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初见魏子渝(1 / 1)
梁休并没有找到那名白衣书生。似乎那人进来之后,就人间蒸发了一般。过了一会儿,徐怀安和这里的员工沟通过后,三人被带到进二楼的一间屋子。屋子里坐着一个半老徐娘,还残留着几分姿色,头上又是簪花,又是金钗步摇,看起来不伦不类。通过她和徐怀安的对话,梁休得知,这女人,便是负责调教魏子渝的老鸨。在她身边,站在一名二十左右的年轻女子。这女子穿着一身素衣,身材窈窕,皮肤白皙,杏眼桃腮,粉唇琼鼻,标准的美女。她站在旁边,嘴唇轻抿,一言不发。那双漆黑纯净,如宝石般的大眼睛,脉脉注视着徐怀安。带着五分感激,三分悲戚,和二分惆怅。不用说,梁休也不能猜出来,这位姑娘,应该就是徐怀安心心念念的魏子渝了。确实长得好看,身材又好,难怪会让徐怀安一吻钟情——人工呼吸也是吻,不接受反驳。这个徐怀安,还真是一个怪异的生物。在魏子渝面前,之前的毛躁和轻浮,全都被他收敛起来,给人一种沉稳可靠的感觉。那谁说的,一个好女人,能将一个大男孩,改造成一个成熟稳重的好男人。徐怀安现在,估计就是这种情况。徐怀安和老鸨谈了一会儿,随后取出魏子渝的卖身契。这张卖身契,其实是卖给罗四爷的,魏子渝目前,还不属于百花坊。只不过,罗四爷私下和百花坊,达成协议。先将魏子渝放在这里进行调教,等三个月保护期过后,再将她优先卖给百花坊。魏子渝本身的底子十分好,条顺盘靓,在这座青楼里,也是属于顶级一类。这样的买卖,百花坊当然不可能拒绝。徐怀安原本以为,魏子渝不是百花坊的人,只要自己拿出卖身契,应该就能帮她赎身。谁知,老鸨接过看了几眼后,居然委婉地表示拒绝。“为什么?!”徐怀安差点拍案而起,脸色很不好看:“岂有此理!卖身契就在这,你居然敢不放人?”顿了顿,他沉声威胁道:“你也是知道我身份的,实话告诉你,你们百花楼要是敢不认账,就别怪我也不讲规矩!”“到时候,你们百花坊要是砸了招牌,或是塌了楼,可别怪在我头上。”那老鸨闻言,吓了一跳,赶紧赔笑道:“哎哟,我的徐二少,徐小公爷,这京城之内,谁不知道您的鼎鼎大名啊。”她露出为难之色:“只是,这放人,真不是我能做主的啊。”“呸!我看你就看子渝好欺负,想强留下来,糟蹋她让她帮你们赚钱。”徐怀安破口大骂。“冤枉啊,冤枉啊,徐少爷,老身真的没有骗你啊。”被喷了一脸口水的老鸨,连忙起身,连连作揖,哀求道:“老身若是敢放了魏姑娘,明天就会被百花坊扫地出门。”“这些天,老身自问对魏姑娘还算不错,求求徐少,看在魏姑娘的份上,给老身留条活路吧。”“你……”她这番苦苦哀求,倒是让徐怀安不知该怎么说了。这时,魏子渝劝解的声音突然传来:“徐公子,秦妈妈说的话,都是真的,你别为难她了。”“是啊,徐少爷,老身不是百花坊的主事人,真的做不了主啊,还请徐少爷体谅则个。”老鸨继续哀求,徐怀安一时没了主意。“到底发生了什么?”梁休突然忍不住插了句嘴。连卖身契都拿出来了,百花坊依旧敢不放人,这其中,必定有猫腻。魏子渝诧异地看了梁休一眼,抿了抿粉唇,歉意说道:“因为,奴家之前,为了请求主事帮忙找亲戚和牙子,签了一份契约。”“什么契约?”徐怀安忙问。“契约就是,一旦奴家翻案,获得自由,仍须为百花坊工作一年,以偿还这三个月,百花坊在奴家身上的花费。”“花费?这三个月来,你顶多吃喝他们一点,能有多大花费?”徐怀安实在不明白,这三个月,百花坊到底付出了多少?需要魏子渝舍弃一年的自由偿还。“话可不能这么说。”他的话音刚落,便被老鸨接过去:“徐少爷,实不相瞒,魏姑娘因为底子好,坊内是把她当头牌来培养的。”“所以,这两个多月,请来教她琴棋书画的,都是有名的大家,收费极不便宜。”老鸨解释道:“而且,主事的大人,确实派出去人手,帮魏小姐寻亲找人,这又是一笔开销……”“哼!”徐怀安豁然起身,重重地冷哼一声:“说来说去,还不是因为钱?”他向梁休投去一个求助的眼神,随后回头道:“说吧,我需要付多少钱,才能带子渝离开?”梁休叹了口气,事已至此,不帮不行了。他上前一步,探手入怀,淡淡道:“秦妈妈是吧,请开个价,我家公子不缺这几个钱。”“徐公子,你其实不必这样的,这是奴家自己的选择……”魏子渝大受感动,不知不觉红了眼眶。徐怀安毅然摆手,正色道:“不行,你救过我的命,无论如何,我也要把你,从这个火坑里拉出来,区区一点银子,又算得了什么?”梁休扯了扯嘴角。卧槽,这话够豪气。敢情银子不是你的,花起来不心疼是吧?没想到,老鸨却苦笑着摇头:“徐少爷,老身说过了,这不是我能做主的,所以,老身开不了这个价。”“而且,老身知道主事的性格的,他既然花了这么大力气在魏姑娘身上,没有意外,是绝不会轻易放手的。”“那怎么办?”徐怀安愣住了。如果连银子都赎不回人,那不是逼自己强抢吗?倒是梁休,听出了一些弦外之音,笑问道:“敢问秦妈妈,什么意外发生,你们主事人才会放人?”老鸨迟疑了下,还是开口道:“百花坊里有个人,只要她发话,比主事人都还管用。”“是谁?”“百花坊头牌,人称京城第一美人的羽卿华小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