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 水神剑,圣光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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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斯哥哥,你最近太出名了,原来学校里的同学都看不起我们盗贼,现在他们都把你当成偶像了,听说我认识你,他们天天向我追问你的情况,还有几个女同学说要嫁给你呢。</p>

爱丽丝金发碧眼,小鼻子大眼睛,圆圆的俏脸,还是像原来一样活泼可爱,讨人喜欢,张浩摸了摸额头,水晶面具还在,奇怪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是我,你应该看不到我的脸才对啊。</p>

奇怪,你的脸怎么模模糊糊的啊爱丽丝终于发现不对劲了:是不是新的盗贼技巧,教给我好不好她张着水汪汪的大眼,一脸祈求地看着张浩,那模样,说多可爱就有多可爱。</p>

张浩脸色古怪地问道:你既然看不清楚,怎么知道是我</p>

我也不明白,反正我就是知道嘛。爱丽丝一手叉腰,一手指着自己的鼻子自豪地说道:从很小的时候,无论哥哥怎么乔装打扮,我都可以把他认出来,他说我的眼睛是天生鹰眼,最适合做弓箭手,但我还是更喜欢做盗贼多一些。</p>

又是特殊的种族能力张浩仔细端详爱丽丝蓝色的双眼,很纯净的眼神,除此之外,并没有其它特殊之处,怎么会有这么古怪的能力他记得上次隐身潜入魔狼府邸时,是爱丽丝喝破了他的行踪,这次居然可以看破水晶面具的魔法,这事太蹊跷了。</p>

门外脚步声响起,进来一位身穿着银色骑士重甲的青年人,他有着耀眼的金发和湖水般蓝色的眼睛。英俊地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他是那种阳光型的男性,大部分女性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爱丽丝一见他进来,小跑着迎了上去。高兴道:葛朗台哥哥,快把东西放下来,我给我介绍一个朋友,他可厉害了。</p>

青年骑士把手里抱着的食物放在桌子上,轻轻拍了拍爱丽丝儿脑袋,笑道:我听到了,你一直很崇拜地火蜘蛛是不是还有,别叫我葛朗台。叫我的真名。</p>

爱丽丝撅着小嘴,哼声道:谁叫你那么小气,连冰糖蛋糕也不肯帮我买一个。</p>

青年骑士揉了揉爱丽丝的头发,走到张浩面前,伸出右手,和气地笑道:本人是前圣殿骑士团一员。圣殿骑士巴葛利特,火蜘蛛阁下是吧,因为阁下的关系,我失去了非常重要的护卫工作。所以,就到处流浪了,多亏了团长的收留,才有个地方落脚,所以。我对你可是怀有不少意见的。</p>

张浩和青年握了一下手,奇怪道:我好像还是第一次见到阁下吧,为什么说阁下失去工作会与我有关系</p>

见到阁下我就有些不舒服。虽然光明神教导我们不应该无故生恨,但我还没有办法完全控制我自己的情绪。巴葛利特讪讪地笑道:要不我们要打一场吧,虽然打不过你,但至少心里也会好受些,打完再告诉你原因。</p>

这人有意思,少见地老好人,张浩应了声道:阁下还是先把原因说出来吧,就算要打架,至少也要让我知道缘由吧,否则打起来也不会觉得爽心。</p>

没想到这看起来很好说话的巴葛利特却有着股牛脾气,他没有回答张浩的话,反而指了指外面道:打完再说,这是团长好不容易才买下来的房子,我们俩实力都不差,一旦打起来,肯定会弄出不小的动静,我先在外面等你。他说完话,也不等张浩回答,便先径直出了房去。</p>

爱丽丝一听有戏看,乐地一蹦,嗖地就钻了出去,四个小孩子也显得非常兴奋,屁颠颠地跟地爱丽丝儿后面出去了,只有史渥儿团长在一旁喊道:小心点,别打伤了</p>

张浩耸了耸肩,出房走到外边的空地上,巴葛利特站得直直地,见到张浩出来,点头示意,然后一拍胸口说道:我这身盔甲名字叫做光明,现在虽然还没有什么名气,但我敢担保这是一件神器,本来我应该脱下盔甲和阁下公平较量,但身为圣骑士,除了睡觉,其它任何时候都不能脱下象征荣誉的盔甲,所以,请阁下原谅,我只能占一些便宜了。</p>

死脑筋的老实人,张浩心里赞赏地说了声,也只有光明神的教条才能教出这些死板地令人觉得可爱地家伙。</p>

你放心吧。我也有神器,所以我并没有占便宜。张浩拨出水神之剑,剑身划出一道梦幻般的蓝色幻影,爱丽丝惊艳般地叫道:哇,好漂亮的剑,比葛朗台哥哥的</p>

还要漂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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