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火拼(2 / 2)
“好的!”不知道为什么,就连生为普通人的周杰,也感到今天的事情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简单,又或者说,眼前这个奇怪的男子,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简单。
“我不走,他是坏人,他想瞒着文静姐做坏事!”这时候早不醒晚不醒的雯雯,被推着、拉着,居然就是死活不肯走,“我要告诉文静姐,不要让这个痞子给骗了!”
对于文静而言,或许雯雯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妹妹,但是对于雯雯而言,文静在其心目中的形象,却绝对是一个像亲人一样的大姐姐。没有任何原因的,雯雯就是对这样一个生性冷漠的姐姐,有着很强烈的保护欲望。
“走吧!走吧!”不敢再有半点的迟疑,再也顾及不上什么的周杰,开始使劲的推挪着雯雯,想要把她带离这个是非之地。。
“我知道我或许不能打败你,但是我却可以再消耗你一点时间,直到他们走远!”ken对于实力上的差距,直言不讳。信心,并非盲目的乐观,而往往看清楚了某些差距后得到的信念才会显得比信心更加的重要。
冷冷的看着雯雯被周杰一点一点的带离现场,也冷冷的看着眼前的ken;此刻狂的眼中根本就没有半点的温度,暗藏其中的,除了空前强大战念外,就只剩下目空一切的狂妄。
“在我点头之前,这里,没有人,走的了!”一字一顿的,“狂”说的极其冷淡,没有任何表示的看着雯雯终于靠近了酒吧那扇并不算大的木门。
“未必!”
“一!”
冰凉的寒意,瞬间凝固所有人的感观,像是铺天盖地的暴风雪席卷迩来,白茫茫的一片,北风呼啸,淹没所有的一切。前一刻酒店里,还是充满了暖洋洋的欢乐气氛,可是一刻之后,这里除了风雪交加、寒风刺骨外几乎感受不到半点的氛围,也在同一时间里,整个酒吧里所有的醉客都感到了一丝迷茫与绝望……
人即便是再如何的强横与不可一世,在大自然的面前也只是卑微的如蝼蚁一般,而真正能够强到媲美自然的人,却绝对已经能跟与神比肩;这样的人并不多见,可是就在今天,在南市,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酒吧里,就有这样的一个男人出现了。。其任意妄为的个性,毫无保留与狂妄的性格,似乎注定日后,会带给世人太多的恐惧与不安……
“刚才,刚才下雪了?”
“我也听到了暴风雪的声音!”
“我们喝多了,一定是这样的,我们喝多了!”
“胡扯,才几瓶酒的事情。”
一下子,冰冷的空气甚至还来不及给整个环境造成什么多余的影响,随之就消失无踪了。给人一种很奇怪的幻像,或许,刚才所谓的风雪,只是酒吧外面吹进来的一阵冷风所造成的错觉。恩,是的,一定是街道上的风太大了的缘故!
看了一眼正要打开酒吧大门的周杰与雯雯,很多人都开始认为,这一切只是幻觉。。
“暴风雪,白茫茫的、的一片雪海。”哆哆嗦嗦的,似乎感觉到了冷意的周杰,潜意识的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裹紧。证明了刚才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并不像所有人想像的那样简单。
ken一动不动的僵硬在那里,就连一向精力充沛的雯雯都感觉到了“南极”的寒风刺骨。
狂说了,“没有人走的了”,那么毫无疑问,就一定没有人可以在他面前活着迈出这家酒吧的大门。假如,一定要去追寻刚刚那万分之一秒的幻觉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话,那么恐怕这间屋子内,等到所有人清醒后,只有四个人会知道答案!
一个是狂,另外三个,则就是ken、雯雯与周杰。前者是整件事情的肇事者,而后者三人的脖颈部一处微小的创口,正缓缓的流淌下鲜红的液体。在这一刻,假如仔细看的话,也并不难看出,原来在“狂”的脚下,那些混混留下的几把小刀中,已经分明的少了一把——此刻那把刀正不偏不倚的钉在了酒吧大门上,像切豆腐一样入木七分,再难松动丝毫。。
再假如真的能够把时间放慢一万倍的话,或许就会出现以下的场景,“只见狂先从轻脚的勾起小刀开始,随后瞄准,教正劲道,选择角度,计算“ken”向前的速度,与“周杰”与“雯雯”的步伐,然后在千钧一发之间爆射而出,随后的事情,就只见一道弧光闪烁,以诡异刁钻的让人防不胜防的角度滑过了仅仅或许只存在在万分之一秒的三人身影的重叠。穿越重叠的身影后,直到刀扎入门中。
什么是“神”?什么是“最强”?什么又是“无敌”?狂已经用自己的飞刀,对世人口中那所谓的“非人”,作出了最好与最完善的定义。
ken缓缓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表情显得十分的痛苦;狂在“雯雯”从刚才那令人惊狂的幻觉中醒来之前,也并没有出声去打扰ken的沉思。
不知道遇到此刻或许正要达到人生巅峰状态的“狂”,到底是ken的幸运还是ken的不幸。幸运的是,ken很有可能因为这一战,而像此时正不断思考“自己变强理由”的文静一样,在心志上得到突飞猛进的凝华,而能够在日后武学的道路上走的更远;不幸的是,对于此刻的“狂”而言,ken的实力就犹如刚刚得到一笔财富却不懂得运用的穷人一样可笑。这对ken绝对是一种不需要言语的侮辱……
不过,这样一来值得注意的是,当初能够与“洛”不相上下的ken,今日之败,是否又能够在反面上衬托出当日“洛”与“狂”两强之战时真正的实力对比呢?或许,要不是当日的手下留情,或许“狂”也只要一刀,就可以将文静的一切努力所抹杀。
无论成立与否,这样的推断实在是太可怕了。
不过,对于这些事情,现在都不是ken要考虑的,关于今日之战,摆在ken面前的选择现在只有两条:一,就是真的让眼前这个强到变态的家伙踩着自己的尸体将雯雯带走,那样的话,小姐的行踪一定会永远的变成谜团;二就是自己放弃阻止他,迅速的回去跟boss回报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以及南市将要面对的变数。毕竟,无论这个长的像“萧哲”的家伙,是为了什么样的目的出现,都太过于危险了。
ken并不怕死,假如不是boss收养他的话,十几年前他其实就早已经该死去了,而对于今天他没有办法保证小姐安全的内疚,却才是真正会让他感到“生不如死”。选择是艰难的,其中的任何一项,都会让ken感到心痛与悲哀,但是他却又必须选。要么,现在就为boss献上自己的生命,要么,先回去跟boss回报一切。
“我以另外一个痞子的身份,向你保证,我不会去伤害任小姐一根头发,只要她跟我生活一段时间,等到我的行踪不在有所顾及为止。”狂在讲这句话时,显得很诚恳,因为他在萧哲的记忆中,发现ken对于雯雯那一种似兄似友的感情。这样的感情,很让狂感动。因为ken对雯雯这样的保护欲望,也曾经出现在g保护他时……
可是今天,狂的意思也该很明显了。正是因为ken和雯雯都和文静的关系不错的缘故,所以狂才想和雯雯在一起一段时间,来阻止ken等人跑去跟文静说些什么,从而让老爷子的人找到他的机会变成可能。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相信狂在随后的一段日子里,应该就会很快的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也只是徒劳无功。
“萧哲?”ken一时又忽然在狂的身上看到了那个痞子的感觉。随后沉默,终于没有再说什么。似乎,他已经有了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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