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爱与不爱(2 / 2)
“吼……”越打起来,心里就越激奋。每伴着一剑的挥出,我都会发出一声呼啸。当天在侠客岛上的玩家都听见了这一声声充斥了苦闷无奈的狂啸。当天游戏公司客户服务部的咨询电话明显增多。更多玩家问的是侠客岛上是不是出现了新的怪兽。</p>
一个人要想忘记一件事情,那就要以另一种方式去麻痹自己。不少人用酒精去麻醉自己,还有人却以更全身心的投入工作来忘记不愉快。我选择了后者,一来我不喜欢酒后那种头昏脑涨的感觉,二来酒多必伤身。</p>
时间就在这样枯燥的日子里过去了,我也在侠客岛上呆了半个月。查看了一下排行榜上的情况,几个兄弟都还在十大里面。看来他们管理帮会的同时,也没有耽误升级。但是馨已经落后了不少。馨这次一定伤得很深。馨,对不起了,我不能让你也卷入这个是非之圈。因为爱你,所以不忍心让你受到伤害。尽管现在你也受到了不小的伤害,但是比起死来,这点伤害又算得了什么呢?</p>
我的级别已经比第二的小剑高上了3级,马上又快66级了。这都是“火精”的功劳。没有了它,我想恐怕已经被重重包围的怨灵杀死了N遍了,哪还有时间去想这么多。手上再次加劲,杀怪的速度再一次提升。每一招一式都让我演绎得淋漓尽致,恰倒好处。对于一个游戏老鸟来说,在游戏中找到更直接更快速的杀怪方法,熟练的操作和地势的选择都成为比其他玩家更快升级的秘诀。</p>
65级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单挑BOSS了。当时我正在杀怨灵,但是我的生命值却在快速的下降,而且其中的一个怨灵在挨了几剑以后仍然奋不顾身的攻击我,完全没有消逝的迹象。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有一只“人面狮”混迹在怨灵之中。当下吃下一颗“还魂丹”不再理会其他怨灵,只攻击“人面狮”。现在怨灵的攻击对我来说简直就像在为我挠痒,基本上我吃超级补血剂就足够应付了。何况一般情况下,怨灵在“火精”强大的攻击力面前,根本就近不了我的身。</p>
“人面狮”在发狂的时候着实让我吃足了苦头。露出本来的面目,作垂死的挣扎。没有了天师的帮助,它的速度加快了很多,回血方面也很快。好几次为了省下几个“还魂丹”,我还差点挂了。“还魂丹”是很难炼制的。除了需要珍稀的草药以外,还需要时间。每天如果能炼制出十颗就算不错了。要不是这些天省下了很多,我看我也支撑不住。在吞下第68颗还魂丹的时候,“人面狮”嚎叫一声后终于倒地,爆出一套地神级装备还有几个药水及金币。也好,几个兄弟现在还都没有装备,我就帮他们把装备先凑齐,也算是对他们辛苦照顾帮会的犒劳。</p>
知道了自己的能力后,我就更加在侠客岛上畅通无阻了。数了数剩下的“还魂丹”,还有325颗。多打几个BOSS,还能给帮会加点声望值。虽然行会刚升级不久,但是我要在最快的时间里把仗剑进一步扩大。这样仗剑的影响就要大多了,做起事来也方便。</p>
现在行会升级用的钱对我来说已经不是问题。八千多万人民币现在已经打入了我的户头。和外国公司的合约也很顺利的解除了。不仅如此,他们还赔偿了我们一笔数目不小的损失费。傲天的手段我没见过,来洽谈的人员看到我以后已经没有那么镇静了,有些慌乱,还有一些说不出的恐惧。可想而知傲天手段的可怕。但是那也不是我该管的。</p>
听几个兄弟说,帮会现在的运作情况非常好。现在仗剑成员都非常团结,不少会员开始认识到仗剑精神的可贵,开始真正的拿起剑做起了“侠客”。他们除强扶弱,在玩家里面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个别害群之马已经被逐出行会,昭告天下进行追杀。</p>
这几天我忙着杀BOSS,升级的速度却是没有丝毫的影响。杀个BOSS用不了多少时间,加上级别的提高,攻击防御也上来了,打起来更加得心应手。现在就算再多的怪,我也能处惊不变,更多的时候怪物一打照面就被我秒杀了。一个字,爽!</p>
看看身上的衣服已经是千疮百孔了,还沾上了不少的黄土与自己的血迹。再看看包袱里面的东西,天级装备9套,地神级装备7套,杂七杂八的东西还很多。其中还有一串用七颗不同色彩的水晶石镶嵌的项链,格外的耀眼。因为没有鉴定,所以这些东西都还没有任何属性。</p>
也许这项链戴在馨身上会格外漂亮吧,我这样想道。</p>
来这里又是一个月了,算算现实里面也快要年关了。有不少人都开始准备年货了,我该回去一趟了。有了这些装备,兄弟们的升级速度也会快上很多的。多余的装备就留给三宝去处理吧。反正他没事就喜欢摆弄这些玩意。还有二宝,选一套让他锻造一下,可能还能给武器加点属性。</p>
登上回去的船,我碰见了一对游戏里的夫妻。</p>
“老公,你看,好漂亮的海景啊。”</p>
“是啊,老婆。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在海边搭间小屋安家多好啊。”</p>
“好啊,好啊,我能烧饭做菜,可是你能做什么呢?”</p>
“我?我当然是吃饭吃菜了^-^……”</p>
看着别人都这样恩爱,埋藏在心里那种情绪又开始豁豁欲动了。这段时间,我仿佛是把馨忘记了。极力不去想她,我也做到了,但是我能真正的忘记她吗?</p>
馨,现在的你,还好吗?我在心里念道。</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