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木高峰?插标卖首之辈罢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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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大街上来来往往,有着不少负刀背剑的江湖客,很明显,许多都是刘正风金盆洗手邀请前来观礼的。

郑健抹身进了一家酒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注意听着酒楼中食客们的传言。

这自古以来,酒楼客栈便是江湖传言最多的地方,毕竟谁都喜欢喝酒的时候聊一聊江湖上的新鲜事不是?

就在此时,郑健目光一凝,看到了一个人!

准确的来说,是一个驼子,形貌丑陋,但眼神却颇为凶厉。

“塞北明驼”木高峰!

郑健一眼便认了出来,原著中此人恶名罩住,阴险毒辣,没想到自己此次下山,碰到的第一个剧情熟人便是这家伙。

其身畔,还有个驼子!

郑健目光扫过,顿时心中大喜,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木高峰旁边,不是乔装打扮的林平之是谁?

只见其灰头土脸,衣衫褴褛,哪里还有当初富家公子哥的模样,显然,还是如同原著一般,落到了木高峰手中。

郑健看到林平之的同时,林平之也瞧见了郑健,眼里顿时泛出了希望的光芒,当初有过一面之缘,他还记得这个家门口碰见的年轻人。

可下一个瞬间,林平之就收回了目光,“那位大哥年纪轻轻,绝非这木高峰的对手,我,我又如何能将他一个无辜之人牵扯进来……”

林平之此时,心中依旧存着善念,虽然他恨青城派之人入骨,亦恨眼前的木高峰,可他却不敢有丝毫表现出来。

郑健将林平之的神色变化尽收眼底,他并不笨,略微思索,便知道了林平之的顾虑,当下哈哈长笑起身。

酒楼之中,原本喧闹之极,可郑健运气之下,笑声竟掩盖了所有声音,传遍酒楼。

“塞北明驼木高峰,你不在塞北放骆驼,跑到湖南来做甚?”郑健看到酒楼安静下来,昂然开口,以他如今的实力和段位,哪里看得起最多白银的木高峰?

木高峰丑陋的面容上,顿时闪过一丝阴霾,惊于郑健刚才那一手饱含真气的笑声,他也不敢怠慢,便阴恻恻笑道:“这位朋友眼生的紧呐,木驼子眼拙,认不出来,不知这位朋友找木驼子有何事?”

郑健冷冷道:“眼生?我看你是眼瞎!尔等插标卖首之辈,也敢在此大放厥词?”

木高峰顿时大怒,他横行江湖多年,何时被人如此冷嘲热讽过?正要发作,身畔,乔装的林平之顿时心中大急,顾不得许多,高喊出声:“师父,你何必和他一般见识,想必他是哪家大派弟子,初出江湖,不知您老威名,你莫要和他一般见识。”

郑健一愣,旋即明白过来,这林平之现在还在帮他开脱,果然,现在的林平之依旧心中存着善意,郑健顿时更加欣赏。

木高峰则是冷冷的看了一眼林平之,“乖徒儿,你为何帮他说话?”

话语之间,杀意渗透,眼冒凶光。

郑健见状,长笑道:“木驼子,怎么,对自己的徒弟都有杀意啊?”

林平之心中暗自叫苦,眼前这人怎么这么不识好歹啊,但即便如此,林平之依旧不后悔刚才说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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