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规矩摆中间(1 / 2)
薯丝饭、木炭火,除了神仙就是我。这是崇乡人对冬闲时节的概括,也是对现实的一种无奈感叹。农村里赚钱门路不多,田里的活忙完了,可不就是烤火、扯淡?
李家这一年多日子好过了,吃的都是白米饭、大肥肉,薯丝饭只有孩子们想起来了时,大人们才会做一餐让他们吃个新鲜。吃上了白米饭,自然也就会有付出,人家冬闲他们可闲不下来,晚上还得商量来年的生意,调解生意上的矛盾。
李欣华给她母亲递的小话,也就是一句小话,她母亲虽然没有做生意,但男人们都是生意人,一些基本的常识都知之甚深。若是文印店离不开侄子,入股甚至是拿干股都理所当然。可光凭出一个主意并不出一分力,就想在一个铁定会赚钱的生意里分一杯羹,即使人家当时答应,日后也会使尽各种手段将你驱除出去。叔侄亲是亲,可再亲也亲不过钱的,有些事还是把人心看坏点好。村里为了钱或是其他的事,兄弟之间都可能打架,何况是叔侄?
站在李家明的角度上去看,那就更理智了。就如他帮曾宁生、林全保出主意,向他们索取不菲的报酬,却不会提入股的事一样。生意讲的是双赢甚至是多赢,若是一方觉得亏了,这生意就没法做下去,到头来会竹篮子打水。
这无关于人品道德,而是生意规矩,也是人性。
“家明,我觉得还是过分,要是没你。算了,说了也没意思。”
二婶和李家明的这些解释,他后妈倒是很赞同,下午四嫂找她借钱时,人家拒绝入股,她就推脱家里的钱要开厂,没有多余的闲钱。
“欣华,生意是生意,人情是人情,这两者是要分开来的。”
这话听起来耳熟,哦,这就是昊哥他们那的口头禅。正在火塘边烤火的李家明异样地看了眼帮腔的阿姨,父亲想回乡开小厂子,估计就是她在后面撺掇的。难怪她今天没借钱给四婶,原来她信奉的是那一套生意场上的规矩。也没错,礼尚往来,各人有各人的家。你帮我、我也自然要帮你,总不能凡事都是单方面地帮,而不求回报吧?
自己无条件帮四叔、四婶、舅舅他们,那是前世自己欠了他们的,得这一世来还。阿姨已经谢过了媒,可就不欠四叔、四婶了,既然不欠,就不能再拿以前的事说事。
这样好,父亲太忠厚了,得找个精明强干的后妈。夫妻还是互补好,互补才能家业兴旺,象军伢哥、红姐他们那种,只能过个安稳日子。
当事人都不在意,旁边人自然也就不操心了,三姐不再关心这事,又回厨房腌肉、腌鱼、筑香肠。三百多斤肉、百多斤鱼,几十斤香肠,不搞几个钟头哪搞得完?
可话是这么说,道理也是这个道理,二婶能把这些道理给女儿解释,想要做到可真难。李传田是她从五六岁一手带大的,说是小叔子其实跟儿子差不多,见他有了困难,自然就会想伸手帮一把。
“家明,我们去帮忙。象枫,你莫来,你在房里陪小妹子看电视。有了肚子的人要小心,外面黑灯瞎火的,要是跌倒了,就不得了。”
“谢谢二嫂”。
“没事,家明,明天喊你叔叔装几个路灯,屋里又不差这几个电费”。
“嗯,我也觉得不习惯,起夜还要拿手电筒。”
两婶侄出了新房,又出了堂屋,站在厨房外的屋檐底下,二婶小声道:“明伢,有办法帮帮你四叔不?你阿姨说的是没错,生意归生意,可人情还是人情。”
“二婶婶,你莫听四婶的,她借不到钱是好事。她要是借得到钱,一个人做这生意,没有两年就会做不下去的。”
“啊?”
李家明将道理掰开揉碎来讲了一遍,“她现在是在兴头上,脑壳里只想着赚钱,赚得越多越好。却没想到,这种生意没有官面上的人脉,做不长久的。分三成股份出去,看起来好象赚得更少,可有人照应,以后会赚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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