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零四章 本能3*(2 / 2)
之所以这样说,其实很容易理解
暴力执法这种行为,本身也是要分对象的
如果对象是完全完全无辜的普通市民,或者仅仅只是犯了一些微不足道小错误的普通市民,那么这样的做法就是非常恶劣的行为,是属于要被判刑的犯罪行为
而反之,如果执法对象是那些小偷,,混混,抢劫犯,各种各样罪证确凿的犯罪者,甚至是大毒枭,人口贩子,那么无论是刑讯逼供也好,还是暴力执法也好,往往都会被认为是合理的行为,甚至可以说在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正义的做法
到底,还是要看执法的对象究竟是什么人来定的
比如说像是人贩子这种等级的犯罪者,警察无论采用任何手段去对付他们,只要能够问出被贩的人口下落,都必然是大功一件,大快人心的,就算是在审讯过程之中不小心被弄死了,多半也是人人拍手称快,不会有人试图去帮助一个人贩子伸张冤屈,因为这样的犯罪行为本身,就是当然非常非常非常厌恶的,而这种厌恶的结果就是,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之中,这样的人就算是被弄死了,无论遭遇到再多的痛苦,也都是这种人自己应得的,无论多么倒霉,多么悲惨,多么痛苦的事情发生在这些人的身,都不会引发人们一丝一毫的同情,因为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不值得去同情的
而反之,如果一个人仅仅只是而已,结果却在被警察逮捕的时候被弄死了,或者警方出面敲诈犯罪者的钱财,那么无疑就是一件惊天大案了,当然不是什么好事,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之中,却也绝对不是什么太过恶劣罪大恶极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充其量就是罚款而已,拘留都属于有些过分了,如果因为这个原因被敲诈或者遭遇的暴力执法甚至刑讯逼供的话,那么案件的恶劣程度自然可想而知,自然会激发起民众的愤怒
到底,法律和道德之间,绝大多数的人的内心之中,其实都是有一杆秤的
什么样的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对待,每一个人对此都是有比较清楚的认知的,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当人们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时候,就很容易会激起民愤
这和法律本身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关系,违法的人,并不一定就会被憎恨厌恶,而守法的人,也并不一定就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和尊敬
然而,虽然道理是这样的道理,但是暴力执法还是应该要尽可能的被减少或者杜绝的,究其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暴力这种行为,本身是很容易会瘾的,或许最初的时候,警察们只是恪尽职守的只有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才会使用暴力,但是当他们习惯了这种暴力,并且沉溺于这种暴力所带来的满足感的时候,他们就自然而然会逐渐无法克制自己的,他们会自然而然的觉得自己是高高在的执法者,肆意妄为的对自己看不顺眼的人动用私刑,这样一来,无论对于被害者也好,还是对于警方本身也好,都会酝酿成一场灾难
事实,也就是因为人的理智和思维所形成的行为惯性本身几乎无法被扭转
所以想要激发出一个人潜在的本能,往往会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就像是人类的呼吸一样
本身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就算是人拼命的去克制自己呼吸的,试图人为的去改变自己呼吸的频率,最终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因为人体早就已经习惯了一种固定的特有的最舒适的呼吸节奏,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之下,任何试图改变这种节奏的行为,最终都会在不经意之间,就回归之前的呼吸节奏之中
而想要真正的做出改变,就必须要完完全全的让一个人在思维层面变成一张白纸,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人摆脱之前的思维模式,更改原本的行为习惯
而这也就是王宇封印尤月思维和理智最根本的原因所在
对于本能来说,尤月强大的思维能力以及高度的理智,就是一个巨大的坚固的囚笼,如果不打破这个囚笼,尤月的本能就会一直被禁锢在其中
而现在,王宇的封印,却是让尤月的思维和理智所的这个压制本能的囚笼直接消失了
囚笼消失了,本能自然也就被完全的释放出来了
让笼子完全消失,和只打开一扇门让本能出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后者仅仅只能算是囚犯的放风,而前者却是真正意义的自由
后者即使让本能一时之间脱离了理智和思维的控制,最终也还是会被抓回囚笼之中,而前者却是真正意义的随心所欲,无拘无束
举一个的简单的例子来说
一个人杀人的时候,往往是一时的冲动,冲动的时候,其实就是理智压制不住本能,从而让本能占据身体,从而犯下杀人的罪行,而在冲动消退之后,本能则又会被压制住,人则又开始恢复理智的思考,然后就会试图让自己脱罪,不在场证明,密室手法,等等等等
这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本能在短时间抽风之后,又被理智所压制的表现,而这种行为,也就是所谓的罪恶
而反之,如果一个人的本能是被完全释放,理智的囚笼不存的状态之下,那么无论这个人做什么事情,都不会有是非对错的概念,不会有所谓的忏悔,也不会有所谓的恐惧,这就是一种本能完全自由的状态
就像是狮子老虎要吃人,就是一种本能的行为,他们没有对错的概念,也就自然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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