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强盗逻辑(1 / 2)
在确定李秀珠感染丙肝源头的时候,需要排除掉许多可能性。继韩国美容店、澳洲医院的内镜和牙科诊所之后,现在需要排除的是丹阳第三人民医院的嫌疑。
地区不同,程序就不同,之前国内的调解在这里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初真的上了丹阳的法庭做出判决,到了米国也依然没用。
所以陆子姗需要祁镜来给三院作证,这是之前就已经在调解时明确了的,祁镜也是陆子姗一开始就登记好的证人。
他登记的是专家证人,和之前刚进去的西弗一样。只不过祁镜并不是米国法律中传统意义上的专家,因为他在米国没有任何头衔和职务,所以在开庭前半个月,陆子姗就需要提交祁镜身份相关的材料,以便通过审查。
在国内,庭审程序是由法官主导,时间、范围、流程都是由法官统一安排或法律统一规定。
可米国不同,法官会召集两方律师一起来协调决定这些东西。
按照双方之前确定下的流程,这场开庭的时间应该在下星期的周末,等祁镜的北卡之旅结束后才开始。但对方律师却在前两天强烈要求提早开庭,之前陆子姗不知道请了西弗,所以见对祁镜的审查已经结束,也就答应了下来。
谁知这是对方精心设计的一记重锤,轻松把已经倾斜的天平砸到了它最开始的位置。
只是西弗带来的oci,就把原先在生产制造上的疏漏变成了病毒带来的不可抗力。就算最后明面上给了原告胜诉,但在赔偿问题上也达不到原告方的希望值。
这其实就和败诉没什么区别。
陆子姗现在只能寄希望于祁镜,希望他的出现能重新改变现在相持不下的局面。
在法警的看护下,祁镜缓缓走进了法庭,在来这儿的过道上他又和西弗对视了一眼。两人从没见过,职位差距也非常大,但是这一眼却看得西弗很不舒服。
他原本在结束作证后会选择回研究所继续工作,但在离开前,西弗改了主意,绕了一圈来到了旁听席。
这一路上,祁镜的脑子里都在想,该怎么和这位所长交上“朋友”。直到走上证人席,他也依然在考虑这个问题。不过西弗的再次出现让祁镜的问题迎刃而解,法庭成了他展现自己的最佳舞台。
在国内,证人作证前需要签写保证书。
在米国,用的则是宣读誓言。
誓言会因为个人信仰不同而分成好几种规格,祁镜这种无神论者自然没宗教信仰,不需要《圣经》、《旧约》和《可兰经》,读的是普通版:
apnbsbsbsbsl,apnbscerelapnbsblapnbsdapnbsbsbsbsbsbsbsbsbsbsbth,apnbsbsbthapnbthgapnbtapnbsbth”
(我郑重地、真诚地、真正地声明和肯定,我所提供的证据将是真相,全部真相,只有真相。)
这次换成了陆子姗先提问。
“请问祁先生的职业?”
“医生。”祁镜看着自己的老婆,说道,“主攻危重症急救和各类传染病学。”
“请问您现在是什么职称?”
“在国内是主治医生,明年可以升副主任医师了。”
因为米国没有主治和副主任的区别,所以祁镜用的职称单词都比较冷僻,反正在众人眼里他就是个华国医生。但这简单的一句话进了西弗的耳朵,就会因为他的一些经历而生出许多不一样的东西。
才不到30岁的年纪,已经提任副高,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明年提任副主任医师,那也就是说你现在的能力已经到了副主任医师的高度吧。”陆子姗笑着继续问道,“你能不能描述一下,华国的副主任医师在米国等价于什么水平么?”
“米国只有主治医生一个职位,所以职称的等价关系很难界定。不过我们可以从年份上来做简单的判断,副主任医师考核所需要的时间在15年左右。”
在法庭上,花里胡哨的名字往往没有数字来的直接,“十五年”完全可以证明自己的临床实力。
之后两夫妻一唱一和,又靠着年龄上的巨大差距,询问到了祁镜所经办的各类病例,进一步提升了祁镜的份量。
在认同感上,祁镜没法和刚作证的西弗相比,摆事实讲道理是最快也最有效地方法。就算在场陪审团对祁镜的国籍和所在的工作环境的整体实力有怀疑,也会因为他的过分出色而做出一些必要的心理平衡。
“还是请祁医生说说我当事人在国内医院查出丙肝的经过吧。”
“李秀珠小姐在两年前得了itp,也就是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祁镜说道,“因为她病情很急,还有出血倾向,医院用上了血小板。”
“所以在用完血小板后检查出了丙肝?”
“对。”
“这难道不是当地医院的责任么?”
祁镜摇摇头:“血站采血都有记录,她所用的血小板经过追查,那几位献血人都没有丙肝。所以李秀珠小姐身体里的丙肝,肯定是在输血小板之前就得了的。”
“如此肯定?”
“非常肯定。”
陆子姗点点头,将提问权交给了被告律师。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早在开庭前,陆子姗就已经把《排除李秀珠可能造成丙肝感染的情况》交给了被告律师过目。不得不说,除了极小一部分人际关系证明得比较模糊外,整个论证的经过非常严谨。
三院的治疗经过也在其中,因为有血站的证明,所以当初李秀珠很爽快地接受了和解。
在别人眼里,这份材料的内容无懈可击,根本钻不到空子。可到了那些精英律师们的眼里,它却不是铁板一块。只是在粉碎祁镜的证词之前,他们更想粉碎掉祁镜本身。
米国的“专家”证人可没那么好当。
起身询问的还是刚才那位托马斯:“祁医生专攻的危重症急救和传染病学?”
“对。”
“请问祁医生几岁了?”
“28。”
“好年轻啊,我28的时候还是小律师”托马斯做了个适当的停顿,语气很微妙,“以我的医学水平,实在没法把这两个学科联想到一起。你只有28岁,专攻两个毫无关联的学科,真的能把它们都学好么?”
“看来托马斯律师似乎对临床医学有什么误解,也没听清刚才西弗所长的话,临床医学本来就是相通的。”祁镜解释道,“医学课程本就包含了许多科目,什么都要学,只是为了更熟悉当前学科专业才会有‘专攻’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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