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若是见到了,别忘了说(2 / 2)
李元樱连回身出剑的机会都没有,她也没有回身,而是做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动作,张嘴轻吐一个字:“去!”
北方武川镇,眼前是准备再次攻城的草原铁骑,黑压压一片,一声攻城的号令下达,万马齐冲,如同在苍茫大地上不断翻滚的墨云。
林云枫站在城头之上,温志谦又觉得他在装模作样,满脸不爽。
双手大开,林云枫微微仰头,口中默念一个字:“来!”
一去一来,交相辉映!
皇宫内跌落在地上的众多铁剑中,一把铁剑傲然而立,在一来一去之间,化作一道流光,向千里之外而去。
樊小快的身子如同被重物锤击,那道流光透体而出,由于速度太快,冲力太强,他那本该刺在李元樱身上的一剑,突然转换了方向,刺在了空中,而他也重重摔在地上,铁剑落地,发出一声震耳发聩的声响。
李元樱缓缓起身,吐出一口浊气,面无表情。
从武川镇回来之后,她将林云枫的铁剑也一并带了回来,丢在筒子河内,此剑没有特定的人要伏杀,也没有草灰蛇线、伏脉千里的隐藏,纯属无心之举,此刻爆发出来却是威力巨大,更何况使用的是黄淳风的千里飞剑。
三绝酒剑仙从不饮酒,似乎也从来没有收过徒弟,他的剑意独此一份,别人学不来,他也不想后来者故步自封,空学他的千里一剑,不过若说有谁曾经耳濡目染过黄淳风的剑道,李元樱和林云枫绝对是首屈俩指的不三人选。
两人配合使出的千里一剑无视时间和空间,出其不意,不然佘余也不会在秦淮河设计围杀李元樱的时候,不惜花费巨大的精力请来南疆一剑。
樊小快不断咳嗽,手脚并用,向着另一处爬去,鲜血在身下横流。
一剑透心,完全斩断了他的根基,坏了他的雪山气海,两万剑之后,他比北魏天子快了半剑,但是比林云枫慢了一刹那,那煌煌而去的千里一剑在空中刺透了他。
李元樱一手凌空虚推,樊小快如同被人搀扶起来,身体轻飘飘向着远处飘去,落在一根残破的玉柱前。
艰难扭转身子,斜倚着玉柱,樊小快一手捂住心口,大口呼吸:“咳咳,实际上,是我胜了。”
“是你胜了。”李元樱开口说道。
樊小快摇头苦笑:“这么简单就承认?哎,真心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你这位女子帝王了,其实也不算我胜了,两人对两人,很公平,你没有胜之不武。”
“对不起。”李元樱开口说道,真心实意。
“不知道你的道歉缘由来自何处,杀拓跋龙野都不曾见你眨眨眼睛。”樊小快的呼吸越来越沉重。
“他该死,而且必须死。”李元樱说道,拓跋龙野死后,她的怒气和怨气明显清浅了,赵督领的死是她始终不能放下的心结,楚人凤的死是压在她心头的参天大石。
“听你这话的意思,我不该死?”
李元樱点点头:“寇中原曾经告诉朕,要留你性命,按照朕的本意是将你擒住,送去武川镇,但是你的剑太快了,朕压制不住。你的剑并无杀意,只想毁了朕的修为境界,不过朕力有不逮,控制不住和林云枫所用的千里飞剑,你胜了,所以你也死了。”
“哎,原来是我害了自己,真该死。”说着后悔的话,樊小快脸上却没有一点悔意,能在万剑之后快过北魏天子半剑,剑道之上已无遗憾。
“还有什么遗言?”李元樱有心救人,但是黄老头儿的千里一剑没得救。
樊小快龇牙咧嘴,换了一个舒服一点的姿势,抹干净嘴角的鲜血,他突然红了眼眶,眼里满是泪水,缓缓从怀里取出一盒胭脂。
“存了许久的钱,我全部的家当就换来这一盒胭脂,中原果然富庶,不是我这种穷人该来的。李元樱,日后,我是说日后,若是你遇到......”樊小快皱了皱眉头,浑身力气慢慢抽离体外,意识逐渐不清,他大吸一口气,用尽浑身力气:“日后,你若是遇到一个叫......紫儿......的姑娘,麻烦你将这盒胭脂送给她,并告诉她,樊小快......喜欢她......”
西楚洛阳城,紫儿笑呵呵拉开门,低头一瞧,果不其然,门前有多了一盒芙蓉糕。
她弯腰俯下身子,将芙蓉糕打开,两指捏起一块芙蓉糕放到嘴巴里,腮帮子鼓得大大的,眼睛弯弯,笑意荡漾,她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樊小快的身影。
哎,这头大蠢货,太没胆子了,总是不现身,像一只缩头乌龟,不过知道通过贿赂本姑娘接近我家小姐,也还不错,樊小快,放心,有本姑娘在,保你水到渠成,马到成功。呃,这么出卖小姐有些不太好吧,算了,先吃点芙蓉糕吧,街头那家芙蓉糕好好吃的,百吃不厌,真想一辈子每天都吃到啊。
想着,她进院关上了门,隔壁又传来赵无忌练剑的声音,她老气横秋地摇了摇头,倒背着手进了屋子,怪了,怎么老是想起樊小快这笨蛋。
夜风中,那一盒胭脂和樊小快的手臂一同坠落,重重落在地上,胭脂盒在地上旋转打滚,上面的精致花纹也跟着旋转,久久不曾停下来。
樊小快不知道的是,他被人骗了,那胭脂很普通,不值那么多银子。
鲜血红纠缠着胭脂红,红得令人心颤。
(樊小快喜欢的是紫儿,不是刘开心,我写了很多很多伏笔,多到我都数不过来,为啥公主和丫鬟,就必须喜欢公主,崔莺莺很好,红娘也很好啊。)
(首屈俩指的不三人选——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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