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死因(1 / 2)
儿童慢性咳嗽的处理原则是明确病因,针对病因进行治疗。如病因不明,可进行经验性对症治疗以期达到有效
控制;如果治疗后咳嗽症状没有缓解,应重新评估。镇咳药物不宜应用于婴儿。ACCP建议在儿童非特异性慢性咳嗽的诊
治过程中,患儿父母的期望应该得到关注与重视,强调治疗后随访和再评估的重要性,即:观察、等待和随访。
一、药物治疗
1.祛痰药物:慢性咳嗽如伴有痰,应以祛痰为原则,不能单纯止咳,以免加重或导致气道阻塞,可以选用N-乙酰半
胱氨酸、盐酸氨溴索、愈创木酚甘油醚、桃金娘油和中药祛痰剂等。
2.抗组胺药物:H1受体拮抗剂如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可用于治疗UACS。
3.抗菌药物:明确为细菌或肺炎支原体、衣原体病原感染的慢性咳嗽者可考虑使用抗菌药物。肺炎支原体或衣原体
感染者可选择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包括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等。其他病原菌感染在初始经验治疗后,如需调整
抗生素,应按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4.平喘抗炎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β2受体激动剂、M受体阻断剂、白三烯受体拮抗剂、茶碱等药物。主要用于
CVA、EB、过敏性鼻炎等的针对性治疗。糖皮质激素治疗2~4周后要再评估。感染后咳嗽一般可自行缓解,对症状
严重者可考虑短期使用吸人或口服糖皮质激素、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或M受体阻断剂。
5.消化系统药物:主张使用H2受体拮抗剂如西咪替丁和促胃动力药如多潘立酮等。儿童缺乏质子泵抑制剂的
使用经验。
6.镇咳药物:慢性咳嗽尤其在未明确病因前不主张使用镇咳药,且该类药物的使用与一些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有关,美国儿科学会警示,可待因禁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咳嗽。异丙嗪的镇静作用有可能误导家长,应用该药减少孩子的吵闹而忽视了该药的不良反应,包括烦躁、幻觉、肌张力异常,甚至呼吸暂停、婴儿猝死。不良反应在婴儿中表现明显,致WHO提出警告:异丙嗪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禁止作为镇咳药物。Cochrane关于百日咳的对症治疗药物评述中也提到使用苯海拉明无明显益处。
二、非药物治疗
注意去除或避免诱发、加重咳嗽的因素。
1.避免接触过敏原、受凉、烟雾的环境;
2.对鼻窦炎可进行鼻腔灌洗、选用减充血药;
3.体位变化,改变食物性状,少量多餐等对GERC有效;
4.对气道异物者则应及时取出异物;
5.药物诱发性,咳嗽最好的治疗方法是停药;
6.对心因性咳嗽则可给予心理疗法;
7.及时接种疫苗,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和呼吸道感染。
多数情况下,发热是身体对抗入侵病原的一种保护性反应,是人体正在发动免疫系统抵抗感染的一个过程。体温的异常升高与疾病的严重程度不一定呈现正比关系,但是发热过高或长期发热可以影响机体各种调节功能,从而影响小儿的身体健康,因此,对确认发热的儿童应积极查明原因后对症治疗。
小儿发热的原因与年龄、体温调节中枢发育不完善有一定关系,也可以与性别、昼夜变化、季节变化、饮食、哭闹、气温以及衣被的厚薄等因素有一定关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体温稍微有升高的迹象,并不一定有病理意义,要注意观察患儿的神态和举止来进一步判定是否存在发热情况。
01
发热按照时间长短可以分为四类
1.短期发热:发热
2.长期发热:发热≥2周,有的无明显症状与体征,需要进一步做辅助检查进行确诊的;
3.原因不明发热:指持续发热或者发热间歇超过3周,经过体检以及常规辅助检查不能确诊的;
4.慢性低热:指低热持续1个月以上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