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乱麻(2 / 2)
黄文斌又敲了敲桌子:“虽然这消息还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有备无患,总是好的。明珠楼已经拖了十几年了,再拖下去也没意思。不如大家来登记一下,股份有多少,项目公司本身欠款有多少,我就把股份和项目公司本身的欠款还清。你们之间再怎么借款还款或者打官司,你们自己再商量好不好?”
“就怕有些人拿了钱就跑了。”蓝理光说。
“这个容易。”黄文斌说,“我可以建立一个信托基金,把买股票和债权的钱打到基金里面去,你们要打官司,要协商,要干什么都行。等你们全都弄好了,就可以根据最后结果从基金里面拿钱。”
“这个法子好!”杨金华说。
“似乎不错。”郑勇思也点点头。
这个就是淘宝的法子,卖家买家中间加一个中介。以前没有淘宝的时候,网络购物就是一场冒险,先款吧,买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骗了。先货吧,卖家又怕上当。淘宝出现以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买家把钱给中介,中介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再通知中介给卖家打款,这样买卖双方都能放心。
这些人之间债务情况太杂乱,而且恩怨情仇纠缠不清,所以互相之间完全没有信任。谁都想把自己的钱拿回来,又不想偿还自己的欠债,同时还怕别人拿了钱就跑。利益纠葛之下,就变成了一团乱麻。
但是还有很多问题,比如吴玉环:“你们再怎么说,我手里的股权就是不卖,就是要共享收益。一定要我卖也可以,两亿元拿去,少一分我都不干。”
也不止这么一个问题,“黄老板,我手头有一笔一千万元的借款,合同上规定了这笔钱可以转成股票,麻烦您算一下,究竟是连本带息钱多还是换成股票钱多。反正哪一种钱多我就要哪一种。”
“我这儿有些股份,可以换成债权。”
“当时我出租给明珠公司的机器在使用期间被损坏了,应该赔偿给我。”
“我是供货商,明珠公司有一大笔钢筋水泥还没付钱呢,当时说是给我分股份,现在应该兑现承诺,或者还钱也可以,利息要按照最高的算。”
这个公司真是麻烦,黄文斌叹了口气,“所有号称自己有未兑现股权的人都来登记,股权和债权要二选一的,登记的时候就要选好。至于哪一种更高,你们自己算,决定下来了就不能再更改。”
“我的股权有法律保障!”那些人顿时不乐意了。
“我的也有。”黄文斌说,“我现在是要全面收购明珠大楼,收购毫无疑问是牵涉到所有股东的重大事项,在此期间,我可以申请股权冻结。等我收购完了,你们再跟我要股权,我完全可以拒绝。”
“我要去打官司!打到地老天荒也不怕!”又有人说。
所以就是麻烦,打官司打官司,一进法院,光是走程序就要好几个月。况且是这种大额财产官司,是青海发生在十几年前,光是调查取证都要忙乎好几年,再加上初审二审什么的,可真是旷日持久。也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打官司,除了让律师赚钱,原告被告都得损失大笔钱财。
“其实我只不过是一个提议。”黄文斌说,“既然大家不能达成一致,那就当我没说过好了。”也不知道上辈子那个公司是怎么办到的,居然硬生生的这么复杂的局势梳理清楚。是以势压人呢,还是黑白两道通吃?
此话一出,顿时有人急了,“黄老板你别这么急啊,有什么事慢慢谈。”
别的人也帮腔:“老刁,你胡说八道什么,打官司打官司,以前我们打的官司还少吗?你哪一次赢了?还真以为法院里面有包公,会帮你伸张正义啊,那帮法官律师还不是想要你的钱。”
“什么伸张正义,明明是无理取闹!”
“去法院告状这是公民权力啊,怎么能说是无理取闹呢。”
“那好啊,明天我就去法院告你,你欠我的钱那没错吧,到时间了还没还,也没错吧?先申请把你的财产封了,不过是出几十万费用啊,我出不起吗?谁不让我告,谁就是无理取闹”
“你这么说就是要撕破脸?”
“你有什么脸?当年我入股你那公司,说好赚了钱一人一半。你是怎么做的!悄悄把钱调出去,愣说一分钱没赚。”
“这明珠大厦可把大家坑苦了,好容易黄老板要来买,你们还这么吵来吵去,像什么样子。到时候黄老板真不买了,大家拿着股份能干什么。现在不卖,还能留着过一辈子吗?”
“要买可以,出价得公平,这么大栋楼,卖出去就能赚好多钱的啊。”
“是啊,15才卖两亿,这价钱很便宜了,算下来整栋一共才十三亿呢。”
“不能这么算吧,还得把欠债加上去。”
“加上去也才十五六亿,我们这栋楼真卖出去,也不止这个数了。附近的大厦起码也有一万五一平方,我们这大厦也差不多十万方了。”
“哪有,明珠大厦一层才三千平,二十七层加起来七万两千平,一平一万五,也就是十亿左右。再说我们大厦这种情况,建了十几年都没建完,人家肯定觉得风水不好,价钱还要更低。”
“我们是卖家,怎么能说自己不好,大家应该一条心抬高价格。”
“你们有股份的是卖家,我们是等着你们还钱的债主,谁跟你一条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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