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不舍(2 / 2)
新月生性聪敏好学,从前些许认得几个字,也不是一点基础没有。这番学上手,一个认真教,一个用心学,相处的很是融洽。
陈旭日用惯了钢笔,自幼学的用的都是简体字,而这时代用的却是毛笔,书上一水的繁体字。
看书时还凑合,大约都能连成句读下来,轮到书写时却着实费了工夫。
打去年就开始练习,到现在写在纸上的字,勉强算是差强人意,字体风骨什么谈不上,大概的框架轮廓总算能写得出来了。
不过他教新月,常随手捡根细木棍,在花坛前的泥地上书写——他用这个比毛笔可熟练的多。虽是教人,一方面自己也巩固了繁体字的熟练度。说来惭愧,直到现在,陈旭日暂时还做不到抛开书本写一篇文章,其中必然要出现一些个错别字。
比起写字默书,新月对数字更为敏感。
袁珍珠做月子,家里一应日用,陈旭日都予以过问,日常开销上他采用了阿拉伯数字书写计算。
说实在的,陈旭日不知道阿拉伯数字是什么时候传进中国的,只知道现在为止,他还没见过用这种数字做统筹计算的。桐月习惯了老的方法,倒是新月对这种新型的计数方式充满兴趣,常常一有时间就琢磨加减乘除的数字游戏。
陈旭日亲自去书堆里翻了翻,拣出几本相对比较简单的书拿给新月,“以后我不在家,你也别把书本扔下,这上面许多生字我都标了拼音,以后就靠你自己自学啦。”
在陈旭日看来,做个目不识丁的文盲是可耻的,以新月的资质,若在现代社会,一准是个大学生的材料。桐月年纪大了,而且婚期定在五月,待嫁的大姑娘,静不下心也没那许多工夫去学习。
他不知道,读书识字对新月的未来有没有帮助,但一技在身,总没有害处。他挑出的那几本书,他自己为了学习繁体字方便,上面注了许多拼音帮助学习记忆,而拼音法他大概都教给了新月,正好合适小姑娘拿来自修。
“大少爷……”新月泪珠在眼眶里打转,紧紧抱着书,声音都哽咽了,“我舍不得你走,不然、不然我去求夫人,让我跟在你身边伺候?”
陈旭日摇头道:“我能照顾好自己,这番陈伯送我南下,家里边已经少了一个人,再过不久桐月姐嫁人,我娘那边还需要你里里外外帮着张罗呢。我这次离家,也不定去多久,说不得隔上一年,明年就回来了。”
桐月推了新月一把,道:“好了,快把眼泪收收,怎么说哭就哭了?这里是大少爷的家,他总会回来的。大少爷给的书,你收到自己房里仔细放好,这会儿老爷夫人吃的差不多了,你赶紧去看看,把碗盘辙到厨房去。”
新月咬了咬唇,一跺脚,出门自去了。
桐月给陈旭日收拾行李。收着收着就住了手,红了眼圈道:“大少爷长到今天这么大,就没离开过北京城,这冷不丁突然就要你一个去那么远的地儿,老爷可真狠得下心……”
抹了一会儿子泪,叹几口气,没奈何,又接着收拾。
拿起哪件家伙什都觉得要带在身边才得便。
睡惯了的枕头,新年刚缝的被子——去年冬,天气格外冷上些,封门的大雪都落了好几回,大少爷的被子还是她熬了几个晚上做就的,单那棉花就厚厚絮了好几层,盖在身上又厚实又暖和。
还有文房四宝,砚台也是用熟了手的,素日常看的书一大堆,就说这次去怕是要长住,再短也得往年里数,带上哪本撂下哪本都作难。
还有衣服……
打开箱子,春秋的长衫,夏天的薄衫,冬天的夹袄……带多了费事,带少了不够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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