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五十三章 协议出让(2 / 2)

加入书签

但是,这个协议转让也是有前提条件的,不是什么土地都能进行协议转让。有关政策法规里面明确规定:因为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引入竞争机制,不具有公开性,人为因素较多,因此对这种方式要加以必要限制,以免造成不公平竞争、以权谋私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所以,这种方式只适用于工业项目、市政公益事业项目、非盈利项目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实施产业政策而需要给予扶持、优惠的项目,而且,采取此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在学习有关土地出让的政策法规之前,叶鸣一直以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都必须采取“招拍挂”的方式进行。那样的话,就必须对每一块准备出让的土地进行公示,价格也要经过竞拍,很难以低价格拿到土地使用权。而现在看来,这里面是可以钻空子的:只要地方政府领导有意将某块土地以低价出让给某个单位或者公司,他们完全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与国土部门打个招呼,以比较低的价格将那块地转让给公司或者私人——很多房地产开发商之所以能够以低价拿到土地使用权,就是用这种方式获得的。

而前不久陈远乔前来找自己,显然也是想通过这种“协议出让”的方式,低价获得皇马镇的那块地,然后再转手高价卖给福星科技集团。

本来,陈远乔要低价获得这块土地,是有很多便利条件的:他的小舅子佘楚明是分管国土的副市长,市国土局领导也都是佘楚明的下属,只要他提出申请,国土局和政府分管领导这一块,很容易通过。

但是,由于现任市委书记卿涛原来在市长任上,就对星海开发区的土地出让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并特别强调:市将来的新行政区附近,所有的土地出让,都必须报市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审批,尤其是涉及到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还必须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以免有人利用这个地方的土地增值潜力,官商勾结从中渔利。

因此,佘楚明虽然胆大,但也不敢公然违背卿涛的这一原则,只能让陈远乔来找叶鸣,想要叶鸣去疏通卿涛那边的关系。只要卿涛同意将皇马镇那块地协议出让给金桥集团,这件事就能运作成功。但如果没有得到卿涛的许可,金桥集团就没有任何办法低价获得这块黄金宝地……

在摸透了政策法规之后,叶鸣决定去试一试,找卿涛说一说这块地的事,看有没有可能将这块地协议出让给金桥集团。

于是,他便打了一个电话给卿涛,问他明天晚上有没有空?能不能一起出去吃个饭、喝喝茶?

卿涛明天晚上本来有一个安排,但是因为这是叶鸣升职后第一次约他吃饭喝茶,他不想扫他的兴,忙高兴地回答说明天晚上自己正好有空,还说由他来请叶鸣吃饭喝茶。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