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今夜,得见血!(求追读)(1 / 2)

加入书签

 公孙敬这一怒,贺忠的脸都白了,愣在原地,不知是站还是坐。</p>

“清明北乡是块肥地,想协收这市租的人多的是,万永社既然干不好,那就换人来干!”</p>

说到这两句话,公孙敬之终于是图穷匕见了。</p>

他这户曹掾的品秩不高,却是整个长安县里许多私社的财神。</p>

必须他点头首肯了,万永社这些私社才能混到一口饭吃,他若不点头,你敢收市租那就是“群盗”,是重刑,是要判磔刑的。</p>

看来,这大汉私社还处于社团初级阶段,连这小小的“县税务局长”都搞不定。</p>

“公孙使君莫生气,万永社收不上的市租,我富昌社能收,而且还能到八十万!”一直没有说话的周武站了出来。</p>

这周武长得白白净净,看起来没有什么异样,但说话的时候却透着一股阴柔,更有了几分女气。</p>

“好好好,贺社令,你看看,你觉得不好办的事情,这不就有人抢着办了吗?”公孙敬之拍着手笑谈道。</p>

“这……这怎么能行,清明北乡交给了富昌社,那万永社到何处去求衣食?”贺忠向公孙敬之抱怨道。</p>

“这就是你们万永社的事情了,莫要来问我。”公孙敬之将脸侧过了一边,没有要搭理贺忠的意思。</p>

“正是,你们到哪里去乞食是你们的事情,乖乖让出清明北乡,否则明日我等就杀进去!”周武挑衅道。</p>

周武话音刚落,场间的气氛突然冷了下来。</p>

贺忠就算再愚笨,这两句话听下来也回过神来了。</p>

这一年来,富昌社之所以敢到清明北乡来闹事,背后都是这公孙敬之授意的。</p>

而自己竟然还一厢情愿地想要让公孙敬之来主持公道,这等同与虎谋皮!</p>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