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鸿钧合道,开始搞事情(1 / 1)
紫霄宫大殿门紧闭,所有从分宝崖回归的大能,被挡在外面,包括三清、女娲等。高台上,鸿钧的神色越发平静,目光一片冰冷。“嗡!”突然,一块闪烁着耀眼光芒的玉牒出现在鸿钧脑后。这正是造化玉牒,曾经的混沌至宝之一,破碎之后,被鸿钧收集其大多数碎片重练而成。如今虽不为混沌至宝,但却依然有大威能。玉牒缓缓地转动,随着转动,一股股玄奥的力量也是凭空出现。这力量,是洪荒的世界之力的一部分,被天道掌控,所以又称之位天道之力。天道之力滚滚涌现而出,渐渐地紫霄宫中的虚空都变得扭曲了。造化玉牒被天道之力所灌注,进而改造成了一尊转轮。此为天道之轮。鸿钧也手掐法诀,引天道之力入体,自身化为了天道的一部分。此时的鸿钧算是合道的第一步完成了。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会失去自我,迷失在天道当中。直到找回自我,否则,永远天道为鸿钧、而鸿钧不为天道。不过鸿钧既然有把握合道自然有把握找回自我,从后世来看,很明显鸿钧有这个能力。而在合道的最后一刻,鸿钧叹息道:“尔等切记,洪荒小势可改,大势不可改。”鸿钧最后的这句话,传递出去,落入了每一个人的耳中,也传入了洪荒当中。当然只有大罗以上的才能够听见。“嗡!”鸿钧合道,即使只踏出了第一步,但也在补全天道,洪荒天地自然生出变化。这种变化,一般人根本无法察觉。此时正在赶回洪荒当中的夜天歌,听着天外混沌紫霄宫,鸿钧合道传下的话后,他知道。这是他最后的时机,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鸿钧将失去对于洪荒的执掌权,也将失去一切外界的信息。这种情况,夜天歌觉得应该持续到女娲成圣。这段时间里,正是他可以搞事情的时候了。他可以去搅混巫妖,万族之间的情况。而且他还得知了鸿钧合道后,将会空出一道圣位。想来鸿钧是想要众多大能互相残杀,可能还有更深层的意义,不过那都不是自己该担心的。而且对于鸿蒙紫气这种可以成圣的大道之基,夜天歌可不感兴趣,谁知道鸿钧有没有动过手脚,留下什么后手。让洪荒现有的形式彻底乱起来,这才是他的目的,这样他才能乘乱,寻找机缘快速的成长起来。才能够试验许多存在于理想当中的事情。比如很早之前得到的龙族传承至宝,他可以回到龙族,使龙族重新恢复生机,可以去归墟寻找祖龙。当然最主要的是自己拥有葫芦藤、息壤,这些都是女娲成圣必备之物。他可以无限期延缓女娲成圣的时间。如果鸿钧提前找回自我后,发现自己为异数时,找自己清算。毕竟鸿钧还有一次出现于洪荒当中,使巫妖分别管理天空与陆地。这个可能不会发生,毕竟此时的巫妖两族基本相当于分管了天空与陆地。巫族占据了洪荒大地上五成的大地,妖族占据三成,其余妖族都在三十六重天。至于剩下的两成则是位于各个大能的道场。思考完这些,夜天歌则是不在担心,而且他已经想好了。想要搅混洪荒,那么光靠自己一个人是不够的,需要拉拢其他同道。而夜天歌第一个想到的自然就是欠下自己一个成道因果的雷泽之主雷神。还有就是可以拉拢冥河,毕竟这位也是一位不敢于平凡的主。最主要的是洪荒越混乱,那么杀伐就越多,对于修炼杀伐之道的冥河来说,好处可是太大了。另一边,鸿钧合道后,一道鸿蒙紫气飘落于洪荒当中。而看到这一切的,从分宝崖回来被挡在紫霄宫外的大能。此时他们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精彩。鲲鹏:“这道鸿蒙紫气一定是我的。”东王公:“本男仙之首的鸿蒙紫气,又其是别人能够得到的。”“……”“………”“追!”这时候没有一个人是淡定的,因为这可能是最后成圣的机缘。一众大能施展神通,驾驭灵宝飞快的从紫霄宫外,飞往鸿蒙紫气飘落在洪荒的方向。当然也有不屑的,比如:一生不弱于任何人的东皇太一,其在于夜天歌论道后,便一直以走出自身之道,证道混元大罗金仙为目标;一众修炼法则之力的祖巫,其便以力证道为目标,此前错过二讲的雷神,坚定自身大道的求道者。或者在洪荒游历时得到过一些古老传承的修士,熟知一些曾经洪荒密析的大能来说,对于这鸿蒙紫气,并不是特别看重,他们有着自己的道路。不过即便如此,对于鸿蒙紫气,能争夺到还会去参与的。毕竟万一自身大道之路,走不通。有一条后路,那么就多出一条选择嘛!而他们与那些对于鸿蒙紫气视为唯一成圣的大能来说,唯一的区别就是不会那么死拼,为此丢掉性命。此时这缕鸿蒙紫气,落在了洪荒的西北方。众多大能跟着蜂拥而至,为此争夺,许多无辜生灵惨死。而从紫霄宫听道的没有准圣境界的几乎沦为炮灰。而当鸿蒙紫气彻底落在了一个地方时。无数从天外混沌紫霄宫追来的大能,将其围住。此时的场面瞬间安静了下来,因为相互之间都清楚,鸿蒙紫气就一条。而夺取的人数不说不知凡几,但也几乎人山人海,这其中更是拥有不怕死的蝼蚁想要浑水摸鱼。这时突然有一位斩去一尸的准圣说了一句话。鲲鹏:“这条鸿蒙紫气本应该就是属于我的。”东王公:“我为道祖亲点男仙之首,这条鸿蒙紫气应该归我。”“……”场上众人开始吵得不可开交。毕竟每个人都不愿放弃。但没有一个人能够一一己之力力压全场。相互忌惮,却又不第一个出手。最后所以准圣层次的强者之间,签订协议,将所有准圣以下的生灵淘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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