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耽美文中的炮灰花魁(1)(1 / 2)
云端城繁华如梦,纸醉金迷,城中画坊花楼遍地,是大周朝赫赫有名的温柔乡,销金窟。
曾经有个富豪带了百万钱来云端城,誓要看尽云端城的绝色佳人,如今三年过去了,他还没出的了城。
城中有四大青-楼,分别是:醉花楼、天香阁、风月居和怡红院。
四大青-楼中有四大花魁,各个天姿国色,风华绝代,为此云端城的才子们专门写了首打油诗。
青鸾掌上舞,穆雪诗为尊
杨柳琵琶语,苏曲入九霄。
这四位排名不分先后,分别是天香阁薛青鸾的掌上舞,风月居穆吟雪的诗才,怡红院杨纤柳的琵琶,和醉花楼白苏苏的古筝。
在云端城这种卧虎藏龙的地方,想要成为花魁,不仅仅是长得漂亮就可以的,情商智商缺一不可,诗词歌赋都要会一点不说,还要有拿的出手的过硬技术。
白苏苏身为醉花楼的花魁娘子,看家本事是弹古筝。
入行三年半,当花魁三年,每天见客人一位,卖艺不卖-身。
刚开始让白苏苏当花魁,她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她生平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对花花公子笑,让她卖笑为生,这肯定不行。
但在她不苟言笑胡乱弹几首怪异曲目,惹的一掷千金的才子拍案叫绝之后,她冰山美人的名声就这么传出去了,而她的出场费也从一千两涨到了一千五百两,两千两,两千五百两,最近好像已经涨到了三千两一次,比其他三家的花魁多了三倍。
老-鸨红姑因此笑得合不拢嘴,她万万没想到白苏苏即将成为昨日黄花的时候,竟然还能迎来花魁事业的巅峰。
要知道她自十六岁起登台到如今已经第三年了,十九岁在他们这个行业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却是已经让人触目惊心了,红姑甚至已经开始调-教取代她的接班人。
白花魁原本也弹古筝,也弹的不错,但到底是靡靡之音,和现在相比少了几分骨气和清冷在里头。
红姑不知道的是,在她第无数次逼迫白苏苏接客卖-身的时候,白花魁的内里的芯子就换了一个人了。
现在是白苏苏接手白花魁的身子的第三个月,那天城中首富张家的小公子听她弹了一曲《千本樱》之后,惊为天人,只觉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那流畅的乐律,夺人心魄的节奏,让他听了心潮澎湃,着了魔一般听完还想听。现在已经宣扬到路人皆知,导致城中的达官贵人都排着队要来包场,听她的演奏会。
白苏苏没有想到会是这个后果,她只是觉得白花魁平常弹的那些高山流水、渔舟唱晚、汉宫秋月那些太沉闷高雅了,那些花钱看美女的公子哥根本欣赏不了,一时没注意就弹了首洗脑神曲。
洗脑神曲不愧是洗脑神曲,一下子就俘获了张公子无比叛逆和激昂的内心,成为了白苏苏的死忠粉。
本以为是巧合,但就在白苏苏随心所欲的弹了权御天下、甩葱歌、极乐净土等……之后,云端城的风向标整个发生了变化。
来听白苏苏弹琴的都是云端城里年纪不大的富家子弟,有钱,有闲,喜欢新鲜刺激的事物,在听完白苏苏的曲子之后根本听不了别人的曲子,只觉得那些软绵绵的曲子都不得劲,非得要白苏苏这种快节奏的曲子才能振奋人心。
得知这个消息的白苏苏先是愣在那,随即仰头长笑:“这些人真是太有品味了,简直是本姑娘的知音啊!嘎嘎嘎……”
白苏苏的贴身丫鬟小花闻言暗暗记下了白苏苏的话,转头出去就告诉了老-鸨红姑,于是听过白苏苏弹琴的几位公子被白苏苏夸为知音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时间云端城的富家公子哥人人踊跃报名,以成为白苏苏的入幕之宾为豪。
这其中也不乏一些才华横溢,心怀天下的有识之士,为白苏苏写了不少诗赋,甚至还给她起了个外号:琴魔。
比起薛青鸾她们的仙啊,妖啊,这魔简直独树一帜,霸气侧漏,也让白苏苏在云端城的四大花魁之中独占鳌头,不仅成了最受欢迎的,也成了最贵的。
但白苏苏并没有因此而感到骄傲,因为她这次穿越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成为最受欢迎的花魁娘子,而是得到男主南陵王世子萧凤梧,辅佐他,成就他,让他成为君临天下,富有四海的男子。
这其中对白苏苏最大的阻碍是另外一个男主大周朝太子南宫盛,因为他会对南陵王世子虐身虐心,杀他全家,灭他九族,把他卖到青-楼受人摧残,把他的尊严全都踩在脚下。
那么一本小说为什么会有两个男主呢~这个问题问的好,因为这是一本耽美文呀!
没错,白苏苏这次穿越的是一本耽美小说,而且是耽美文中的炮灰女配,从她在酒宴上见到萧凤梧的那一瞬间,就注定了她一生的悲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