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一女当关,千骑莫开(1 / 2)
又到春季,翠绿蔓延,镇北军开始从北防五镇拔寨北上,从新在长城一线部署兵力,将匈奴骑兵损坏的烽燧系统从新搭建起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好像永远都不会有尽头一般。
不过今年有点不一样,整个镇北军洋溢着跃跃欲试的冲动,恨不得早点北上,早些时日见到匈奴蛮子,来一场你死我活的短兵相接,好好出一口恶气。
为何镇北军会有这种氛围?因为古凉州之战,虽然是惨胜,但是古凉州之战说明一个道理,匈奴骑兵并非不可战胜,什么狗屁草原狼,在镇北虎面前还不是一群乌合之众,更何况加上皇帝陛下孤身入草原,时副将戳瞎郝连勃一只眼睛勃两件事情,镇北军群情激昂。草原蛮子们,不和你们比文,那是欺负你们,比武?是大兵团团战,还是顶尖超一品高手之间的捉对厮杀,我从不骂脏字的大魏子民都比狗娘养的没有教化的草原杂碎厉害!
拔寨启程的军队兵分三路,分别以梯队形式向北迁徙,大军两侧有侧翼五千人马的护卫队,大军之前有斥候探路,不断打听刺探匈奴骑兵的动向。
兵法的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镇北军略有不同,是粮草未动,斥候先行,两军大战,先死斥候。
从太安城出来的温志谦便进了斥候队,一身厚实邋遢的草原装束,就连头发也成了匈奴样式,左边头发被完全剔除,右边梳起了一条条小辫子,平日搭在身后,经过几个月磨练,如今温志谦嘴唇干裂,皮肤黝黑,俨然成了一个黑铁蛋子,和刚入镇北军之时有着天壤之别。
一开始,没人看好这个俊俏的年轻人,众人都知道这个新兵蛋子和大将军交情非凡,不好好利用这层关系呆在安逸舒适的大军内,反而来最危险的斥候队,要攒军功,为以后高登庙堂打基础?哼,明摆着是嫌命长。
与匈奴在前方交战,不是靠着咬牙坚持就能活下来的,也不是靠着头脑灵活就能坚持到最后,骨气、武力、计谋统统没用,拼到最后,往往看得是......运气?这就很操蛋了。
更气人的是温志谦这人以爷自称,太气人了。
不过日子一久,众人惊奇发现这个叫温志谦的年轻人有一项特长,那就是擅长逃跑,危险一来,溜得比兔子都快,而且每次运气好得惊人,有几回都以为这个家伙已经死在了草原铁骑的马蹄之下,回到军营,这个家伙已经在蒙头大睡了。
一传十,十传百,弄得人尽皆知,传得神乎其神,比如匈奴万箭齐发,温爷张开双臂,万剑擦肩而过,竟然没有一株箭羽扎在身上。
温志谦第一次听到这个传闻,啧啧称奇:“牛掰了,这是哪位大侠,运气这么好?也让我见见,沾沾仙气儿。”众人齐刷刷看向温爷,满眼好奇。温志谦翻了翻白眼:“你们那什么表情,老子又没有这么好得运气,哎,老子自小命苦,向来运气不好,真羡慕那些运气好的。”噗通,倒了一大片。
众人以为温志谦运气好,温爷自己认为不是运气好,而是自己机智、聪明、勇敢、活泼、可爱,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临危不乱,你们都学着点。已经和温爷混熟的众人齐齐一脚踹在温志谦屁股上,臭不要脸的,活泼、可爱也敢向自个脑袋上扣。
此外,温爷会享受,懂得品味生活,而且耐心极好,为了享受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令一群过惯了糙日子的镇北军老爷们叹为观止。温爷刚来镇北军那会儿,趁着第一次下雪,撅着屁股趴在雪地上,用小铲子一层层铲新雪。众人指指点点,小声嘲笑。温爷浑不在意,回到大帐,自己架起铁锅煮羊汤。一群人围着温爷窃窃私语。温爷旁若无人,一锅羊汤煮好,整个大帐内香气扑鼻,众人同时向前拱了拱。
温爷一手遮住大锅:“看什么看,刚刚嘲笑我的人,温爷我都记得,你们这群乡巴佬,没见过长得帅的人褒汤啊。”瞧瞧,瞧瞧,这就叫会享受,煲汤,竟然用了煲字,这忒多大的学问啊。
几个没骨气的镇北军军伍受不了那勾人的香气,已经匍匐依附温爷面前,跪求赏口汤喝。
就这样,温爷形成了自己的小团体。
除了做饭,温爷还会讲故事,从不重样磕绊,故事行云流水,配合着手势神情,声情并茂,栩栩如生。
想要落草为寇、兄弟情义有《水浒传》、想要万军从中、取上将首级有《三国演义》,想要天马行空、伏妖降魔有《西游记》,温爷最擅长讲“三打白骨精”、“误入女儿国”,经过温爷那张嘴铺垫渲染,一波三折,情到深处,还有一首千长百回的小曲儿唱出,愣是整出一股香艳旖旎的别样风味,令一群大老爷们儿哈喇子流了一地。
每每此时,温爷都是一副高高在上、指点江山的表情:“说过你们是乡巴佬,你们还不服气,小爷若是给你们讲讲《金瓶梅》《玉蒲团》,你们还不把眼珠子瞪出来。”有人凑上前去:“温爷,那就讲讲呗。”温志谦斜眼看了一眼眼前满脸红光的战友:“滚开,你踩到小爷脚了。”
就这么稀里糊涂,温志谦当上了斥候校尉长,全军上下没有一个人认为温志谦是靠和大将军的关系当上得校尉长,自然也没人认为是靠本事儿,温爷靠得是讲故事、做饭、逃跑的本事儿。
众人前来道贺,温爷听闻自己升官了,愣了半晌,一挥手,自恋道:“是金子总会发光,像我这种人才走到哪里都是人才,想低调都不行,我不当校尉长,难道还是你们这群乡巴佬?”结果招来一顿好打,得了便宜卖乖,还以为升了官,兄弟们就不敢打你了。
温志谦还有一项本事儿,也是另人啧啧称奇,可以三天三夜不睡觉,依旧精神抖擞,也可以睡上三天三夜,昏天暗地,日月无光,不带动一下的,奇人必有奇怪之处。
温爷就是镇北军仅次于时副将,第二奇怪的人。
每次轮到温志谦出任务,整个营帐的战友齐齐站在营帐外,看着朝夕相处、同铺共枕的温爷,齐齐挥手:“早点回来啊!”活脱脱一群送夫出征的深闺怨妇。
今日,晴空万里,又赶上温爷带队,五十人的斥候小队,一百匹马匹,为了提升机动性,五十人身负轻甲,一柄镇北军弯刀,一日口粮,越过长城出现在长城以北。
温志谦执意多向北行驶了二十里,已经到了春天的边缘处,此处新绿冒头,草牙嫩绿,远处一处绿洲,波光粼粼。
勒马停身,温志谦翻身下马,甩了甩满头的小辫子,从怀中取出一本小册子和一支快秃了毛的毛笔,翻开小册子,又将毛笔在舌头上沾了沾,吐出两口带着墨汁的口水,微微愣神,当年小爷也是有洁癖的干净之人,如今怎么落得如此鄙俗不堪,堕落啊堕落。
摇了摇头,温志谦举目四望,在小册子上勾画了一两笔,又将小册子收好。
有少年也翻身下马,走上前来,递上水袋:“校尉长,您每次出任务都写写画画,在写什么?”
镇北军唯一不叫温志谦温爷的新兵蛋子,名字叫赵凤,羞涩一孩子,长得俊俏,眉眼嘴角的末端细微处均有一丝细小弧度,多了女子的柔气和妖冶之气,与草原粗矿风光不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