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强买 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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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流光溢彩的比弗利山庄罗迪欧大道上,两女人挽着手逛得兴高采烈,从这个店里出来又进了那个店,把那些奢侈品试来试去,就是没买一件也没问价。 ????这里有句名言,‘别问价,问价就等于你买不起。’

她们买倒是买得起,因为后面跟着一超级超级有钱的丑男人,那就是李家明同志。以前小妹和婉婉来这逛,好歹会啃个冰激凌,这二位纯粹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简直是欺负那些衣着优雅的店员。

也亏得这两女人内心够强大,当年老章站在纽约的蒂芙尼专卖店前都不敢进去呢。或许真应了那句话,无欲则刚,心里没那么多对物质的,也就天下可去。

得了,就这么逛吧。

宁换男友不换闺蜜,也不知是种什么逻辑,反正李家明绝对不会去抗议。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那只是伪君子说说而已的屁话;但姐妹如手足,男人如衣服,这帮女人可不一定干不出来。

“家明,我渴了,去买个冰激凌”。

“哎”。

总算是买卖开张了,跟在后面的李家明答应了一声,紧走几步又连忙转身回来问,买和路雪的还是雀巢的、或是纯手工的。这问题得问问,婉婉来这逛只吃vivolito专卖店的冰激凌,跟莎莎在剑桥镇则是只买路边现做的、没牌子的、一个只卖08美元。

一听专卖店,勤俭节约惯了的柳莎莎就肉疼,但这么高档的地方,好象没那种便宜东西卖吧?买吃的可不是逛商店,买不起,还不兴老娘看看?

“你说呢?”

来了,又来了,不就是个冰激凌吗?

知道她心疼钱的李家明连忙道:“嘿嘿,我这不是来请示嘛,要不你们尝尝vivolito的?婉婉说那牌子的好吃,反正我是吃不出来。”

挽着个大灯泡的正主还没说话,充当灯泡的杨芬华倒支使道:“赶紧啊,要买最贵的!”

“哎”,见女友没反对,李家明转身就走。

这还是李家明吗?看着高大的背影走远,惊讶的杨芬华突然‘卟哧’一笑,打趣闺蜜道:“还是你厉害,驭夫有道!”

“那当然,你以为我是你啊?”

玩笑归玩笑,俩人往前走了几步,杨芬华告诫道:“莎莎,你也别太那个”。

“这你就不懂了,我越支使他,他心里就越高兴。”

这几年见识过什么叫有钱人的杨芬华不是那意思,但闺蜜没听出来,而且说这种私房话,她连忙好奇道:“不懂,教教我”。

教不了,老郭是平常人,该要讲究的男人面子得讲究。家明则不同,手下员工上万,即使kyle、王志远他们跟他是朋友,照样会不自觉地把他当上司。对于他来说,被自己支使着干点活,比把他捧在手心里还更好。

“你是说高处不胜寒?”

“对,嘻嘻,其实挺好玩的。就象我爸,我师公、成林叔他们骂他几句,他非但不生气,还高兴得不得了。”

‘呸’,毒舌的杨芬华啐了一口,玩笑道:“贱骨头?”

这怎么是贱?柳莎莎得意洋洋道:“我就说你单细胞吧,我爸跟家明这种才是聪明人,知道如何调整心态。上位者最忌讳的就是刚愎自用,所以才有‘本事越大,脾气越小’的。”

“我才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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