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邓布利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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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场候机大厅内。

因为是同一部航班,所以丁逸也就和莉齐聊了2o起来。对了,还有她的那个好朋友戈登。

之前丁逸还以为两人是情侣关系,毕竟外国孩子思想成熟的比较早,别说初中毕业了,小学就谈上男女朋友的都用不着太惊讶。

不过在之后的交谈中,丁逸也是知道了两人紧紧还只是要好朋友的关系的。

不过丁逸看得出来,两人彼此对对方都有所好感,只不过对于这一点两人谁也没有去挑明过罢了。

对于这一点,丁逸作为一个过来人,他只是稍加试探,就知道了戈登这家伙心里绝对是知道自己喜欢莉齐的。倒是莉齐这丫头还是懵懵懂懂的,潜意识一直把戈登当成好朋友甚至好哥们。

三人坐着聊了会儿,这时候矮矮胖胖的女人吹着哨子出现了。

这个女人身高大概只有一米五的样子,长得胖胖的,脸上的表情十分严肃。

看到他,丁逸下意识的想到了上辈子自己初中的班主任。

好像!

不是样子像,而是神态和眼神。一般来说美国的老师可没这个女人这么严格的。

“她是你们的老师?”丁逸好奇问道,因为他看到这位女士正在和一些学生家长说着什么,那些学生家长可真够吵,叽叽喳喳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东西。

“不,她是未来四年里我们高中的校长,昂格美尔小姐!”戈登摇摇头说着,一边也是站了起来,“我想我们该过去了集合了。”

“恩,我可不想第一次见面就在未来高中校长面前留下一个懒散的印象。”莉齐也是站起来说,“事实上,我的初中生活已经够糟糕的了,我希望未来的四年高中生活可以有所改善。”

“先生,罗马再见!”

两个小家伙挥手告别了丁逸,朝着学生队伍那边走去。

丁逸看着过去的两人,也是笑着摇了摇头。

“青春啊!”

罗马,意大利都。同时也是世界著名的旅游城市,提起罗马两个字,哪怕是对罗马毫无了解的人,也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座城市。

同时,罗马也是古罗马和世界灿烂文化的源地,已有27oo余年历史,因建城历史悠久而被昵称为“永恒之城”。城市位于意大利半岛中西部,台伯河下游平原地的七座小山丘上,市中心面积有12oo多平方公里。是意大利占地面积最广、人口最多的城市,也是世界最著名的游览地之一。

罗马是全世界天主教会的中心,有7oo多座教堂与修道院,7所天主教大学,市内的梵蒂冈是天主教教皇和教廷的驻地。罗马与佛罗伦萨同为意大利文艺复兴中心,现今仍保存有相当丰富的文艺复兴与巴洛克风貌。

在198o年,罗马的历史城区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罗马城市建立的日期并不确定,传统认为是在公元前753年,这已经广泛地为考古现所证实,尽管可能此前已经有一部分人早就居住在那里。传统上,罗马人把罗马城的建立归功于英雄罗穆卢斯。他和他的孪生兄弟瑞摩斯是英雄埃涅阿斯的后代。埃涅阿斯是希腊女神阿佛洛狄特(罗马神话中称纳维斯)的儿子,他在希腊人占领特洛伊城之后来到意大利。

大约在公元前2ooo年,这里已有罗马人居住。公元前753年4月21日建城,至今已有27oo多年的悠久历史。罗马人骄傲地称它为“永恒之城”。

相传罗马的创建人罗慕洛是母狼喂养大的,古罗马的城徽图案是母狼哺育婴儿。

罗马城是罗马帝国的源地和都。公元1-2世纪罗马成为西方历史上最大的帝国,罗马城进入全盛时期。

在罗马长达约27oo余年的历史上,曾经历了东罗马帝国、西罗马的辉煌时期。

187o年,意大利王队攻占罗马,意大利统一事业完成。

1871年,意大利都由佛罗伦萨迁往罗马。

总的来说,这是一座极具文化底蕴的城市。在这里,你每一脚踩下的,都是一份份厚重的历史。

当然,丁逸来罗马并不是来观光旅游的。

他的目的是结实邓布利多,从而达到混入霍格沃茨的目的。

不过系统知识告诉丁逸邓布利多在罗马,但具体在罗马哪里却没有告之。

从机场出来,丁逸和莉齐告别后便是叫了辆出租车,准备先找家酒店住下来,然后在寻找邓布利多的踪影。

只要邓布利多还在罗马,丁逸相信自己很快就能够找到他的

傍晚,丁逸住进了罗马一家五星级酒店。

当天晚上,丁逸便是直接放开自己的神识,直接笼罩了整个罗马城。

随着丁逸的神识笼罩了整个罗马城,一阵阵魔力波动也是从城市各处传来。丁逸通过神识观察着这些人,有些知识普通的巫师,而有些则干脆仅仅只是某位巫师长时间停留过的地方。

丁逸耐着心来寻找,终于是花了一刻钟左右时间,找到了邓布利多的位置。

此刻,邓布利多并不在酒店或者旅馆之类的地方休息,而是在接近罗马城边缘的一处阴暗巷子里跟两名黑巫师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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