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大哥法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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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反手抓向木狼胸前的衣服,冷声笑道:“我虽然打不过你,但是也还达不到在此事上作弊的程度,请你小心接招吧。”

木狼凑过来和我说话时,也没想到我说打就打,由于距离隔得太近,想要招架闪躲时,有些慢了,被我抓住胸口。

木狼的脸顿时一红,我的动作如行云流水般,丝毫不加以停顿,如水银泻地般地流畅,我的左手抓住他的衣服向上一拎,右手一托他的身体,把他举了起来,就像要把他摔出去。

木狼身在空中,不知何时已经拔枪在手,枪口正对着我的眉心。我顿时呆住,一动也不敢再动,怕我无意识的动作再引来木狼的手枪的走火就不值了。

木狼也真得够狠的,说了性命相搏的话,还真的不管不顾了,连手枪也搬了出来。

木狼冷哼道:“放我先去吧,大哥,你刚才已经死掉了。”

我哈哈一笑,作势要把木狼放下,放到胸口时,木狼的枪稍微偏了一个方向,已经远离了我的要害部位,我的恶作剧之心顿起,只要是刚才的一腔怒气还没有发泄出来,憋得我实在难受。

事后我用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再想,要是我当时没有那个念头,事情会这样发展呢?也许事情的发展不会变,也许却会完全不同,都是不可想象的,这到底是一个定数,还是一个偶然,我想我永远不会知道了。有一个名人说,世界上没有偶然,只有必然。

我把木狼放到胸口时,双臂一震,把木狼抛飞了出去,木狼平平的飞出,正撞在对面的墙壁上,木狼落在地上后,半天没有爬起来。

我心中的怒火消了一大半,此时也觉得有些过份了,这样对木狼是不是有些不太公平呢?

今天我的火气较盛,所以刚才才靠偷袭得手,又用诡计将木狼摔得半死,实在是有些胜之不武,不过,打架向来是兵不厌诈,处处应该以先机为要,最后的胜利者,才是真正的王者,而根本就不管你用了什么方法。

成王败寇,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即使你本来是一个流氓,在你成功以后,也会被尊为圣人的,比如朱元璋和刘邦等等,就是此中的佼佼者。所以,我当时还有一些内疚,但不久就消失了。看来,我还真的具有做小人的资质呢。

我见木狼好久都没站起来,莫不是出了事吧,照理说,凭木狼的功夫,是不应该的,但事情就怕有万一。

我再看恶龙的其他人,全是一幅想靠过去,却又不敢靠过去的样子,好形有什么顾忌一般。

有的人更是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不时地向我指指点点。这时,刚才那个大汉凑了过来:“大哥,快过去看看总管怎么样了?”

我也怕出事,于是点点头走了过去,刚弯下腰时,木狼鬼魅的眼睛出现在我的面前,当然,不可例外的还有那把枪。

我刚一张嘴,还没来得及说话,陡然察觉到一阵剧烈的震颤传来,让我的身子不自然的抖动了一下,随即,一股危险的信息疯狂的涌至。是地震,还是……

我还没得及反应过来,又是一声巨大的响声伴随着一阵更剧烈的震颤相伴而来,我脚下一滑,压在了木狼的身上。

木狼的枪响了,子弹斜窜进我的肩膀,一直穿了过去,带起了一蓬血雾。

我咬牙忍住,没有叫出声来,木狼有些惊慌的说:“大哥,我不是故意的,是手枪在走火,大哥,你没事吧。”

我听到木狼的声音有些发颤,心中暗自得意:“没想到你也有惊慌的时候,真是好极了。我想笑时,嘴角一动牵动了肩上的伤口,冷汗顺着额头流下来,肩头上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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