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偶像对偶像(2 / 2)
可没用!
毕竟现代社会也不能搞玄武门之变!
再者说了,对方也不是针对咱们的版块。
徐英鹏要搞电子竞技!
我其实对这方面没什么想法,电子竞技这行,是靠着政府才起来的。它跟体育一般,水太深了,赚钱容易,但出事也容易。
井底醯鸡不可取,我的想法,如果能搞出像剑网三或者最终幻想14那般的开放类游戏,就足够了。
老王的想法很简单。
搞手游。
去他的电子竞技!
我们两人都如此说。
但实际上,我是真不在乎;老王还是很眼馋,还是那老话,电子竞技太赚钱了,油水足。
可是日子久了,咱们发现……
咱们不搞电子竞技,不意味着他们不搞单机……
“他们能不能别逮着咱们搞什么就搞什么啊?!”老王有点抓狂。
我们做rpg,他们也做rpg。
我们制作仙侠题材,他们也制作仙侠题材。
等我们制作gal的恋爱游戏时,他们也制作gal的恋爱游戏。
我们做经营类手游,他们也做经营类手游。
……
游戏制作组的同事震惊了。
他们怒了。
“这算什么啊?”
“有病啊!这些人!”
“问题明明没咱们做得好,还天天蹭热度!”
“碾压死他们!”
“……”
彭志、祝雄与吴攸奇都是负责游戏部门的管理人员。
但他们看到题材如此相似,发行时间也如此相似时,脑子再呆,也能知道是在搞对立。就连老王这种特别迷信的,都不相信这是命中注定,更何况他们?
虽说,从市场经济角度,一个市场里头有几家公司同时竞争,那么游戏生产质量会比一家独大要好得多。
可哪一家公司不想一家独大啊?!
谁不想?!让他去管理红十字协会?!
这时候对方公司仍然在怼我们。
他们另辟蹊径,找明星代言。
我:“……”
老王:“……”
我:“竞技游戏也能找明星代言?”
老王:“特么的,怎么那么多叛徒?!”
徐英鹏等人找到金诚。
金董事虽然以前在影视行业与我们合作,可如今规定一下,行业风平浪静,合作便烟消云散,他让sinsong组合去代言徐英鹏公司旗下的游戏。
老王吐槽道:“他不会知道张屏是你哥吧?”
我:“鬼知道!”
老王说:“你们长得那么像,认出来很正常!”
我勃然大怒:“哪里像了?我什么时候化妆过?把自己打扮成那种鬼样子?”
其实随着年龄大了,长相上的差距渐渐有了,但两人站一起,别人能立马认出来,这是兄弟!
老王:“呵呵!”
我怒道:“想什么呢?商场上面没兄弟,只有大义灭亲!所谓工作是工作,情义是情义!”
老王:“靠!那你想想办法啊!我们总不能被你哥爆打吧!”
我能想什么办法?
我和老王大眼瞪小眼。
粉丝经济太流氓了啊!
我一直觉得金诚在粉丝运营上干得太好了!之前tee组合还在的那会儿就是,现在sinsong也是。
明明徐英鹏旗下制作的游戏,离垃圾也没多远了。可偶像粉丝太多了,她们涌入市场,人手十份,都能把成本给回过来。
最可怕的,是她们颠倒黑白的刷分能力。
就那水平!
就那种水平的单机游戏!
她们都能刷几十万条的评论!
我和老王目瞪口呆,直呼当初没做《闪耀暖暖》是最傻的决定。
这女性购买力大不大,咱们不知道,但在某一些方面,她们特别具有凝聚力,跟那看台上的足球流氓差不了多少。
“不行。”老王面带严肃,“我们也得要这么搞。”
“找明星代言?”我问。
“没错。”
“找谁?”我心想我在圈里认识不少人。打声招呼,还是有不少演员围上来的。
可老王看不上,他的想法还是挺简单,偶像的对决,还是应该偶像解决。
“别想那么多!”老王说,“你忘了吗?和你哥杨西他们那伙人对抗得最厉害的,难道不是黄老板旗下的‘奇迹’组合?其中,最出名的,还是那个叫赵博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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