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 又跑了?(1 / 2)

加入书签

 想要知道《炎黄远征》已经打到那个地图了非常简单,探路的42级女道士“ll”身上佩戴着传送和隐身一路飞进来,只要是怪物稀少的地图自然都是被对方清过的。

落落都有点佩服这帮子人,短短的时间里不但不显山不漏水的操控了欧服的经济命脉,还集结出了如此之多的人马,要知道在欧服,外国玩家和国人玩家的关系向来是很紧张的,除了少数朋友性质的小团队,像这样能够大规模的中欧玩家合作的行会根本就没有。

可能也是因为对方进驻欧服的时间还短,等级和装备跟不上发展,目前还徘徊在实力水平线以下,刚刚步入四十级以上中阶玩家层的他们手中掌握的高阶装备太少,根本就无法发挥出实力来。

不论欧服、国服,装备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除非是等级差距太大,不然一套超级装备和一个高等级pk,赢的十有是拥有高阶装备的玩家。

就好比在欧服,大型行会的首脑核心成员,武士基本上最低都是屠龙、麻痹的中档标准配备,法师高魔、高防的搭配也不罕见。

欧服的怪物状况跟国服相差太远,等级和装备差距太大根本连打都不能打,像他们,也是完全靠几次被大面积封号后,慢慢艰辛的积攒下来了一套传送记忆套。靠少数几个没有被封号地高等级兄弟。生拉硬拽地把他们地等级一次次拖起来。然后硬生生的用记忆传送等战术,从欧服玩家们手中抢来了大量的高级装备来武装兄弟们,这才在欧服打下了一片足以立足的江山。

可这帮子神秘的玩家,却从新手期开始,完全依靠人海战术和惊人的配合度,从连欧服高级玩家都不敢轻易单身前往的穷山恶水里硬是开辟出了一个个装备仓库,通过贩卖大量中低档消耗性装备白手起家,这一点从他们的打宝队的战斗配合就可以看得出来。

落落甚至怀疑这帮子人是不是全部都坐在一个网吧,有专人负责指挥和调度,看他们的行动几乎都有点军队式地行令禁止的味道。配合度高的吓人,虽然等级都不高,装备都不怎么样,可是轻易也不是高等级玩家敢冲上去随意屠杀的绵羊。

因为游戏习惯的不同,欧服的三职业人数差距极大,法师的脆弱和操作难度,让绝大多数外国玩家无法接受。所以大型地行会能够起家,完全是靠绝大多数皮糙肉厚的高等级武士来撑场面,另外用奶妈团队作为辅助,这就造成了普遍武士职业等级要超过道法职玩的原因,一旦打起行会战。往往能够看到铺天盖地的血牛武士疯狂的冲锋上去,如同一道道钢铁洪流一样狠狠地冲撞在一起,扎好马步你一刀我一刀的砍的血肉横飞。

跟《trmmyxt》敌对的老外行会,经常会认为他们卑鄙无耻阴险下流,打不过他们甚至跑去gm哪里诬告他们使用外挂,借此来封他们的号打击他们的实力,可是碰到一帮子打行会战只会两边排好了队一起冲上去拼血,最多也就是会采取点偷袭对方奶妈团的战术,打的时间长了,很容易让人无言。连骂他们的力气都没有了。被诬告而导致封号,也都习惯了。

而这帮子神秘玩家的职业配置偏科地让他们都接受不了。他们地主要团队中法师的比例几乎占了全员地80%,武士职业的成员则少的可怜,很难想像到时候他们如何跟其它行会战斗,只要武士团一个冲锋就可以消灭他们了吧?

不过法师多了也有法师多的好处,起码在练级打宝方面占据的优势太恐怖了,完全像是一群人型除草机一样,把各大地图的密集怪海犁过来犁过去,进出有如无人之境,这可是欧服的高级玩家团队都没办法做到的事情,让欧服的高级玩家凭借自身强横的实力进行斩首行动对付boss还可以,要想像他们这样不分强弱老幼的彻底三光根本就不可能!

除非有人能组织起像他们这样人数的团队,再加上有专人负责指挥,还得成员行令禁止的听从命令,否则携带的补给根本没可能进入到太深的地图,除此之外参与的成员还得有足够的耐心和持久力,不然一场长达七八个小时甚至上十个小时的清剿战根本没有多少人能坚持到最后,这也是为什么欧服的地图深处通常人迹罕至的原因。

他们《trmmyxt》倒也可以做到这样的清剿,但是只能说是偶尔为之,打进去杀个boss就结束了,无法像他们这样每清剿出一块地图后就能完全的占领下来,使之成为自家行会的菜园子,缺个大白菜小黄瓜的,想什么时候进来掐一把就进来掐一把,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能够安排出那么多负责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清剿沿路地图的打宝队、练级队的,他们的那些行会成员别真是部队出来的吧?

发现对方的这个秘密后,他们《trmmyxt》可没少仗着等级高实力强,偶尔冲进去抢人家几个boss什么的。

传送到魔魂殿后,发现对方连魔魂殿都杀的鸡犬不留的落落看着地上还没消失的怪物尸体,连忙把行会里的兄弟拉了过来,一群人围住入口后,组成了防御圈防止怪物刷新。

今天在线的人马不齐,来了只有三十多号人,不过也有上十个法师、七八个道士、十几个武士,非常均衡的职业配比,相信屠杀那帮子等级只有四十级左右地嗨大一票法师是绰绰有余了。只有十几个武士冲进去。等于就是结束了。

炼狱回廊比魔魂殿还恐怖。对方打到这里来也不容易,这会儿应该都缩在炼狱回廊门口组成战阵清怪呢,对方那么多法师,除了这种模式别无他法。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