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三十章 理智(1 / 2)
屠龙幻境。¥f
本能和理智之间的矛盾,很多时候往往是很难去控制的事情……
理智的力量是很强大的,能够让人做出最明智的选择!
但是,有些时候,人的理智却又很难真正控制人的行为,本能的力量有时候偶尔也会突破理智的束缚,让人做出一些难以想象的事情……
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很多时候,一些在本能驱使之下的行为,往往是很难单纯去评论是非对错的……
就像是最近的某一个新闻……
某一个好心的小伙子,在路上遇到一个迷路的小男孩,于是把出于好心把小男孩送回家里,但是在半路上遇到小男孩的家里人,被认定为是人贩子,惨遭一顿暴打……
从绝大多数的观念上来说,都会觉得小孩子的家人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是有些不分是非的,行为也有些过激……
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或许在很多人想法之中,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和所谓的马路上讹人的老太一样,足以对社会道德造成非常巨大的冲击……
但是事实上,这次事件和老太讹人,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为什么这么说,其实道理很简单……
老太讹人类似的事件,本质上来说,老头老太们自己其实往往是知道真相的,也就是说,很多的案件之中,很多的老头老太讹人的时候,他们的行为,其实是一种主观的。经过深思熟虑的。充满恶意的做法。他们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很清楚自己恶意的行为可能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在明知道如此的情况下,他们却依然还是这样去做了,那么自然而然会形成对于社会道德的巨大冲击……
可以说,他们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在理智支配之下的做法,他们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却还是依然会这样去做,而这也就是造成所谓“扶不起”的源头所在……
这样的行为,当然是值得去批判的,甚至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最理想的状况,是需要对这种恶意的讹诈行为,做出一定的法律制裁,只有这样,才能够彻底的根治这种几乎无成本的讹诈行为……
说到底,这种讹诈行为之所谓成立。本质上来说,主要还是建立在社会对于老年人的关爱的基础之上。事实上,在当今社会之中,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犯罪,基本上很少会被追究罪行又或者是有所惩罚,而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未成年人的犯罪以及老年人层出不穷的讹诈行为,也就会变得非常的普遍……
既然犯罪不会受到惩罚,那么犯罪一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等到自己成年了,就没有这样肆无忌惮的机会了,这恐怕也是很多未成年犯罪者以及他们背后的成年人们共同的想法和认知,而对于老年人来说,讹诈一下其他人,对于他们来说,可以说是没有成本的事情,就算是没有成功讹诈,对于他们来说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这种行为本身,其实就是一种钻法律和秩序漏洞的做法……
说到底,这种状况的发生,本身就是因为法律和秩序不够完善的关系……
老人也好,未成年人也好,固然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但是同样的,这种保护却也不应该是无限度的保护,秩序和法律保护的,应该只是遵纪守法的人,对于违法的人来说,法律就不应该给于他们太多的保护和照顾了,否则的话,对于遵纪守法的人来说,就会变成一种伤害行为……
这其中的尺度,恰恰是最难以被衡量的东西……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现代社会之中的司法制度,相比起古代来说,已经合理很多了,但是却还是会有很多非常不合理的地方,还是依然会存在不大不小的漏洞……
就像是所谓的电话诈骗,其实就是属于典型的例子,这种犯罪手法,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什么成本可言的,并且远程犯罪的情况下,几乎是不存在任何的犯罪风险的,而且一旦被这种手法欺骗,就算是犯罪分子最后被警方抓获了,一般情况下,被骗的钱财也不可能能够被追讨回来……
在绝大多数的案件之中,被害者受到的经济损失,往往都是很难被追讨回来的,即使很多时候,犯罪者在第一时间就被抓住了,但是对于被害者来说,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充其量不过就是出一口气而已,如果是物品的话,可能还有追回来的希望,但是如果钱,那么几乎是不可能挽回,即使能够挽回,也往往只能够挽回一部分而已……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程度上的,其实和天灾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了……
说到底,这种状况,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国家之中所有的犯罪行为,理论上来说,都或多或少和这个国家律法的制定和严格程度有很大的关系,而理论上来说,所有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本质上来说,其实都应该由国家去负担,而不是由受害者去承担这样的损失……
当然,在司法制度和法律足够健全之前,这样的情况几乎是不可发生的,只有国家强大到一定程度,并且能够将律法完善到近乎完美的地步之后,国家才可能实现这样的制度,不过真正到了那个时候,犯罪者的数量恐怕也就会大幅减少了,因为到了那个时候,犯罪成本和风险将会被提升到一个难以想象的高度之上……
不过,任何的司法制度,总是会不断的变得更加的完善和健全,社会之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总是会一点点得到妥善的解决的……
言归正传。以新闻之中的事件为例。做了好事却被当成人贩子暴打一顿的小伙子固然是很委屈的……
但是。小孩子家人的行为,却也并不是带有纯粹恶意的做法,为什么这么说?其实很容易理解,设身处地去想一想的话,如果自己家里的孩子走丢了,又在马路上看到自己家的孩子和其他人走在一起,恐怕第一时间升起的念头,都会是孩子被人贩子拐卖的想法……
而在这样的状况之下。很多事情越是担心,也就越是会后怕,再想想很多新闻之中人贩子的凶残行为,肯定免不了会有怒火攻心失去理智的情况……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多种情绪就会自然而然笼罩到孩子家人的身上,自然而然也就会下意识的将小伙子看做是宣泄自己情绪的对象了,这种行为,其实本质上来说,可以说是一种近乎本能的行为,并不是经过理智思考之后得出的结论……
然而。其实如果设身处地去想一想,恐怕几乎没有人能够在同样的状况之下维持理智……
能够在这样的情况下维持理智的。多半只会是外人,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就是这样的道理,作为孩子的亲人,在这种情况下失去理智几乎是必然的状况,否则的话,恐怕反而会被认为是冷血无情了……
说到底,发生这样的状况,其实作为孩子的家长们来说,是没有什么太大的责任的,事实上,警方也没有对这一家人做出什么太过严苛的惩罚……
当然,对于做好事的小伙子来说,他的出发点其实也没有什么错误,想法也是挺好的,之所以会出状况,本质上来说,只是单纯的因为巧合在走到半路的时候遇到孩子的家人而已,如果他能够顺利的将孩子送回家里,那么情况可能就截然不同了……
这一点,就像是有人捡到别人钱包,想要归还失主,如果是直接送回到别人家里,别人肯定会感恩戴德,但是如果走在路上就被人看到了,那么多半还是会经历一番扯皮的,至少别人肯定会怀疑这个人的动机,究竟是不是偷了钱包被发现之后,不得已才说自己是想要送回钱包的……
可以说,遇到类似的事情,报警或许才是最好的一种选择方式,比较相比起普通人的诚信来说,警方的公信力无疑是要强大得多的!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小孩子家长们的这种暴力行为,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本能行为,在这种本能的驱使之下,绝大多数人都会失去最基本的理智和判断是非的能力……
当然,本能行为驱使之下的犯罪和伤害,虽然动机上能够被理解和认同,但是却也并不是就能够免于法律制裁的理由,每一个人都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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