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风向(1 / 2)
南泉市的警局突然进行了大张旗鼓的灯光工程,安置了大量的强光灯,确保入夜后,每一个角落都有充足而强烈的光线照明。
在警局内,三位局长在局长办公室里猛抽香烟,谁也不说话。
自警局血案后,警局每到晚上就不素净,布置了几次人手调查,不仅损兵折将而且一无所获,昨晚一位副局长亲自带队,连特警队都动用了,埋伏在大楼各处,就是要彻底清除警局。
实际上,香香和卢迪进警局副局长知道,曹森兄弟进警局他也知道,原本要看看他们要做什么,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是不是和他们有关,不成想,他们抓了前面两个小贼又退出警局大楼。其后副局长发现地下室里的尸体冷冻库和解剖室在闹鬼!
警察毕竟是警察,见到鬼也要上,当子弹并不能有效杀伤鬼怪,而多个警员受伤的紧急关头,曹森四人出现了,简单利索的收伏了所有的鬼怪,并清理了地下室。。石达找到了闹鬼的原因,警局血案发生后,地下室的阴气过重,引发了停尸房尸变,他的泰山神力和曹森的狮子吼都能驱逐阴气,便和曹森联手帮助警局打扫了卫生。
面对惊魂未定的警察,曹森也不好再去更换证物就离开了。副局长却多了个心眼,连夜把正局长叫来,说了整个过程。局长知道其中必有缘故,天一亮就死缠烂打的从上面一个老上司那里得到一条宝贵的绝密信息:梅苑和独立办公室的存在,原本是想整合社会资源,处理一些突发的、不能用科学解释的超自然事件,但……这位老上司没有把话说完,只是告诫局长,对待梅苑和曹森一定要慎重。。
局长从老上司话里听出了门道,围绕梅苑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说明上面有人不希望梅苑存在。从局长自身角度讲,他希望独立办公室和梅苑存在下去,昨晚的事情说明南泉市需要这样一支神奇的力量,而且可以把警局血案的责任推到独立办公室头上,当然不是要确认曹森是凶手,而是把这一案件的性质改变,脱离自己的职权范围,那么,局长的宝座不就稳如泰山了?以后但凡有点疑难的案件,都可以让独立办公室来顶缸,那自己的局长当的多舒服?
两位副局长在这件事上同局长的看法一致,都是官场上的老江湖了,曹森的存在其优点不言而喻。。他们聚在一起,就是讨论如何才能让曹森继续回到独立办公室。
其中一位副局长姓王,和梅苑的马爷关系极好,昨晚也是他带队和鬼怪搏斗了一段时间,因此对曹森的事情非常热心。王局长沉吟一下,脸上已经是忧心忡忡的,“局长,昨晚那些怪物一闹,把物证室的一些物证给破坏掉了。”
局长一听就明白了,“可恶!咱们收集疑犯证物,下面的警力花费了多少心血?甚至以生命做代价!王局长,责成你马上重建物证室,那些陈年杂案的物证,任由你处置,关键的是,要保证重要物证的安全。。”
王副局长一听,心里暗骂:老油条!你不开口,我敢擅自做主哪些物证属于“陈年杂案”?
另一位副局长知道自己必须说句话,表明在这件事情上的立场,“怪物嘛,做事情不可以常理推断,王副局长,你可以先从物证的损失上着手。”
高啊!王副局长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不管警局血案的证物有没有损毁,反正从今天之后是不会再出现在警局了。
“曹警监的事情暂时没有定论,腾飞警官他们还是优秀的警官嘛,打电话请他们来警局,指导一下刑警队的工作。。老王,下午有空,你代表我去梅苑看看受伤的人,让他们安心养伤。”局长慢悠悠的说道。
“局长高明!梅苑有咱们警局独立办公室的特警队,无论谁在那里都会受到严格的监控。在那里的人,不就等于处在咱们警力的严密监控下吗?”王副局长立刻把马屁跟了上去。
局长怡然自得。
曹森兄弟的性格和年龄,决定了他们对三位局长的宝座没有任何威胁;独立办公室的性质,决定了他们独立与警局之外又从属于警局;曹森兄弟以及梅苑的强悍战力,又对警局工作有着强大的助力;马爷的知趣和花样繁多又实惠的交接手腕,让三位局长获益非浅,这些综合在一起,让三位局长一起倒向梅苑,至少在暗中对梅苑大开绿灯。。
胡老和朱建军并没有把警局放在眼里,他们走的是上层路线,甚至制造了警局血案来打击梅苑和曹森,这让局长们暗恨在心。他们绝对不相信曹森和郭敬会无缘无故的杀死警察,这对梅苑有什么好处?肯定是梅苑的对头利用警局血案来对付曹森。局长们不知道梅苑的对头是谁,和梅苑对掐局长们也没意见,但不能拿警局做枪使啊,这就损害了局长的利益,所以他们暗中支持曹森和梅苑很正常。
在政府众多职能部门中,警局是非常特殊的部门,衙门虽然不大,但能做的事情太多了。。
曹森这边通过马爷出面处理那些看过假录像的人,警局里以血案物证被鬼物损坏为由,直接报到省里。同时警局对那些看过录像的警官、督察反复询问,不断追问到底是亲眼看到的,还是道听途说。
这些动作让风向彻底变向,有不少人开始说曹长官和郭长官是被人诬陷的。至于周鲁平和乔娅,一个二十多年的老刑警,一个刚出校门的警花,可能参与恶性案件吗?
话都是人说的,怎么说都能找到理由根据,即便巡警队里有郑队长的亲信要反驳,没有了真凭实据也找不到充足的论据,何况绝大多数警察认为曹森和郭敬实在没有杀郑队长和法医的必要,即便沈路真是被梅苑的人杀死的,消灭证据的方法太多了,根本无需杀人灭口。。除非两人发神经了,大白天在警局公然杀警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