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江湖老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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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至此,刘倩觉得应该要打压一下李诗晴,只见她微微摇头道:“李诗晴小姐,我知道你是一个出色的职业经理人。天翼集团我们可以搞起来,但是你不觉得我们这么快就搞天翼企业集团上市,是不是有点太过于急功近利了?或者,我们应该先把天象软件和天翼软件两家的业务整合在一起,巩固一下成果。大家觉得呢?”

刘倩最后一句话问的是天翼软件的董事们。李诗晴虽然现在拥有天翼软件地一部分股权,但是份额很少。所以刘倩还是有信心通过自己占有天翼软件大部分的股份来控制天翼软件。按照李诗晴提出的集团上市方案,平台也许可以做大,但是一旦上市,刘倩在上市集团里面地股权就要遭到稀释,这是她绝不愿意看到的,这也是刘倩的目光短浅之处。

“我觉得刘总说的很有道理。”刘倩的一个心腹立刻附和道,“李总,按照你的提议,新成立的天翼集团作为一个独立公司,持有天翼软件公司56的股权。可是天翼软件公司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它地业务占据天翼集团百分之六十地销售额,利润则占据了百分之七十。按我们国家《证券法》规定,一个公司要实现股票上市的最主要地条件,就是公司的主营业务怎么样?而且一定要在企业里面,不能通过持有另一个公司股权的方式对这个企业合并报表。”

对方的言外之意,就是新成立的天翼集团不能去上市。既然天翼集团不能上市,那李诗晴说的扩大资本运作平台的提议那就是不成立的。

当然,投资公司实现上市的不能说没有,但是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中国联通,这是一个特殊案例。

中国联通不是运营cdma的133手机的中国联通,它买的是中国联通股权的一部分,是运营cdma的133公司股权的一部分。实际上,运营cdma的中国联通是在香港上市的。当初,国家要做cdma的时候,拿到香港去注册是一个上市公司叫香港联通,所有的运营业务在那个地方。然后联通集团是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东,所以联通集团手里有香港联通公司的股权,这个东西就开始运作了。

运作了两年以后怎么样?香港联通的钱不够,差了100个亿,香港市场的环境又不好,融不来钱,联通说我cdma要想不半途而废,那就得再搞100个亿。

怎么办?

只有从国内搞,但是东西卖给香港了,你怎么搞?能不能联通集团把它在香港上市公司的股权,拿回来在国内注册一个公司,将来再发起设立一个中国联通。大股东还是联通集团,联通放进去的资产是香港上市公司的股权;然后老百姓再拿钱来买中国联通的股票,老百姓把现金放进来,香港上市公司的股权放进来,搞了一个中国联通,你持有的是香港上市公司的股权,这个时候我们说中国联通是国内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上就是香港上市公司的一个股东,你是一个投资公司。

中国联通要想赢利?怎么个赢利法?要去参加香港联通的股东会,那边开会了,说我们香港联通要分红,每股分一毛钱。中国联通把香港联通分红一毛钱你拿回来,中国联通一折算,可能一毛钱变成三分了,所以中国联通是一个壳,自己内部没有任何运营业务。中国联通公司在国内能不能上市?坚决不能上市,因为它只是香港联通公司的股权。

但是中国联通没办法,因为要做cdma,如果这100个亿不弄来,这个钱就白费了。直接把中国联通鼓动上市了,中国联通上市非常有意思,中间披露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其中有一个文件是证监会发改委的一个质疑,说贵公司上市的法律依据?回答是根据国务院秘书二局转发的,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对中国联通股票的请示上市报告的批复办理的,也就是中国联通上市的法律依据是领导批示。

朱总理批示:特事特办,下不为例。这就是运作的法律依据,不过这是给我们朱总理找麻烦,但是这个事说不清楚,确实是一个特例。

可想而知,天翼软件虽然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民营企业,但是天翼集团的主营业务不在天翼集团里面,如果它也想象中国联通那样特事特批,肯定是不行的,对方显然也就抓住了这一点。但是,此刻的李诗晴早已经不是一开始的李诗晴,她早就已经和秦少游计划好了,自然有应对之法。

李诗晴冷冷一笑,立刻回应道:“你说的不错,虽然我们不能特事特办,但是我们却可以兼并。新成立的天翼集团持有天翼软件的股权,他们之间是相互控股的关系,既然天翼集团不能上市,拿我们把天翼软件并回来不就完了?这就相当于天翼集团过去有一部分业务是独立公司运营,现在收回来,变成集团内部的事业部,就能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我已经去证监会找找关系问过了,证监会说可以,现在大家还有什么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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