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独领风骚(五)(2 / 2)
“你……”
“那个……”
张知秋这时也才终于现,这个伏击并殴打了自己的人,原来竟是自己甫到明朝时,就颇有好感地那个隔壁邻家地红衣小美眉——霍小玉。
张知秋在这种尴尬地场合骤见自己地“好感”美女,嘴一张却是不知如何打招呼才好,连着开了两次口,却一共只说了三个字。
“梅兰,还不下来!”霍小玉却是没有理会欲言又止地张知秋,恶狠狠地怒瞪了这个“色狼”一眼,霍小玉只觉得自己心中的某处圣地,忽然间竟是已然就此轰然倒塌了……
“哦。”梅兰看看张知秋,又瞅瞅霍小玉,终于还是听话地松开小手,从胖子身上滑了下来。
“呵呵,不好意思,梅兰,没吓着你吧?哥哥刚才正在想事情,真的没现是你。”张知秋蹲了下来,小声地给梅兰道歉。
随着胖子的这一低头,他鼻子中的热血终于一点一滴地流淌出来。
“哎呀,哥哥你流血了呢……”梅兰的话越说越低,偷偷地瞟了霍小玉一眼,却见她只是一脸惨白地仰望天,根本就没有注意自己二人。
张知秋现在是真的觉得有些内疚了。
虽然说自己不是故意……
虽然说梅兰并没有责怪自己……
虽然说小萝莉的胸脯现在还平滑的犹如北京新机场……
但是,自己却总不能因为小孩子年幼不懂事,就这么理直气壮、毫无廉耻地充当这个“咸湿手怪叔叔”吧?
说到这里,要是张知秋知道明朝诸位大佬早已把这个“标签”永久性钉到了他的身上之时,恐怕也是会立时呕血三升而亡的吧……
不过,灰常邪恶恶地想——万一胖子要是想学晴雯呢?
这可也难说的紧……
“哥哥,别动,让梅兰给你擦擦……”
小萝莉低下头去,仔细地从自己腰间一个精致地小荷包里掏出一幅锦绣来,这是她近几年来绣的最好地一块,一直都是形影不离地带在身上,平时都舍不得多拿出来看看,生怕会有所损坏。
这时小萝莉却是毫不犹豫地拿了出来,还亲自用它给张知秋擦鼻血。
张知秋含笑让梅兰小萝莉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给自己擦啊、擦啊地擦鼻子,感觉有个妹妹地哥哥真的是很幸福……
至于那块精致的“手帕”,胖子却是从头至尾就没往心里去——一块普通地娟帕而已,回头自己再给妹妹买了就是!
要多少,买多少!
可惜,人世间的很多事情,往往就是这么个阴差阳错——该你珍惜的,你却甚至都不知道要去珍惜……
而很多事情,往往是错过了,就不会再来。
更有无数地误会与恩怨情仇,不也就是这么不经意地就生了么?
比如,现在的霍小玉。
霍小玉此刻当真是心如死灰!
自己刚刚心仪的男子、一直幻想着能够托付终身的“良人”,却不料想竟是如此……不堪的一个人。
虽说在这大明朝,“恋童癖”绝对并非罪过;但霍小玉却总是觉得,象梅兰那么大的女子,根本就还是个孩子。
张知秋今天给霍小玉的这种感觉,让她很不舒服、很难受。
当然,梅兰现在的年龄虽然不大,但也绝非很小;真要认真说起来,那也是可以嫁人的了。
本朝法从前朝,在这最低的婚嫁年龄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前朝早在《汉书·上官皇后传》中就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
也就是说,汉朝是女孩子六岁就可以嫁人了。
《汉书·惠帝纪》中也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而所谓“五算”,就是要罚未嫁之人缴纳五倍的赋税——这绝对是会让一个殷实的地主之家都为之破产地税率。
宋代则是明文规定:“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
至于蒙古人,什么乱七八糟之事都是习以为常的,略过不提。
梅兰今年九岁;而霍小玉,今年却已经是十七岁的“高龄”剩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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