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二百石小吏,能在闾巷横着走!(求追读)(1 / 2)
万永社和大昌社约定讲数的地方,在北城郭外的一家娼院里。</p>
所谓娼院,其实就是后世的妓院。</p>
妓院的历史源远流长,最早的妓院诞生在春秋时期。</p>
《东周策》有言:“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p>
这里所说的女闾就是妓院。</p>
齐桓公设立女闾的目的是“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p>
所谓花粉钱,就是男子入女闾要缴的花费,后来又常常被称为花粉税或花粉捐。</p>
提出这个建议的人正是大名鼎鼎的管仲,因此他在后世也被妓院奉为祖师爷。</p>
大汉帝国继承了齐国的“优良传统”,风俗业都是官营的,有固定的营业时间,收入则归入国库。</p>
当然,这却没有完全限制风俗业在民间的发展。</p>
不少见利忘义之徒,就想到了变通的办法,他们买下空置的庭院,豢养一批倡优伎人专门用来“宴饮亲朋”,但实际上这些庭院就是娼院。</p>
因为大汉实行宵禁政策,戌时之后行人就不可在外游荡了。</p>
所以这些娼院不仅提供吃喝游乐的服务,还提供空房给恩客们留宿。</p>
戌时入院,留宿一夜,辰时再离开,符合《汉律》,毫无风险。</p>
万永社和富昌社今日是来谈正事的,所选的这家娼院的规模不大,只是一个日子型的院子,但却胜在清净。</p>
两边人马约定的时间是戌时正,双方都是场面人,所以都非常守信用,全部准时到达了。</p>
娼院中的倡优伶人已经被提前赶到后堂去了,所以这本不算宽敞的正堂就更显得清净。</p>
今日,双方各自来了四五十个人,樊千秋和淳于赘就混在其中。</p>
从万永社到此的一路上,樊千秋都在好奇地打量身边这些“同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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