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爬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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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山环绕之下,让w市变成了一个小盆地,因此气候也是格外的好,空气质量也都不错,相比如今纷繁噪杂的城市来讲,这里也算是半个天堂了,只可惜缺少了一些修仙之人。

本来已经深秋,所以来到山下的时候已经感觉到丝丝寒风,还好准备比较充足,登山之前都加厚了衣服。此时的刘娟更是体贴,和徐江明双手相牵,登山之前还给他披上了外套,让人不觉羡慕不已。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而这次徐江明不仅改变了很多,而且还得到了自己的幸福。

深秋登山,秋高气爽,气温惬意而且更有登高望远之意。马炯虽然身体比较沉重,但是登起山来却丝毫不马虎,两脚像是踩了风火轮一样虎虎生风,把我们三个都远远地甩在了后面。我抬头望了望,本来看似貌不惊人的小山头,此时竟然如此高耸,我无奈的摇摇头,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口水,才感觉稍稍有些舒服了。

“走快点,仨笨蛋!”马炯在前边边走边大喊着。

我们几个感觉有点累了,反正也赶不上他,索性都一屁股坐了下来,休息休息。马炯看他的激将法失效了,也无奈的走回来,对着我们三个摇摇头,然后说:“看来你们几个以后要锻炼锻炼了,连我都跟不上,还爬山?”

“得了吧,马大公子,你以为都像你整天有事儿没事儿去健身房啊?”

“就是,你锻炼那么好,也没见你身上掉下来几斤肉。”

他哈哈一笑:“我身上留下来的可都是精华,”然后伸出胳膊放到我眼前,“你摸摸,摸摸呀……”

我摇摇头:“对你不感兴趣!”

“哼,我身上着可不是赘肉,都是脂肪的精华呀!”

“得了吧,夸你一句小尾巴就翘起来了。”

“哈哈……”

休息了一会儿,马炯伸手指向不远处的两座山峰说:“看到没有,那座就是我前边给你们介绍的神鸭岭了。”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远远看去,那座长长的山还真有点像一只鸭子,特别之处是因为风化太严重,山头上出现了一道长长的凸出,远远望去,很像扁扁的鸭嘴。

“旁边那座高一点的,陡峭一点的就是傻子峰了,别人又叫他不老峰,因为傻子峰名字太土,所以现在很多人都愿意叫他不老峰。”

“哈哈,”我说道:“有意思,傻子什么时候成不老翁了。不过那座山倒是挺像人的,你看那里,好像还有一个手在挠头。”

马炯搭讪道:“是啊,那只手是一棵千年不老松,咱们如果去看看,你们会惊讶它的树龄,因为它很粗,四五个人连起来都抱不住它,所以咱在这儿看起来像是一个正在挠头的小手。不过这个不老峰也正是因为这颗不老松而得名。”

“有意思,”我不禁赞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竟然能生出这般景致。

只顾着和马炯聊天了,而马炯搞笑的朝我努努嘴,我朝那方向看去,之间刘娟和徐江明之间正卿卿我我的不知道在嘀咕些什么,我笑着说:“咱就别打扰人家小两口了。”

马炯撇了我一眼:“你就继续装纯情吧,在过几年,也是一个纯洁的老男人。”

说罢我俩哈哈大笑。

马炯大声喊道:“启程了,不然晚上敢不回去了。”

徐江明拉起刘娟,刘娟不情愿的问:“什么时候才到山顶云卷寺啊?”

“快拉,像咱们这样走,晚上也爬不到。”马炯不耐烦的说着又蹭蹭多跨出几步,把我们三人甩在后边,我和他们两人在一起,总是怪怪的,有一种电灯泡的感觉,不说把太安静,说吧又打扰人家两人的甜蜜梦想,哎,做人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无奈之下,我还是加快了脚步,尽量跟着马炯走,两个男人总比两个男人加一个女人要强的多,呵呵~想的太多了。

虽然步履不快,但是我相信爬山更重要的地方在于品景,忘情于山野之中,放飞心灵的翅膀,让大自然原有的感觉回归到最初的。而这里绝对是一个值得赞美的地方,不仅有层峦叠嶂的群山,还有起伏飘荡的白云,如同仙境一般烟雾缭绕。才走到半山腰就这样的美不胜收,难怪这里的寺院名字就叫“云卷寺”,忽然想到那句佛偈:“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这万般云雾如同思绪一样,如果内心空无,没有了世间杂念,即便层云万里也都是无云万里天了。又想到一副对联:“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放在这里更是妙笔生花。

以前很多时候读到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王维的《山居秋瞑》,总感觉古人登山游湖总是有一番感触,而且诗句寄情于景,写的格外优雅,而此时此地,似乎也多少有了古人的一些哀思,想去写首诗什么的,却又哑口无言,就像鲁迅大伯伯的那句话:“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会被生活所累。”而如今,能够出口成章、博古通今的人已经是稀有动物了。

正想着这些东西,就听前边的马炯又不厌其烦的大声说:“快走,快走,‘听雨石’快到了。”

“听雨石?”不错的名字,也勾起了我们三个人的好奇心,都加快了脚步。

刘娟不解的问:“小马,什么是听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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