晚上都往外望,他都伫立通宵。风吹雨打都阻止不了他,乌鸦停在他头上,蜜蜂叮他,他都一动不动。但是在第九十天的时候,士兵全身已经苍白消瘦,眼泪从眼眶里流了出来,他已经支撑不住了,甚至连睡觉的力气都没有了。公主一直注视着他。最后,在第九十九天的晚上,士兵站起来提起椅子,走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说完这个故事肯定会哭,可惜她眨了眨双眼,眼眶里居然没有泪,电话那一边的厉择良没有说话。

“以前一直弄不懂为什么他要走,为什么不等到第二天。而今我才想到,是不是他们已经错过最爱的那一刻。爱情是公平的,如果一直付出的话也会累。那个士兵第九十九天夜里离开的时候,公主的心是不是很痛?如果她会心痛的话,那么为什么不在那之前就推开窗户让士兵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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