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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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o城里,除了赌场和酒店外,另外一样特色就是夜总会。和前面两项一样,整个o城的夜总会因势而生,跟着其壮大而壮大,数目如雨后春笋般开了一间又一间。

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时,正是这一行业赚钱之际,尽管夜总会的消费奇高,但是每一天这儿都是顾客盈门。

这个世界,穷人是不少,但也不缺乏有钱人,能来到o城的,谁身上没有三几个钱,谁不是抱着游玩的心态过来的,所以对于用钱方面他们都是非常的舍得,而假如在赌场里赢了钱,那用起来就更加大方,大口大口的喝酒,大把大把的甩钱,对他们来说,这是一种荣耀,这是一种像征,很有自豪感。。

莫斯奇诺华街位于o城的中心地带,附近有着几家大型赌场,因此这条街上的夜总会生意奇好。

这条街是野狼帮的地盘,野狼帮在o城来说算不上是什么大帮,其实所谓大不大,那只是根据人数来定的,论实力,他们绝对算得上中上水平。这个帮派全都是由南越人组成,他们的前身就是所谓的南越帮,上世纪中期,强大的星国远渡海洋而来,曾对南越进行了大规模的地面战争,结果在对方的奋力抵抗之下而落败,当然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是他们的兵源补充不上,再加上对南越地形缺乏了解,对其气候也没有过多的研究,战争最为讲究的就是天时地利人和,而星国却全部失去,所以失败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战后令到南越国出现了大批有战争经验的军人,虽然说单兵作战的实力水平跟好些国家比还是比不上,但是如果跟平民百姓比,那又是另一种说法了。

因为战争令到本来就已经资源贫乏的南越国显得更加捉襟见肘了,而南越的邻国中华此时正值经济建设的年代,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百姓的生活水平也日渐提高。于是有大批的退役军人开始了亡命的偷渡行为,目标就是沿海最为发达的龙港和o城。。而远离家乡的南越人在外面经常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逼害,于是他们自发的团结起来组成了南越帮抵抗一切冲击。

那个年代,南越人凭着他们手中的拳头,硬生生的在o城杀出一条血路,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地盘。他们打架是出了名的狠,出了名的疯狂,往往有什么事端发生,他们都会不要命的去拼斗,俗语说得好,好人怕坏人,坏人怕恶人,恶人怕不要命的人。因此他们打出了自己的名堂后,即使强如月涧,也不会轻易去招惹他们,对其它帮派来说,南越帮就是一条疯狗,一旦被其咬上,那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随着时移世易,那一派打江山的人死的死,老的老,无论是什么时候,世界总是属于年轻人的。。当年轻一代的南越人接手南越帮后,他们第一时间就是将帮名改掉,他们都是在o城出生的,在o城长大的,虽然觉得有那么一部分的南越血统,但是他们更多的是以o城人自居,那个遥远的国度只有贫穷,他们对其没有一丝归属感。因此从那以后,南越帮正式更名为野狼帮。

纽易唐是莫斯奇诺华街中心位置的一间夜总会的名字,咋听那几个字,很多人第一个感觉就是别口,想不透其中的意思,当然,也会有人忍不住去问一些在里面工作的人,可是当然也得不到他们想要的答案,因为即便是起这名字的人也只是一时兴起,随便凑合几个字组成的。。个中根本就没有其它人所想的那么复杂,也根本就不存在着什么意思。照他的说法是,名字虽然别口,但却比较特别,即使你记不起这家夜总会叫什么名字,也会记起在莫斯奇诺华街里有着这么一家奇怪名字的店。

今天晚上跟往日一样,纽易唐里的生意依然是非常的好,里面几乎是座无虚席,在那不算光亮的灯光下面,一对对男男女女在喝酒调笑着,一副副淫菲的景象。

当中华国刚刚开始有夜总会的时候,那里只是提供中式晚饭或饮宴,部份设有舞池供顾客跳舞;而表演主要包括歌手演唱中西流行歌曲、或粤剧等演出,表演性质较为健康,适合及儿童欣赏。。一些团体或商业机构的大型活动如周年晚宴等。但是演变至今,已经开始慢慢加入了很多其它的元素,而最为人们所熟知的当然就是。

在夜总会里总会有着一大群的女人,俗称小姐,她们的工作就是三陪,只要你出得起价钱,无论你的要求有多古怪,她们都会顺从的为你服务。因此,现代夜总会似乎成为了妓院的代名词,一提起这个名字,人们很自然就能想到你是去那里找小姐。

纽易唐的大厅中央摆放着一架豪华的钢琴,此时正有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样貌清纯的女子在那里弹着钢琴,琴声悦耳,余音缈缈。。只是跟场内的气氛格格不入。当然,双方都没有介意这种分别,依然是你有你聊,我有我弹,各司其职而已。

很多夜总会虽然提供服务,但他们也不愿意丢弃诸如钢琴这类型的设施,对他们来说,玩钢琴是高雅的玩意,摆上一架在那里,请上一个人去弹几曲,就表示他们的店并非人们所想的那样淫秽。标准的既想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掩耳盗铃行为。

夜总会里的格调和气氛看上去似乎不是太和谐,但起码还算平静,可是这片平静很快就被打破了。。

从大门外冲进了一批穿着黑衣服的人群,手里都拿着明晃晃的长刀,带头的一个一脚踢开看门倌后一马当先的冲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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