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讨债人(2 / 2)

加入书签

林林种种的广告词和宣传语看得宋梅儿连之前的恼怒都忘了,随即她便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这舟山的百姓实在是太干净了。

来来往往的百姓们衣袍算不得新,但不管有没有补丁,全都洗得干干净净。那些玩耍于街市上的孩子一点也不担心被人牙子拐走,而且大多穿着相同的衣服,就算大宋朝的禁军袍服也没有这些孩子身上的衣服整齐,更不可能这么干净。

连鼻涕都不流的孩子,还是孩子吗?宋梅儿奇怪地想道。

舟山商品种类之繁多完全不下于汴梁,而且只要买了商品店家便会送一个精美的纸袋子,那袋子上印着这家店铺的名字,还有经营的商品凡此种种。

行人的喧闹声,小贩的吆喝声,店铺伙计招揽顾客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整个街市吵得人耳朵发疼。

宋梅儿又向前走了一段,却突然感觉身周的声音突然消失了,就好像所有人都被掐住了脖子一样。茫然四顾,却发现眼前已是一座巨大的广场,广场正中耸立着一座高塔,塔上三个大字,“英灵塔”。

过往人群不论男女老幼尽皆禁声,就连嬉笑打闹的顽童也不再顽皮,而是到塔前恭恭敬敬鞠躬后,无声地跑开了。

宋梅儿绕塔而走,却发现塔的另一侧立了块巨大的石碑,上面是金光闪闪的大字。

“在天赐盟崛起的过程里,有无数的英灵为之奋战、为此牺牲,他们值得我们去铭记与缅怀。我希望天赐盟之民都能成为不羁之民,不向豺狼献媚,不向虎豹低头,拥有不屈之心。遇不平而挺胸,遇欺凌而反抗,遇挫折而奋勇。我们以英魂之灵昭告,怀着对平等的向往,愿以吾躯,守护吾民,永誓无贰。”

下面的落款是“田十一”。

宋梅儿站在石碑前呆呆看着金光闪闪的大字,许久都未曾动过一下。

以昌国知县之名行天赐盟之实,这田十一已经称得上谋逆了,更何况这段话里竟然还提到了平等。

可想想这一路的所见所闻,舟山百姓的笑容与这城市的生机,宋梅儿却无论如何都无法将田十一这三个字与反贼联系到一起。

“田十一,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宋梅儿暗暗想到。

一直在石碑前站到入夜,嘉国公主才被随从唤醒,随即心事重重去投了客栈。没办法,舟山原本的驿站竟然被拆掉了,改建成了叫做“百货公司”的奇怪地方。不想惊动县衙的公主殿下,也只好住进客栈之内。

辗转反侧了一整夜,宋梅儿几乎没合过眼睛,那段金光闪闪的大字始终在她的心头萦绕不去。

“……不向豺狼献媚,不向虎豹低头,拥有不屈之心。遇不平而挺胸,遇欺凌而反抗,遇挫折而奋勇……”

宋梅儿一遍又一遍重复着这段话,就像背诵课文的小学生一样。只是两道直眉下的双眼却越来越亮,也不知想到了什么。

第二日宋梅儿依旧游览在舟山城之中,第三日,第四日……

她看到了针对天赐盟官员、军人甚至盟主的举报箱、建议箱。她发现天赐盟居然提倡男妇平等,凡做工女子还有生理假、产假,而且是带薪休假。舟山做工的女子很多,赚的钱也不比男子少。她发现天赐盟不劳作不得食,无论身份多么高贵一律如此。而且舟山城竟然没有泼皮闲汉,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好得不似人间一样。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