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初见(1 / 2)
李唐记得初次见到小崽子的时候是个雨天,十四五岁的年纪,心不定,学习还行的话,老师那里混个脸熟,逃课便成了常有的事。
一个人在街头小雨中散逛着,有打算去买个烧饼垫肚子的路上,瞥见的那一幕。
四岁不到的小孩儿,脏兮兮瘦巴巴一小团缩在垃圾桶旁。
因为饿的太久了,实在忍受不住才鼓足勇气抢了别人的一小袋面包,便被几个比他大一些的孩子围在那里打。
一直打到那小团浑身哆嗦的呜咽着,像是没有呼吸般虚弱的缩着,几个孩子害怕了才急匆匆的跑开了。
那个社会环境,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这样的小孩子也不止这样一个,李唐自己也曾这样过来,所以他冷硬的生不出怜悯。
何况,李唐那会儿自己挣扎了那么些年,又刚被证实血缘有了所谓的家,尽管多年后知道并没有血缘,但那都是后话了。
正是人嫌狗厌的脾性,自己都快顾不上了,又怎么会想着看顾谁。
想了想,便只是走了过去站定,将刚买的便宜包子和水扔到了那小崽子面前,就离开了,能不能活就看他自个儿的了。
李唐唯一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再次经过那个地方的时候,那个小孩仍旧在垃圾桶边,像是把那当做了自己家。
瞧着精气神好多了,在认真的翻找着垃圾,李唐那会想,果然和他一样,贱命一条,命硬易活,阎王爷都不轻易收。
翻捡垃圾吃,闯了流浪狗的地盘,自然避免不了被饿狗追咬。
那个瘦巴巴的小崽子,就那样被狗追咬的到处逃窜。
最后以腿上被狗咬了几个血窟窿还险些撕掉一块肉为结束的时候,李唐看到了当初的自己。
孩子不知道的是,狗不追他的原因是他逃窜的时候把那淘来的一根棒骨丢了出去。
小孩疼极了,头晕乎乎的缩在垃圾桶旁。
面包店老板出来丢垃圾,看到一个血糊糊的人时吓了一跳,发觉人还在喘气时,松了口气。
随后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厌恶的皱起眉唾了一口,“呸,一大早见血,真他娘晦气!”之后满脸不爽的走了。
哆嗦着的孩子像是闻到了什么味道,艰难睁开眼,开始在垃圾桶里翻起来。
果然让他翻出来几袋过期的面包,是刚才那个老板扔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