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虱子多了(1 / 2)
坤丞锦真的怒了,看到柳自枫离去,脸上更是阴沉一片。
既然能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瞬移,能隐藏自己的仙识,显然身上的宝贝极多。甚至还有可能隐瞒了实力,都不为人知。
若是这样,那对方来到坤月宗做供奉的目的,实在得好好的琢磨一下了。还好,现在并未有什么损失,那二十万的中品仙石,根本不值一提。只是不知道对方既然能隐藏仙识,是否已经对坤月宗有了很多的了解呢。那么过来的目的,到底又是什么呢?
可能他猜破了脑袋,也想不到左尘的到来,仅仅只是为了仙石和功法而已。
只是这个目的,却因为一时的好奇,而不得不以失败而告终了。
看到水面上浮着的申子豪,坤丞锦就一阵烦恼。这厮杀了坤月宗一名门人,却因为二流家族的申家一力担保,甚至还不惜出手抓获了三名金仙,以及一座小型的仙石矿脉做补偿,希望能交易一番。如此软硬兼施的行径,申家实在是过分之极,却不得不让他接受。不管怎么样,也不能因为申子豪一人,而损失三名金仙啊。不然门中定然有所不满,虽然虱子多了不怕痒,但也得照顾下门人的情绪。何况申子豪杀的一名门人,都是天仙而已(谣言不能信啊),而且当时正在对方受伤逃往时,自己门人不小心撞上去的。既然申家如此行径,实际上已经做了退让,若不给对方买女子,恐怕以后都不得安宁了。
“苍月,这件事你搞定。苍月,我怕柳自枫他们可能无法对付无常,你带着三名供奉一起追击吧。无论如何,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出了这么多事,坤丞锦的愤怒可想而知。如今。若是不能杀了左尘,抢得宝贝,心中实在无法干休啊。
不说满心猜疑的坤丞锦,左尘进入到次元空间,就发现这次元空间显得很不一样。(-首-发)整个次元空间。依然还像以往的那样,充斥着浓郁的空间之力,只不过其中的空间之刃,比起任何一个地方,都要浓烈了太多了。每一道强大之极,就算是现在的身躯,都可能会被轻易的绞杀。不过还好有天晶的亲和度。不至于如此残忍。
仙界地空间和次元空间没有任何的比例,无法计算的。只要在次元空间划过一点点的距离,就可能造成瞬移,而达到很远。仙人的瞬移,并不需要进入次元空间,他们利用仙元力和仙识,借用空间之力,而造成空间地异常,直接造成瞬移。他们所谓的瞬移,只是靠空间之力的穿越力。不过就是穿越力造成的。而左尘,整个身躯都进入了次元空间,两者间有着很大的区别。也同样正是因为如此。在次元空间根本就不用担心他人能看到。就算是仙尊,也不行。左尘的**虽然有一部分是由空间之力组成,但在次元空间中,也无法移动太大的距离。而且不论移动多远,也都只是瞬移而已,并不能造成星际间地挪移。可能是身体不够,疑惑能量不足而造成的吧。
这样的空间无边无际的,只是似乎受到了什么影响。而空间之刃强大无比。但是,在左尘面前,根本就没有任何的阻碍,那所谓的禁锢瞬移的阵法,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效果。
这样的发现,左尘惊喜莫名。以往,禁锢瞬移的阵法确实收到效果。并不是不能瞬移太多。而是隐隐地受到影响,无法进入次元空间。但现在。似乎不受影响般。也实在是这坤月宗内部可以瞬移,无法到外部而已。以前,只要有禁锢瞬移的阵法也试过,但从来没有一次成功过。但就在进入坤月宗的刹那,就感觉到空间依然有空间波动,微弱得没有人能察觉,也只有他。**首发**既然有空间波动,定然能进入次元空间。后来听说了柳自枫地介绍,而心里有了些底。
也正是如此,在当初面对三名玄仙时,才敢什么话都说,并不介意。
直到扛过了孝月的一招,心里对自己的实力有了底气,才彻底的进入了次元空间。
但对于能否出得禁锢瞬移的阵法,他还真的没什么信心。要知道,一直以来,这样的阵法布置着,也就只有强大无比的高手才能打破,就如仙帝和仙尊。他进入次元空间,也只是希望能躲避其中,以后伺机而逃。只是没想到,除了空间之刃强大些,就没别地反应了。也难怪他,仙人的瞬移和他的完全不同,那禁锢瞬移的阵法再强大,也没力量能影响到次元空间。若真能影响到次元空间,那就真不算仙阵了。可能是神阵,甚至更高级也说不定了。不过不管怎么样,左尘看到了希望。因此一步踏出,就感觉那空间之刃变得正常了起来。可是等到他回头看的时候,却发现那强大的空间之刃处消失无踪,身后一片平静,坤月宗所在,似乎完全消失了般。
禁锢瞬移阵法,虽然在其中可以瞬移,就代表着有着次元空间的存在。但外面,因为,起阵法地隔绝,阻挡了次元空间而感应不到对方地存在。因此,出可以,却无法进。虽然听起来矛盾,却是不争的事实。
难得能出来,左尘也不强求。若真能进去,岂不是逆天了。到时候,谁还阻拦得了自己。
不过知道了这样地功效,左尘也心痒痒起来。
若是能再进到坤月宗,到时候藏经阁的玉简抢夺一大把,然后劈开坤月宗的藏宝库,到时候岂不是发了。
不过很可惜,现在看来,不强攻或者被俘虏的话,坤月宗绝对不欢迎自己了。
想不到换了个身份,还是招惹追杀,而且这事还是自己主动招惹来的,左尘郁闷无比。以往哪一次不是麻烦自动上门的,现在为了贪婪那么一点仙石和功法,惹得一身骚,使得得不偿失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