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胜者为王 1211章 天池宫(上)(1 / 2)

加入书签

 大雨倾盆而下,挟万千雨点,似乎想要洗去战场上的血腥之味。然而无论它怎么努力,也无法洗去这人类的劣根。

说到自相残杀,人类绝对是各种生物之冠,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战争,而战争的起源,更多的时候并不是为了食物,战争的理由,有时弱智到爆。

王铁汉已死,下面的战斗完全出现一面倒的局面,王忆忧控制住了场面。铁军毫无战意,他们现在唯一期盼的就是可以离开花城。这里已经不属于他们,再呆下去等待他们的只有死。

“生死长相忆,金戈马嘶鸣。多少豪杰士,黄沙鉴古今!”

大战过后,天地间一片凄凄。几个小时之前还是死生大敌,几个小时之后,这些拼死厮杀的士兵们,那们平静的趟着,在不分彼此。

空气中隐隐有飘飘渺渺的哭声,那是不是他们在远方的家人,就在为他们哭泣?

王忆忧看着那一具具尚在流血的尸骸,久久沉默不语。这一战他胜利了,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场大胜。二十万铁军,死的死,降的降,一rì之间灰飞烟灭。而不死鸟军团也为这一战,赔进去三万多将士。他们都将长眠于这个并不熟悉的地方。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这里,却永远的吧大好的生命埋在这里。

战争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王忆忧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的父亲王富贵虽然是因为战争而死,但是那时候他还太小,没有那些多的感觉。在他的心里,更恨的也许是王富贵的无能。

难道不是吗,有能力的人,怎么会因为战争而死去?他们应该在战争中为自己赢得更多才对。

之后,王忆忧当上了sè百帝国的皇帝。突然而来的权力,让他的野心极度的爆棚。他甚至一度幻想着用手中的部队,征服整个天下。他扫军队全都交给秦明,让秦明用严酷的训练来为他打造士兵。

秦明成功了,可是士兵到最后却并不是他的。秦明这个野心家,抢走了原属他的一切。

那此原来是属于自己的吗?

王忆忧其他没有真正想过这个问题,当权力被秦明抢走之后,他没有恨秦明,而是告诉自己。因为自己的无能,才丢掉了那些东西。只要他有实力,就可以再一次拥有那些。

于是,王忆忧接受了胡忧的安排,加入了不死鸟军团。再然后,他学到了很多东西,再一次投身战场。

跟在胡忧的身边,他经历了不少的战争。这一次,他终于可以**的指挥战斗。胡忧很有信用,这一战他没有做任何的指点,从头到尾全都是王忆忧自己发起,自己组织进攻,最后获得了胜利。

这是王忆忧人生之中最大的胜利,王忆忧本应该很开心。是的,在杀死王铁汉的那一瞬间,王忆忧获得了无比的快感,可是现在,看着那成千上万的尸骸,王忆忧突然高兴不起来。

躺在这里的,是多少个家庭的依靠,多少父母在等着他们的孩子回家,多少的孩子在等着这些父母回家。他们却躺在这里,回不去了,永远都回不去了。

风停了,雨停了,战斗也停了,一切归于平静,一切都已经成为过眼云烟,血战转眼变成空。这躺在地上的士兵,把生命留在这里的人们,得到了什么?

那自己呢,自己又得到了什么?

不错,生为军人,自应该战死沙场马革裹尸。可然后呢,然后就是化为一捧黄土吗?

“王忆忧,你在想什么?”

胡忧一身戎装来到王忆忧的身后。还在很远的地方,他就已经看到王忆忧在这里呆呆的站着。

王忆忧被胡忧的话惊醒过来,脑中的思绪如cháo水一般退去。他自己都被自己刚才想的东西吓了一跳,自己还那么年轻,怎么就可以那么悲观呢。

王忆忧摇摇头,声音底沉道:“我只是在想,如果是少帅指挥这一战,战死的士兵应该没有那么多吧。”

“是吗?”胡忧摇摇头,道:“也许还更多呢,战争的东西,谁又能知道。”

胡忧是过来人,他知道王忆忧刚才想的并不是这些。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说,他和王忆忧是一类的人,在上战场之前,他们都没有想过真正的战场是怎么样的。如果只是一个小兵,除了向前冲外,不需要去想那么多,那还没有那么大的压力。但是身为一个主将,当战场上每一个细节都与你有关的时候,那样的压力,就会非常的可怕。

每一个士兵的伤亡,甚至是每一块墙砖的损坏,都需要你来负责,那是一种怎么样的压力。

一将成名万骨枯,这说的是将军的威风,可是谁又曾经想到,那个成名的将军,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那些为自己战死士兵的心情。

胡忧自己就曾经有过那种一闭上眼睛就梦到满天战火的情况。他也是用了很长的时间才适应的。不能改变,只能适应,不是吗?

胡忧拍拍王忆忧的肩膀,道:“别想那么多了。我已经让人准备了酒菜,今晚我们好好喝一顿。”

菜很丰富,相对而坐的两人却是对酒更感兴趣,一杯接一杯的。王忆忧还没有能完全放下心中的事,而胡忧想着拿下花城,再下去就要进入燕州,浪天就在那里,与秦明的交战马上就要开始,感慨那么多年的交情,马上就要血战,一时之间感想万千,也是一杯接一杯的喝。

没多久的功夫,胡忧和王忆忧就都已经有了七八分的醉意,各自离席回去休息。胡忧今天虽然没有下过一道命令,但是他在山上观战,比自己指挥也轻松不多少,加上喝了那么些酒,也想休息了。

花城是拿下了,不过胡忧并没有到城里去住。领兵在外,胡忧还是习惯睡军营,军人住军营,更有归属感。

“终于回来了吗?”

在胡忧进行帐篷的同时,一个声音在帐篷里响起。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软软的非常的好听。

胡忧一愣,寻声找到那个声音的主人。一身白衣,柔顺乌黑的长发,纤细的腰枝,因为是背对着这边,胡忧看不到她的脸长什么样。不过可以肯定,能拥有这种声音,这种背影的女人,长像应该都不会太差。

“你是谁?”胡忧本能的jǐng惕起来。他可没有叫女人陪睡的习惯,他身边的亲兵也不可能敢那样为他安排。按理说,这个女人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所以他出现在这里就是有问题的。

“少帅不认识我,我们以前肯定是没有见过的。”女人边说着,边转头看向胡忧。

不得不说,这女人长得非常的美。大大的眼睛高鼻梁,皮肤雪白如玉,只是那表现有些冷。如果不是能说会动,胡忧都要误以为她不是活人。

“我也觉得是这样。”胡忧同意的点点头,这样一个女人,如果他以前见过,别说正面,就是只看背影,他都肯定能想起来她是谁。

“我名叫紫衣,你可以叫我紫衣仙子。”女人自我介绍。

紫衣?

名字还不错,不过胡忧觉得这个叫紫衣的女人脑子是不是有病。哪有人让人家管自己为仙子的。你是什么呀,就叫我管你仙子。

胡忧在心里暗骂一声,笑道:“紫衣仙子从何而来呀?难不成是从天上的月宫而来?”

紫衣当即脸sè一变,咜道:“大胆,你一个凡夫俗子,居然敢跟本仙子如此说话。”

马拉戈壁的,这女人不去拍电影就是浪费了,翻脸比翻书还快。

胡忧就奇怪了,这好好的怎么跑出这么一个女人,还自称什么仙子。仙子的说法,可以唬得了别人,却是骗不了胡忧的。他才不会蠢得真去相信这女人是什么仙子呢。要不是看她可以混进防守森严的军营,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胡忧都懒得理她。

当然,如果紫衣不能出现在这里,胡忧就算是想理她也不太可能了。

胡忧斜着眼睛看着紫衣也不说话。现在是她找上门来,又不是胡忧去找她。她究竟有什么事,自然得她自己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