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遥想初恋(中)(1 / 2)
萧蔷的失恋对象是云清风。他当时是经济管理系的大三学生,是这所师范大学一万名学生中公认的校草。他才是故事的男主人公,而丁宁,只是个无意闯进来的傻小子而已。
云清风身高一米八二,校篮球队队员,校辩论队队员,有着一系列数不清的头衔。人极帅,更不得了的是他是某某省领导的儿子,这些条件加起来,在九十年代的大学里实在是够让女生疯狂的,因此,即使萧蔷是云清风公开承认的女友,即使她千方百计地想要把他拉到自己身边,她还是挡不下、接不下全部的攻势。
终于,在一天她亲眼看到男友亲赴外国学院一女生约会后承受不了了,找了个地方竟然喝起酒来,于是才又与丁宁发生了碰撞。
丁宁曾经用化学理论解释过。
化学反应的成与否可用分子之间的碰撞来解释,有效碰撞多了,反应就确实发生了,无效的多了,那就没发生反应,即没有质的变化。丁宁想自己与萧蔷的两次碰撞,实在是介乎有效与无效之间,而这往往是很糟糕的一种境地。有点盼头,其实根本没希望,这样最是伤人。就是因为有这段经历,丁宁老早就看出李大明同志的悲惨结局,因为他完全处于自己当年的状况。虽然时代变了,但是人心不变,而且这个社会,阶层感也越来越强,越来越分明。
其实,萧蔷并没丁宁想象的那么不可一世,那么飞扬跋扈,那个时代的女孩怎么说比现在女孩更质朴一些。她打过丁宁之后就觉得自己有些过了,也许人家并非故意,但她不认识这个男生,因此也就不可能事后找到这个男生,然后向他说声对不起。但是,她没想到,她会和这个男生还会有故事。
第二次碰撞时正是萧蔷心情最为低潮的时候,她心头涌上一阵报复云清风的强烈念头,于是,才说出那些话来。
丁宁在第二天就开始了追求攻势,在在他的人生道路上绝对是第一次,是破天荒的,他整个人精神面貌达到就连自己都完全陌生的状态,也就是说,疯了!
首先,丁宁开始精心打扮自己,当然,这是在自己有限的财力并适当负债的基础之上,然后把宿舍里属于自己的部分收拾得一干二净,心里期待着有朝一日萧蔷大小姐能光顾自己的寒舍,最后就是在摸清楚萧蔷的行踪路线之后积极展开有关特定地点的围、追、堵、截!
丁宁这么一操作,发现即使没有了那所谓的云清风,似乎也还轮不着他。他在人堆里太普通了,太难以发现了,但是,也奇怪了,在那么一段时间,萧蔷似乎是排除众人单挑了自己,这就是丁宁在之后受了那么多伤害还是对她心存感激的原因。因为这让丁宁的自信心,虚荣心等等小小的膨胀了一下,他的身上,一定有着某种自己还没察觉到的让对方觉得动心的一小部分地方。
啊,那一段日子想起来真是让人回味无穷啊。
那些日子,自己整个人就像燃烧了一般,虽然在萧蔷那遭受了致命打击,但是那一段日子,他这个普通小子因爱而闪烁出来的那些东西,着实让班上的女生对自己刮目相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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