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祸水东引的飞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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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着程云确实有点儿辛苦,时不时的还会遇到危险。

可后悔,谈不上的。

林乐乐头摇的像拨浪鼓。

不跟着程云才后悔,待在营地里有什么意思?

这不,又偷学到两手。

虽说回到家以后这种技能没什么大用,但可以吹啊!

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林乐乐觉得都能写本小说的了。

嗯,这想法不错,回到营地里就去找个本子……

“好了,快送过去,马上就会有的吃了。”

程云只是觉得有些亏欠了这个妹妹,摆摆手让她不要在意。

以后再行弥补,现在想太多只能是徒增烦恼。

继续烤紫薯,也没别的可以吃。

于是程云就用之前采来的蒲公英熬了汤。

苦是肯定的,但却可以预防感冒和上火,现在喝正合适。

“已经不热了,刚刚睡着。”

诺雅拖着蜜獾出来,狠狠松了口气。

身为土著,她见过太多因为发热而丧命的人,现在看阿贝塔好转,心里也是轻松了许多。

对程云也越发膜拜。

虽然这个神使能力差了点儿,不会呼风唤雨又没有神力,但还是很厉害的。

出身部落带来的滞后,和在文明营地里增长的见识,使得诺雅思想有些复杂。

敬畏神灵的同时,又觉得也不过如此。

然后被自己突然冒出的念头吓到。

好在程云“神力”有限,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否则肯定会大笑三声。

也是难得的轻松了几分。

于是招呼两女吃东西,目光落在蜜獾身上。

好歹是块肉的说……

虽然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但却知道这样下去不行。

紫薯能保证他们不被饿死,可无法提供人类必须的营养。

简单来说就是馋肉了。

运动量大,只吃素肯定受不了啊!

于是吃完饭后,拿着步槍再次走进了雨林之中。

这会儿只剩下牛毛细雨,已经趴窝很久的小动物们也是要吃东西的。

程云想碰碰运气。

而他觉得自己向来好命,除了穷点儿,别的都还不错。

所以很快就发现了一只松鼠。

就跟这里的虫子一样,这只松鼠长的也是五大三粗。

比家猫都肥。

重要的是,这只松鼠是他在下雨之后见到的第一只猎物,肯定不能放过。

于是悄摸的瞄准,秀秀自己百步穿杨的槍法。

砰!

老式步槍发出怒吼,震的山林瑟瑟,可想象中的情景并未出现。

那只肥大的松鼠,居然从树冠上飞了出去。

没错,就是飞。

四肢展开,肉翼像是风筝一样迎风鼓荡,蓬松的尾巴崩的笔直。

居然是只飞鼠!

自问见多识广的程云都看呆了,目送飞鼠直到它消失在视野之中。

忘了补一槍!

回过神来,脸上不禁有些赫然。

被一只松鼠,不,飞鼠打脸,也疼!

要知道程云的槍法可是无数子弹喂出来的,加上经历过战场检验,命中那是基本要求。

却让飞鼠逃了。

有些不甘,程云抱着步槍就往前追。

实际上也是想打下飞鼠研究一下,好奇的紧。

他知道蜥蜴会飞青蛙会飞连蛇都能上天,可飞鼠还真的是头一回见。

再说,好歹也是块肉,不定能不能再见到雨天出动的猎物呢!

于是向着飞鼠离开的方向狂奔,幽灵般穿过了大片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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