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和小兔兔成了‘兄弟!’(2 / 2)
二当家-特木尔,蒙古人,本是一位部落小王子,争权失败、逃离草原,成为了沙匪一员,为人凶悍嗜杀,善用一柄弯刀,曾多次率队抢劫过往商队,双手沾满了血腥!</p>
之前被秦锋一枪击杀的,十有八九就是这家伙了!</p>
……</p>
三当家—韩山君,本是镇北千户所的一名普通军户子弟,自幼习武,本领不凡,人又生的高大英俊,故而得了一个‘锦毛虎’的绰号。</p>
韩山君有一位童养媳,名叫:叶婉儿,是一位私塾先生的遗女,不仅容貌姣好,而且识文断字、颇有才气,二人自幼一起长大,彼此感情极好!</p>
没想到,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p>
就在二人准备成亲前几天,韩山君出门购买应用之物,一伙千户所的亲兵闯入家中,以拖欠‘子粒粮’为名,强行带走了叶婉儿,韩父、韩母上前阻拦,结果都被亲兵们打死了。</p>
事后得知,原来是郑千户看上了叶婉儿,想要纳为小妾,这才派亲兵上门抢人!</p>
数日之后,韩山君归来,得知了事情经过,有心上门寻仇,奈何人单势孤,与白白送死无异,于是一怒之下带领几名伙伴投了沙匪,并立下血誓,一定要杀郑千户报仇。</p>
两年之前,郑千户出行之时,胸口上挨了一支冷箭,差一点命丧黄泉,据说就是韩山君干的,之后郑千户成了惊弓之鸟,轻易不敢离开镇北城半步。</p>
另外吗,虽然当了沙匪,可是韩山君的秉性不坏,从来没有滥杀无辜,故而名声比其他两位首领好多了。</p>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p>
随着时间推移,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商队伙计们一齐动手,从周围的土岗上砍伐了不少枯树枝,在车阵内外点燃了十几堆篝火,照的亮如白昼一般。</p>
而后一边警戒着,一边用篝火加热随身携带的干粮,其中又以锅盔为主。</p>
锅盔是西北地区的一种主食,用小麦面粉发酵制成,酥脆,瓷实、个大,一个就有七八斤重,而且极易保存,就是烈日炎炎的夏季,放上十几天都不会变质,堪称是出门远行的必备之物。</p>
遥想当年,崛起于西北地区的大秦,能够吞并东方六国,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以锅盔为主食。</p>
据说,秦军士兵把两个锅盔做为一组,上面各钻两个眼儿,用牛皮绳系好,前胸、后胸各搭一个,就像是褡裢一样,行军时如果肚子饿了,就撕下一块咀嚼,又美味、又扛饿,还不耽误行军速度。</p>
如果遇到敌袭,锅盔又硬又厚,还能抵挡冷箭,保护身体,一点不比盔甲的作用差,这也是‘锅盔’名字的由来。</p>
秦锋、晋玉娘围坐在一起,正准备烤一块锅盔吃,不想一个红漆食盒出现在了眼前,里面装着卤好的牛羊肉,几种美味糕点,还有一坛子金花酒!</p>
随着食盒一起出现的,还有小兔兔—薛瑾瑜,以及小侍女—绿柳!</p>
秦锋没有客气,接过了食盒,和晋玉娘一起分享里面的美食,又打开酒坛子闻了闻,浓香纯烈,滋味一流,当即倒了一碗,大口灌了起来。</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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