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古董(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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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至清末,金石学的范围得以拓展,碑刻、造像、画像石、墓志、题铭等均相继纳入其中。所以,罗振玉便建议以“古器物学”这一新概念取而代之。20世纪初,我国学者通过翻译日本人滨田耕作的著作而输入了“考古学”概念。在《通论考古学》一书中,滨田耕作将“考古学”定义为“研究过去人类的物质的遗物之学”。

而这个界定则源于西方考古界的共识即考古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的物质遗存。它有时靠近人类学,因为人类的史前史和早期历史的框架体系只能借助遗物和遗迹加以构建,也正因为如此,它是历史学科中的重要分支。

考古学即为历史学科这个认识在我国学者中是慢慢明朗起来的。1936年,卫聚贤在考辨“古”字的原义后,将“考古”与“考古学”加以区别,他说“考古俗所谓古董亦即’骨董’……骨董,当即‘古懂’,言其对于古物懂得……懂得古物也可叫做考古,不能视为考古学。

因考古所以成学,是要亲自发掘,以观其地内保存的情形,并与其他物共存的关系,都要详为记录,并绘图照相。”卫氏描述的考古学西方俗称“锄头考古学”,我国习称“田野考古学”,他强调实地发掘是考古学的本质。

李济在1962年回忆说,他自己从事了“将近30年的田野考古工作,并且常谈中国上古史的重建问题”,但当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附设的苏联与东亚研究所的几位朋友请他讲半年的中国上古史时,他突然发现,这个工作对他而言是“一条新的路线”,是他“没有做过的……梦”。

尽管王国维早已提倡考古学与文献史学互证的方法,但要等到以张光直为代表的学者出现时这种互补关系才得以付诸实践,他们力图将考古学和历史学进行整合,以建设新史学。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为纪念该校考古专业成立50周年而发表了“考古学与中国历史的重构”一文,文中指出了为何考古学必须依赖文献的原因,由此强调了考古学在历史研究中的“优势”和“局限性”。文章认为,考古发现在揭示“社会经济层面”和“社会政治状况”上十分有效,但涉及到“精神领域的研究时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尽管一些现代考古流派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但也往往限于社会大众的一般心智、心理、审美情趣等,除非极特殊的场合,很难了解某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心理”。至于语言文字的研究,考古学“就一筹莫展了,非依靠文献不可。又由于绝大多数考古资料是过去社会最为常见的物品,而非特殊物品,于是一些特殊的历史事件便被淹没在大量的一般性现象之中了”。

我跟随教授在这个领域也算有过一段时间的研究,我认为传世遗物无非是实物与文献记载,历史的终极目的是要借助这些遗物复活人类的往昔,其中最重要的是已然消失的思想观念和社会结构的演变,即“精神领域”方面。因此,19世纪现代历史学兴起以来一个伟大的史学发现就是把无形的思想观念也纳入历史事实的范畴。观念演变的历史本身就是历史的重要事实,这点对于考古学应有所启示。

过于强调考古学的优势是为历史研究实物,或坚持认为惟有考古发现才是真实可靠的史实,那就会人为地加大考古学与历史、考古学与精神研究、考古学与艺术史之间的鸿沟。夏鼐先生在1984年发表的“什么是考古学”一文中就想弥合这种分裂对峙,他明确指出,“考古学是属于人文科学中的历史科学,而不属于自然科学”。

因此,考古学利用物质遗存研究古代历史,但其欲“恢复的过去不限于物质文化”,还要研究古代社会的结构和演变,以及“美术观念和宗教信仰等精神文化的历史”。

然而,夏鼐先生与上引北大文博学院的文章撰写者一样,认为考古学只能研究过去社会的普遍现象,而无法关注特殊现象“古代人类活动的情况,包括人类的各种活动。

然而这种活动的主体是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的人。人类的特点是社会的动物。人类所加工的器物,和人类所创造的文化,都是反映他所在的社会的共同传统。个人的创造和发明,都是以他所在的社会中多年积累的文化传统为基础,而他的创造和发明也只能被他所在的社会中别的成员所接受和传播才成为他所在的社会的文化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考古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便是这些具有社会性的实物,是器物的整个一类型,而不是孤立的单独的一个实物。后者是古董,而不是考古学研究的科学标本。”

颇有意味的是,在论述考古学的个人与社会性读解难题时,夏鼐触及考古学与美术史的差异“便是有突出的美术价值的,那也是美术史研究的好标本,是代表某一个人的艺术天才,而考古学要研究的是一个社会或一个考古学文化的特征和传统,而不是某一个人的创作。这是美术考古学和美术史的区别,二者的着重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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