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欢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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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斯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后靠在树干上,闭上了眼睛。

在他有记忆起,是被扔在一个破烂裹尸袋里,被带回那个组织的。

在见识到了他不死的特质后,他们便将他当成了好用又廉价的工具,或许说廉价并不合适,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给他提供了食物和水,教导他,培养他,他为他们猎杀目标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他们将他的不死特质开发到了极致,练剑,不间断的挥砍,一遍又一遍,直到手臂废掉,然后他们会把他的手臂砍断,再生,再一次次的练习。

在他能够熟练掌握暗杀技巧后,他便被派出去执行一次次的暗杀任务,为他们追逐一把把的金币。对他们来说,刺杀,就是他最大的价值。

他接过不计其数的任务,杀过不计其数的人,简单的任务,他会给对象没有痛苦的死亡。每每从阴影中走出,拿着短剑,不顾目标怎样的苦苦哀求,简单的一剑,让目标没有痛苦的死去,让鲜血飞溅在脸上,让本就灰暗的眼神再少一分颜色。

如果任务比较困难,他会一次次尝试,一次次消磨目标的精力,受伤再回复,死亡再复活,最后在对方的恐惧中,将目标送往天国。

如果他的运气不错,遇到了大票的目标,他的“师父们”会将他精心打扮,穿上燕尾服,戴上小礼帽,拿上手杖,刻上大威力的爆裂术式,让他进入贵族奢侈而上流的舞会,接近目标,然后给众多贵族放一场华丽的烟花。

事后再将他的碎块收集,装进麻袋,带回组织,方便下次使用。

格里斯挥挥手,一道气浪打得上边的枝叶摇摇晃晃,数不清的叶片缓缓翻滚着飘落,伸手摘住两片,放进嘴里含着,丝丝清凉带着苦涩弥漫开来。

这样的日子过了不知道多久,有个特别的刺客做了一些特别的事情。

她痛斥着其他同僚的软弱,对他们只会利用工具的思想表示极致的蔑视。

在一天夜晚,女人带着他来到一处悬崖,寒风中,女人艳红色的眼眸带着冰冷的困倦与落寞。

“听着,小鬼,我不会承认你作为一个人,去寻找你的名字,记住我,痛恨我,然后回来杀死我,走吧,这里不是你的家。”

然后便一把将他推下山崖,没有停留的离去,那被风扬起的烈焰般的火红色长发竟有些烫伤他的眼睛。

后来过了许多年,等他再回到组织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被处死,就在他被放走后的第二天,女人被处以极刑。

他杀了组织所有人,用上百个头颅堆砌了她的坟墓,他不知道名字,只记得他们称呼她『零』,他就靠在零的墓碑旁,度过了整个冬季。

当春季的太阳升起,将混着血的雪融化,将他和墓碑的影子拉长,他说道:

“我有名字了,零。”

“格里斯,我的名字叫格里斯。”

“魔女教大罪司教『怠惰』担当赐予我的名字。”

............

格里斯睁开眼,他嗅到了猎物的味道。

伸手,取剑,拔剑,挥剑,一气呵成。

吱呀一声,不远处一只兔子脖颈上显出细线般的血痕,同时一颗大树倒下,惊起无数飞鸟。

比我想的还要好用......格里斯收剑回鞘,越下树枝,走向那颗倒下的树,提起了兔子的后腿。

可惜头没了......格里斯稍微收拾了一下周围,来到河边,将兔子剥皮洗净,去除内脏,拾了一些断掉的树枝,准备烧烤。

不过很快他就满头黑线,因为他不会火魔法,没法生火。

随手一剑将摆好的无法点燃的篝火打成木屑,格里斯提着兔子往府邸方向走去。

......

此时正值中午时分,雷姆和拉姆正在厨房准备午餐。

还没到厨房,格里斯就听到了菜月昴的惨叫。

“啊啊啊啊!我的手!”

“笨蛋巴鲁斯,用刀的手法还是不行呢。”

“不愧是姐姐,削皮的样子都美如画。”

“毫无疑问的亲人眼里出西施,好歹你也评价一下我的工作状况啊喂!!”

“种出这蔬菜的地主真可怜。”

“可恶啊!!让我用我的爱刀『流星』让你们看看厉害......嗷啊啊啊!!”

格里斯竭力忍住笑意,走到窗边,轻轻敲打了一下窗户。

“今天加餐吧,路上遇到了只撞死在树上的兔子。”

雷姆看了看兔子脖子上整齐的切口,顺从的点了点头。

“好的,格里斯大人。”

格里斯刚准备离去,又饶有兴致的回头,看向菜月昴。

“要帮忙吗,昴大人。”

“啊啊!如果能帮忙的话再感谢不过了!!”菜月昴一边捂着手指一边用看到救星般的看着格里斯。

格里斯嘴角带着微不可察的笑意,『流光』出鞘,青色的剑芒闪过。

离开厨房,格里斯满足的叹息了一声。

............

“笨蛋格里斯,所有的土豆皮都被他切掉了,今天一定要让他吃完所有的土豆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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