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九章(2 / 2)

加入书签

在执法大主教之下,又有郡级别传道主教,郡级别执法主教。在此因为人数实在过多,就不便统计了。但总得来说,其职权和xìng质与传道大主教和执法大主教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其传道和执法范围缩小

了很多罢了。而在郡级之下又有县级,县级的情况与郡级也一样,在此就不便多说了。

在县级之下,有乡主祭、村教司,实际上乡主祭虽然名字不同,但其权职和郡级和县级依然没有什么区别,仍然分为再治,一传道,一执法,在乡主祭之下的村教司,因为范围比较小,所以就实行二合一制度,只有一人担任。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原有制度变草了,但票选制度依然保*着。在比较大的问题上,必须要实行投票制度,祖教内不允许存在任何一言堂的事情,即使传道大主教与执法大主教联合起来,也不会出现什么独断专权的事情,当然,刘泰这个教皇除外。

此次对祖教的改草,因为规模比较大的原因,确实触动了祖教内部很大的一部分利益群体。别以为祖教是一个宗教就没什么利益可言了,要知道,祖教虽然是刘泰的统治“工具”但实际上却不在朝廷的治理范围之内。

在祖教,也倡导百姓捐钱捐粮!

虽然说有一些地区的百姓因为生活原因不能捐钱,捐粮,但期内的一些大户,每月、每年仍然能给祖教带来一笔不菲的钱财,至于如北疆早已恢复民生多年的地区,其产生的钱财更不多说了,每年祖教收到的布施,统计起来可是一个真正的天文数字,甚至还过朝廷数个州郡的税收!

如此恐怖的钱财,若没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怎么可以?其实早在刘泰的想法中,百姓捐赠祖教的钱粮,应苒纳入户部之中,但其中有太多的厉害关系,所以刘泰只能放弃了,而这些钱财直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

因为祖教存在的xìng质,难免大部分钱财即使收进来,也要捐出去,比如某地受了灾情,祖教所收拢的钱粮甚至都会在朝廷之前调拨到当地救灾。如此一来,就显得祖教的情况有点混乱,中间没有一个过好的监督制度和管理制度,当然,也有人员不足的原因,若是让那些个传道大主教和执法大主教去管理又明显不妥,所以此事一直都没有安排。

当然,此事必须要找到解决好办法和统一的管理制度,不可能长久如此下去,毕竟每年祖教收到的捐增实在太多太多了,在刘泰登基之前,刘泰已经下令荀或等人想出个好办法。

荀或等人提交给刘泰的奏折中提出了多个办法,目前刘泰选定了三种办法,其一,乃是从目前祖教各级人员中挑选出一些信得过,能放心的人员组建一个慈善堂,慈善堂虽属祖教但却独立在祖教之外,不受祖教高层人员控制,如此一来,能最大程度保证慈善堂内钱粮的调度不被某些有心人控制,当然,也不可能将慈善堂完全独立,俗话说的好,诸贼还是家贼最难防啊。

慈善堂独立之外,不过朝廷的户部以及刑部人员还有名誉大长老级别以及以上的人物都有监督权利。仅仅是监督!监督各种款项的去处以及从祖教各大分部收缴上来的捐瞪。

这是第一个办法,因为时间不充裕,所以荀或也没有写明仔细的章程。荀或提供给刘泰的第二个方案,就是将祖教的捐增彻底纳入户部,由户部分出一个部门专门为其管理,如此一来,能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不足的问题。

不过若是如此,户部的负担就太重太重了。刘泰信得过荀或,知道若是荀或扛起这个担子,绝对不会出现任何纰漏,但荀或也是人啊!如今朝廷百废待兴,几乎所有重担都扛在荀或身上,而且最近荀或的身体也不好,刘泰怎么舍得如此?

压垮了荀或,最后哭得还是刘泰本人!

荀或提供的第三个方案,就是将所有捐款由祖教各分部自行管理和做账,其账目统一上交祖教总殿监察,每一笔支出,必须得到祖教分部当地各级人员的投票通过,至于钱粮的保管,则有当地的传道大主教和执法大主教一起管理!

这一个办法虽然看上去简单、明了,但其中却有很大的问题,那就是根本没有监督人员和一个系统的程序!若只交给传道大主教和执法大主教管理,那不是彻底乱了套了?万一各部分部都来个中饱sī囊,那么祖教将会真得变成一个肮脏无比的地方。

别以为中饱sī囊不可能,要知道,这些所谓的捐增数量相差非常大,而且就算少上一些,也没人知道,不可能每一个百姓捐多少钱都要亲笔签名和写明多少吧?而身为当地祖教管理人员的主教,完全有能力在这上面做一些变更……

钱从没有到他们手上,那么此事或许不会生,但一旦留在了他们的口袋里,他们自然会想从中抠出一点给自己,这是人之常情,所以说,荀或提供的三个方案,最后一个明显被划了个大叉叉!a。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