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金龙撞壁~~~~第二百七十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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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风真得是好冷,吹在身上,寒冷几乎能深入骨髓,所有的人都打了一个冷颤。狂风来得快,去的也快,几秒钟的时间之后,狂风就像来时的神秘一般,又神秘的消失了。

我们正在奇怪,突然天上乌云漫布,黑压压的遮住了整个天空,我一惊,难道是黑龙竟然没死,又卷土重来吗?还是又有另外的一条黑龙出现了,要是真的再有一条黑龙的话,我敢肯定地说,我们这些人都得死。

所有在场的人也无不惊骇,只能呆呆的看着天上,却没有丝毫的办法,他们虽然都是高手中的精英人物,但是在这种超能力的范畴之内,他们只是掌握了一鳞半爪,还是不能和超能力对抗的,这就是他们的悲哀。

天空被乌云刚刚遮满,一道锯形的闪电闪过之后,“喀喇”一声闷雷轰隆隆的响起来,狂雨顿时倾盆而下,撒落在了我们的身上。我们都被大雨浇蒙了,谁也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所以,一动也不敢动,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大雨遮蔽了,什么都看不清。

我忽然觉得天上有异样,急忙抬头看向天上,暴雨打在我的眼睛里,有些隐隐的刺痛,但是我还是坚定的忍住了,在天上搜寻着。

终于,我在天空中发现了异常之处,只见漫黑的天幕上,忽然触现了一条金色的小龙,那小龙实在是太小了,所以有点看不清晰,只能看到小金龙在天上不住地蜿蜒盘旋着,像一条金色的蚯蚓,正在向这边飞来。

我牢牢的盯这小金龙看着,小金龙在我的眼里是越来越大,不一会儿,已经成了一条十几米的巨龙,蜿蜒盘旋我的头顶。其他的人都没有发现,他们不知道,自己已经大祸临头了。我保守的估计,那条金龙的力量,应该是黑龙力量的十倍以上,这是最保守的估计。

我暗暗提起金龙气,准备在最后的时刻,进行致命的一击,至于能不能成功,就不知道了,但是,即使是死,我也要死得轰轰烈烈。

正在我严阵以待,精神高度紧张时,那条金龙冲了下来,但是并不是冲向我,而是冲向了那座山壁,就是老者得坟上面的山壁,我们已经隔得很近了,我能够看清金龙身上的一个个冰盘大小的金鳞。

“轰隆隆……”随着一声闷雷,金龙的头正撞在山壁上,竟然将山壁撞塌了,轰隆一声,整个山壁化成了粉末,和着雨水流了下来。

金龙撞壁的时候,因为气势实在是太剧烈了,所以我的眼睛不禁得眯了一下,再睁开眼睛时,眼前的金龙已经不见了,我急忙抬头去看,只见遥远的天际上,还能够看得见金龙的一点隐隐约约的的影子。

我的眼睛眨了一下,再看时,金龙的影子也不见了。随着金龙的离去,雷声和闪电都不见了,大雨也停住了,天上日月星辰重新升起。

一切重新地变得安静起来,一切来得实在是太突然,而消失得也够快,要不是地上和我们身上湿淋淋的,我们能以为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暗叹了一声:“果然是龙从风雨,此话一点不假。”除了我之外,没有人注意到那条金龙,所以他们除了议论一些这雨来得奇怪之外,也没有说什么。

既然雨停了,我们也应该以来完成自己未完成的事了—替老者安葬。

但是,当我的眼睛望向深坑之时,我们不仅惊呆了,只见我们位老者挖出来的坟坑上面,已经出现了一座巨型的坟头,看上去就像是那座山壁一样的高大。

所有的人也都惊呆了,议论的目标从雨又转到了坟上面,但是,他们也讨论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我却知道这其中的缘故了:“天葬,这是天葬啊,老者得言行竟然感动了上天,让天上的金龙都来替他丧葬,真是死也幸运了。”

关于天葬的传说,在历史中有很多的说法,比如一些少数民族中,人死后,都要把人放在一处高绝的山顶上,任秃鹫任意取食,这是一种天葬,不过这种天葬的方式并不神奇。最神奇的是,在历史有一个传说,和老者的安葬的情形很相似。

那个传说就是,在明朝的时候,朱元璋的父母死时,就是狂风大作,暴雨狂肆,和眼前的情形很是相似,几乎可以算是历史的又一次重演。

后来,朱元璋做了皇帝,就是有名的洪武大帝,照这个故事来看,宏立以后的发展还真的是让人期待呢。

众人除了啧啧称奇之外,并没有什么更加出奇的议论。我看了看宏立,安葬的时候,宏立并没有落泪,身子连刚才的狂风暴雨,都没有对宏立造成任何的影响,只是在那里呆呆的望着坟头出神。

宏立的一只手,紧紧地握着我的衣服的一角,好像怕我飞走了的样子。

宏立的这个不经意的小动作,让我感到了压力得重大。我知道,在宏立的心里。我已经成了老者的替身,宏立已经开始从我的身上需吸取力量了。

宏立还是一个孩子,他需要的是一个支柱,我能够做到吗?

我伸出左手看了看,黑色的魔琴安静得躺在我的手心中,我忽然心血来潮,很想为老者弹奏一曲,但是,魔琴怎么样此能取下来呢?要是魔琴能够任意的让我施展多好。

刚想到这里,嗤的一声,黑色的魔琴已经出现在我的手中,横担在我的膝上。我心中大喜,原莱魔琴竟然和我有了心灵挂沟通的能力,任我的心意出现或者消失,真的是太棒了,这个意外的发现让我有些欣慰。当然,这也难怪,魔琴的本身是恶灵王,当然能够和我沟通了。

我在心里叫了一声:“恶灵王,你在吗?”

恶......

灵王说道:“主人,我随时都会在你的身边。”

我拿着魔琴站了起来,看了看身后的人,他们都静静的站着,表达自己深刻的怀念和忧思。我转身对宏立说道:“宏立,我想为老人人家弹奏一曲,表达一下我的心情,可以吗?”

宏立点了点头:“全凭大哥。”

我把手指轻轻发的放在魔琴上面,手指刚微微一动,悠扬的琴声便飘了出来,飘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面。

我不会弹琴,以前更是从没有接触到过这些东西,我所弹奏的是我的心情,我把深深的怀念和痛苦,全都融入了琴音里面。古人高山流水,遍访知音,我今天也用琴来表达我的感怀。

我弹得很深成,让所有听到的人,全都想起了自己的伤心往事,无不落泪。

宏立终于“哇”的一声哭出来了,泪如雨下,眼泪哗哗的流下来,落在了下面的土地上。

这时,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随着悠扬的琴音,我的手腕处一动,黑枭和紫鹰从双色手镯里面飞了出来,在我的面前不住的飞舞着。

黑枭好像一只狼,却比狼的身体要大得多,可以用庞大来形容了,浑身的黑色皮毛闪着乌黑的油光,比莴笋、第一次在战神点见到的时候,好像长大了很多,两只眼睛不时地发出烁烁的寒光。

紫鹰长着一张老鹰的嘴巴,却有着狮子的身体,身体的两侧是两个紫色的翅膀,正一扇一扇的,在半空中翱翔,一身金光闪闪的皮毛,直晃着我们的眼睛。

我心中奇怪,我没有激活太极点在,怎么他们就出来了,而且还没有经过我的呼唤,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啊。

《第二百六十三章》黑夜降临

我急忙问恶灵王道:“这是怎么是回事?”

恶灵王说道:“主人,黑枭和紫鹰,在前段时间,已经举行过认主的仪式了,从现在开始,主人可以在需要的时候,随意的召唤他们出来,以保护主人,它们的能力虽然还不能和我想比,但是,它们也算是神兽中的极上品了,以后,在主人的调教之下,因该还会进化的,在危急的时候,助主人的一臂之力还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我今天并没有召唤他们出来,这是怎么回事?”我好奇地问道。

恶灵王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他们没有奉令而出,其中一定会有着极大的深意的,主人能够和他们进行交流吗?”

我试了一下,用心灵去呼唤怪兽,但是怪兽还是没有任何的反应,就说道:“还不能进行交流。”恶灵王说道:“那就是了,主人目前只能指挥他们,但是还不能交流,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进化到和主人心灵沟通的能力,到了以后,他们进化之后,就可以了。现在,他们保住主人还是一种本能的宿命,是深深的烙在他们的心里的一种本能,几天他们凭本能出现,一定会有原因的,主人不必奇怪,他们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对主人有利的。主人,没事的话,小人先告退了”

我说道:“我明白了,你先休息吧,我会密切的关注事情的进展的。”

两只怪兽的出现,引起了众人的骚动,我急忙安慰他们:“这是我的护身神兽,你们不用害怕,它们不会伤害你们的。”众人这才放下心来。

黑枭和紫鹰盘旋了一阵之后,又化成了两道轻烟,进入双色手镯去了,随着两只怪兽的回归,一家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百多年来,没有黑夜的天外天。那夜幕忽然很神秘的降临了,伴随着琴音,翩然而来。

星辰升起,月光皎洁,银白色的月光开始照耀着我们。

但是有很多的人,没有注意到这一个变化,悠扬得琴音,已经很让他们着迷了,他们听得很动情,已经深深的坠入了其中,不能自拔了。

我自己都没有发觉的是,在我弹琴的时候,几道黑气从我的黑色魔琴上面冒了出来,慢慢的融入了黑暗的天空之中。

同时,我也没有发现,在宏立深深伏下的身上,也同样缓缓的飘出了淡淡的黑气,和魔琴上的黑气是一样的,两种黑气渐渐的融合在一起,就那样慢慢的变成了黑夜。

我是第一个发现黑夜的存在的,所以我惊讶了一下,琴音猛地一变,发出了几声尖锐的嘶鸣,惊醒了沉醉其中的众人。

人们用惊奇而欣喜的目光发现,他们已经置身于夜幕之中了。

一时间,人们是多么的高兴啊,他们又蹦又跳地,但是,即使是面对这样巨大的变化,我们也没有动,黑夜即使来了,也抵消不了我们心中的痛苦。

一个中年男子来到我的身边说道:“老大,我们该回去了,天色已经不早了,夜里实在是太凉了。”

我点了点头,左手一张,魔琴消失在我的手心里面,看不见了,我站了起来。众人一见我站起来,猛然间全部跪下道:“老大,你的能力真是无边无际啊,你先是给天外天带来了光明,接着又给天外天带来了黑夜,老大,你是我们天外天真正的神主,你的功绩,我么一定会牢记在心的,如果以后老大有什么差遣之处,我们一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我好奇地说道:“黑夜是我带来的吗?我怎么不知道?”

中年男人激动的说:“是老大带来的,这绝对错不了。因为老大的魔琴是黑龙变成的,而天外天的永远的白天,也是黑龙设下的诅咒,是黑龙一手设计的,现在,黑龙已经被老大收服,并且放出了被黑龙吸收和控制在黑龙体内的黑夜,所以才说是老大给了我们黑夜啊。”

我见他们他们说的无稽,想要辩解几句,但是有不知道从何说起......

,于是也就默认了。

中年人又说:“老大,我们回去吧。”

我对他们说道:“你们先回去吧,我还要再在这里坐一下,你们快点回去把屋子和损坏的路建设起来。”

中年男人说道:“老大,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吧。”

我低声道:“我明白。”

众全都向走去,不多时,这里就剩下了我和宏立两个人。

我们就那么静静的坐着,陪着老者。就那么坐了一夜,一直坐到清晨冰凉的露水将我们惊醒,我转头一看,才发现太阳已经升起。

“宏立,我们回去吧。”

宏立顺从的站起来,又看了一眼坟土,就和我回到了小茅屋里。

我们的小茅屋虽然经过了严重的破坏,但是已经被众人恢复成了原来的样子,远远的看上去,几乎和原来的一模一样,如果说,还有不一样的地方的话,那就是比原来变得漂亮了很多。

我们刚走到院子里面,就听到小茅屋里有人在说话。是疯颠二怪的声音,我一听他们又在斗嘴了,心里一喜,他们可终于醒过来了。

他们昏过去这么长的时间,我可是非常的担心,虽然我和他们相处的时间很短,但是我非常欣赏他们直率的性格,还有妙趣横生的生活方式。

只听胖老头说道:“难道我们死了不成?”

瘦老头反驳道:“既然你已经死了,那么是鬼在说话啊?”

胖老头道:“虽然不一定是鬼,但是有可能是鸡,是鸭,是魔,是神,但是绝对没有可能是人。”

瘦老头说道:“那么,你又能够怎么证明你是鸡,是鸭,是魔,是神,绝对没有可能是人这个很难证明的问题呢?”

胖老头哈哈大笑:“正因为我现在还不知道我是什么,所以我不能证明啊,等我知道了到底是什么东西的时候,我就能证明了。”

瘦老头说道:“这就证明你还没有死,还活着,要是你死了的话,你就不会这么说了,要是你死了,变成了一只鸡,你更加不会这么说。”

胖老头大怒:“我为什么要变成一只鸡呢,难道变成一只鸡很好玩吗,我觉得还是变成一只狗好一点。”

瘦老头道:“因为你变成鸡是有原因的,你一直对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高明的问题搞不清楚,所以,你死了的话,一定会亲自变成一只鸡,去研究这个问题。”

胖老头大笑道:“哈哈,你错了,关于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我早就清楚了,也不是先有鸡,也不是先有蛋?”

瘦老头奇怪的问:“那是先有什么?”

胖老头说道:“你还真不是一般的苯,是先有你啊。”

瘦老头说道:“放屁,放屁,你先说说,为什么是先有我,我们的父母好像比你还大吧?为什么是先有我呢?”

胖老头说道:“好臭,好臭,你这不孝的儿子,你这么说,难道是说我们的父母比你还小吗?你这样说,我们的父母多么伤心啊?”

我和宏立听得一头雾水,也不知道这两个人到底在吵些什么,只是觉得他们好像一有时间就吵,就像现在,他们的伤势还没见好,就有吵得厉害了。

我在门口咳嗽了一声,就走进了小茅屋里。

疯颠二怪一见到是我,立刻欢呼起来:“老大,你回来了,真是太好了,我们在这里闷也闷死了,也没有人和我们说话,老大,你回来了,一定是陪我们说话的吧?”

说着,这两个人就要激动得坐起来。

《第二百六十四章》春天是什么

我急忙一摆手:“你们的病还没有好,千万不能乱动,快快躺好。”

瘦老头笑着对胖老头说:“你想得美,老大是何许样人,岂能陪你聊天?”

胖老头道:“你竟敢说老大不是人,真是太大胆了。”

瘦老头说道:“何许样人,难道就不是人了吗,难道我要和老大说是何许样鬼才行吗?”

我见他们又开始争论不休,急忙制止了他们,察看了一下他们的伤势,问道:“你们的伤觉得怎么样了?”

瘦老头说:“除了痛,没有什么感觉。”

胖老头说:“难道痛不是一种感觉吗?”

瘦老头说:“我只是说除了痛之外,你难道没有长耳朵吗?”

胖老头说:“那你直接就说很痛就行了,又何必只说除了痛呢,这不是画蛇添足吗?”

瘦老头还待争论,我急忙摆了摆手说道:“不要多说了,我看了,你们的伤势还很重,需要静静的休息才行。”

疯颠二怪一起说道:“老大,我们已经休息了好久了,还要休息到什么时候,这样下去,我们闲也闲死了,请老大帮我们想一个办法。”

我看了看了看两个人的胸口上,那里各有一个大洞,洞里鲜血淋漓,几乎可以看见心脏的跳动,是被黑龙的龙爪抓伤的,看上去,令人望而生畏,幸亏两个人有强大的异能护身,才保住了一条小命,要是换了别人,早就死去多时了。

我想说我不会,但是我又怕他们伤心,其实,我是真的不会,我又不是医生。但是我看到两个人恳切的目光,又不忍拒绝,就说道:“我试一试吧,就是不知道金龙气对这种伤口有什么效果?全当做一个试验吧。”

疯颠二怪笑道:“试一试吧,试一是又没有什么坏处。不能说,你一试我们就死了,或者是你不试我们也死了,所以呢,金龙气对我们没有什么效果,我们也知道,只是为了好玩而已。”

我一听有些不乐意了,这两个家伙也真是的,几分钟不到,已经把我的金龙气说得一钱不值了,我可是当金龙气看家的宝贝呢,我想说他们几句,但是又想起他们素来是如此的,也许并没有恶意,他们喜欢说,就让他们说去吧。

于是......

,我说道:“那么,我们就来试验一下。”

说着,我在他们的床边坐了下来,一手一个,分别抓住了他们的手腕,用手指发出金龙气,通过他么的脉关,把金龙气输入到了他们的体内。同时,我把眼睛闭上了。

宏立呆呆在一边出神,这里的一切的事情,已经与他无关。

几分钟之后,胖老头忽然咦了一声:“厉害,厉害,老大的金龙气果然是厉害啊。”

瘦老头也大叫起来:“哈哈,真的太好了,老大,我的伤口竟然开始复原了。”

我急忙睁开眼睛一看,发现两个人的伤口果然开始好转了,他们那可怕的伤口,已经开始慢慢的缩小,渐渐的变成了一个拳头大小,再过几分钟,又变成了茶杯大小。同时,伤口也开始了干燥,伤口的边缘已经开始了结痂,这可是一个好现象。

看来金龙气果然是万病都治啊,我开始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没想到我苏飞,竟然也没能够给人治病了,哈哈。

于是,我加紧了对金龙气的催动,金龙气开始源源不断的进入了他们的体内。

疯颠二怪的叫喊,也引起了宏立的注意,他凑过来一看,也惊讶的长大了嘴。其实,我们全不知道的是,金龙气能够治这么重的伤,纯粹是一种巧合,在别的地方,恐怕就没有这么见效了。

第一,是因为这里是天外天,对病人的伤口,本身就有着很好的促进的作用,所以,治疗起来,得心应手。

第二,是因为疯颠二怪本身就是异能高手,对自身伤口康复的能力,远远的大于其他人,再加上异能之祖的金龙气的支援,当然会有很好的气色了。

在我的全力催动之下,终于,在十分钟之后,疯颠二怪的伤势,完全康复了,虽然不是完全的康复,但是表面上已经看不出来了。

刚才他们还所以奄奄一息的病人,现在已经成了活蹦乱跳的正常人,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我几乎不相信这个奇迹是我造成的,等到证实是真的以后,连我自己都开始有点佩服我自己了。

看看伤口已经复原,我慢慢得停止了输送金龙气,把我的双手挪开,擦了擦头上的汗,退导了一边问道:“你们觉得怎么样,是不是好点了?”

疯颠二怪急不可待的跳了起来,用手在胸口上啪啪的拍了几下,觉得一点也不疼痛,两个人高兴起来,在地上凌空翻了好几个跟头,身手已经和以前一般无二了。

我看在眼里,也是自然高兴,疯颠二怪闹了一阵,才来到了我的身边,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谢谢老大的救命之恩。”

我急忙把他们拉了起来;“你们不用客气,我也就是举手之劳罢了。”

两个人心无机锋,心地纯正,见我这样一说,也就嘿嘿得笑了起来。

我觉得肚子有点饿了,才想起已经好久没有吃饭了,最后的一顿饭,已经不记得是在什么地方吃的了,于是,我就对宏立和疯颠二怪说道:“走吧,我们出去吃点东西。”

他们也都饿了,于是,我么就走出了小茅屋,来到了外面。只见那条宽阔的大街,已经重新修建起来了,而且,比原来的那一条,更加宽阔,更加长,也更加漂亮。

大街之上,人来人往,络绎不绝,正在纷纷的忙着修建房子。大街的两边,已经有不少的人把房子盖起来了,已经开始了试营业。

这房子盖的快慢,取决于盖房子的人的异能的高低,异能高的人,房子很快就能盖起来,象原来的的天外书馆的翻盖,就用不了十分钟就好了。异能低的人,当然,就盖得很慢了。

我们的小茅屋和大街之间,有一条窄窄的小路,我惊奇的发现在,在路边,已经看到了绿油油的小草,小草上还挂着露珠,显得特别的可爱。

我高兴的对宏立说:“宏立,你看到了吗,天外天的春天到了,大地春回,万物复苏,天外天终于要开始一个崭新的时代了。”

宏立紧紧地挨着我走着,他现在已经完全把我当成支柱了。我感到了一种莫大的责任,谁要是敢伤害宏立的话,比伤害我自己更加让我愤恨。

我以前,只有在父母、宝宝以及林倩和青文的身上,找到过这种感觉,现在,我也在宏立的身上找到了这种感觉,是不是,我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兄弟一样的看待呢?

在我的心底,答案是肯定的。

宏立见我问他,看了看路边的小草,奇怪的问:“大哥,我只是听说过春天,还没有见过呢,春天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春天吗?”我一时语塞了,用手向四处遍生的小草说道:“看到了吗,这些小草就是春天的象征,你要爱护它,知道吗?春天花会开,以后,你到了外面的世界,上了学之后,这一切都会明白的。”

我想起了昨天宏立表现出来的冷酷,觉得责任重大,所以,才借着春天,打算唤起宏立的童心和爱心,让他把冷酷抛掉,让他在未来,即使做坏人,也要做一个合格的,新世纪的坏人才行。

但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宏立在以后的发展,果然没有出现我的意料之外,我今天的说教,显然没有任何的作用。当然了,要想让第一天魔来拥有爱心,那可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好像在以后的发展中,除了我之外,宏立对任何的人,都没有好感。

《第二百六十五章》长枪重现

我们走在大街上,看到我们的人,都纷纷的向我问好,一个个恭敬的要命。

他们对我一来是尊敬,二来是害怕,我和黑龙决战时的情景,还深深的刻在他们的脑子里,恐怕一生的时间,都不会忘记吧。我很清楚在,他们的心中,我已经是一个传奇,......

是一个神话,而且,不但他们会用一生崇拜下去,还会经久不息的一代一代的口口相传的传下去。

众人见到活蹦乱跳的疯颠二怪时,更是满脸的充满了惊异,因为他们都见过疯颠二怪的伤势,当时有的人甚至断言:“疯颠二怪是活不成了,即使活了的话,康复的时间,也会在一年以后,或者说,根本几乎就会变成残废。”

所以,当他们见到疯颠二怪活蹦乱跳的出来时,怎么会不感到惊讶呢?不过,由于疯颠二怪的性格古怪,功夫又高,人们一向畏惧疯颠二怪,所以,也不敢过来问。

疯颠二怪却在不住地替我宣传着:“是老大治好我们的,老大是神医啊,老大厉害,哈哈。”

于是,人们看向我的目光,又多了几分敬畏。

我们来到一间刚修好的饭店里面,随便得点了几个菜就吃起来,饭店的老板,亲自在桌边伺候着。这个老板做的菜很是地道,虽然我们只是随意点的菜,但是,吃上去,却是鲜美可口。

我们吃完饭后,我才发现没钱付账,急忙问宏立:“宏立,我们还有钱没有?这里用什么做钱币,是人民币吗?”

宏立皱了皱眉说道:“我以前吃饭都是赊账的,这里么有什么钱币,只要你在他的帐本上,写上你的名字就好来了。”

老板也笑了:“是啊老大,别说在这里吃饭不要钱,就是要钱,我们也不敢收老大的钱,否则,还不被人骂死。我们开饭店的目的,就是要人们吃得高兴,只要他们吃得满意了,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奖励了。”

我很奇怪的问道:“既然你们做生意不是为了钱,那是为了什么?”

饭店的老板说道:“回老大的话,在我们天外天,所有的东西,都是随意的幻化出来的,所以,都是不值钱的,别的人我不知道,就说我吧,我之所以开饭店,是因为我最喜欢做菜了。以前在外面的时候,我们机会开饭店,没想到在天外天,我竟然达成了这个理想,真是世事难料。我想别的人都适合我一样的,在这里,大家都在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扮演着自己一生中最喜欢扮演的角色,这不也是一件十分愉快的事情吗?所以,我们这里九约定俗成的形成了这么一种规矩,虽然不是法律规定的,但是却是人人都会自觉遵守的。每个人都认真地做了下来,秋毫无犯。”

我说道:“既然是这样,每天吃喝玩乐不是更好吗,那不就是我们最终所追求的吗?难道就没人会这么做吗?”

老板摇了摇头:“没有,也许一开始的时候,会有人天天玩乐,什么事情都不做,但是时间长了以后,他就会觉得玩乐没有意思,只有在做事的时候,心里才不会空虚,因为这里人人平等,没有奴隶,也没有人想做奴隶主,所以不存在任何的权势的出现。这是天外天的游戏规则,其实也是整个个人类真正的游戏规则,其他的游戏规则都是虚伪的。”

我若有所思得点了点头,心中暗道:“原来,天外天才是真正的世外桃源,未来,世界大同,各取所需的梦想梅想到会在天外天实现了,而且他们过得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我郑重其事的帐本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一个个的名字,才是以后老板炫耀的资本,比很多的钱,更让人觉得自豪。

和饭店老板道完别之后,我们又回到了小茅屋里面。

夜幕如期而至了,天外天终于恢复了日出月落的正常的生活,我为这一切感到了高兴。

当晚,因为疯颠二怪也没有地方去,就住到了小茅屋里,反正那个小茅屋是经过特殊的设计的,暗中迎合着九元天罗微型阵,装下几万人,都没有问题,不用担心没有地方住。

夜里,我躺在床上,缺翻来覆去得睡不着,宏立就躺在我的身边。疯癫二怪躺在林我们不远处,还在不住地斗着嘴,窗外,月光皎洁,银白色的月光射进来,洒下了一片清辉。

不知何时,疯癫二怪已经闭上了嘴,进入了梦乡,身边的宏立,也在梦里不时地发出几声啜泣,想是梦到了老者。

我也觉得有些困了,刚要闭眼,忽然,我的眼前金光一闪,我一惊,急忙看去,但见我的眼前出现了一杆长枪,那枪遍体金黄,正在我的面前不住地旋转着。

这杆长枪,我是绝对的不陌生了,不但在梦里见过多次了,而且还在战神之殿中真实的接触过。没想到他又在天外天里出现了,长枪的出现,究竟的预兆着什么呢?

这时,长枪旋转着落在了我的手边,我伸手一抓,已经把长枪抓在了手里。

这还是我第一次真正的抓住长枪,长枪刚一入手,就觉得甚是温暖,枪身滑腻,握在手里,只觉得温润润的。长枪虽然很沉,但是我一只手举可以把长枪就起来,并不费力,而且觉得很舒服。

我把长枪举到了面前,正待细看时,忽然枪身一震,长枪竟然飞了起来,我来不及松手,也被带了起来,被带到了半空中,只觉得耳边风声响亮,刺得我的眼睛也睁不开,只得紧紧的闭住了。

几秒钟之后,风声停住了,我急忙睁开了眼睛,发现手中空空如也,长枪已经不知道到了何处去了。

再看了看四周,我发现自己已经不在那座小茅屋里面,而是到了一个很宽阔的房间里面。那间房子虽然很宽阔,但是里面什么都没有,更加奇怪的是,那间房子竟然没有窗户,只有一个很小的门,这倒底是什么地方呢?我怎么来到了这里?

房间的墙壁是洁白的,没有任何的装饰,看上去很单调,我在房间里面转了一圈之后,觉得无趣,就向着那道小门走了过......

去。

小门也是白色的,但是却有着一个金黄把手,我握住了把手,小心地拉了拉,没想到,门竟然应手而开了,我还以为,门是锁着的呢。

我很小心的把门推开,从小门里面爬了出来,由于门口实在是太矮了,所以,我只能尽量的弯下腰,才能够爬出来。

我刚一出来,就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我大吃了一惊,急忙抬头去看。只见我钻出来的地方,是一间办公室,在办公室里坐着几个人。其中有一个正好面对着我,那个人我很熟悉,正是在公安局里面审讯我的那个主审官,我再一看,罗副局长也在座,在罗副局长的旁边坐着一个中年男子,竟然是公安局长。

罗副局长,正在向公安局长汇报着工作,主审官正聚精会神地看着我出神,但是脸上并没有惊讶的神情,好像没有看到我一样。

我很是吃惊:“我怎么迷迷糊糊的跑到公安局来了,这不是找死吗?”

我急忙一转身,想趁这他们没有发现在我之前,逃回那个房间,但是,我太仓促了,一不小心,把一个花盆从花架上碰了下来。

“咣当”

花盆坐落在地上,摔了一个粉碎。

“唰”,办公室里所有人的目光,全都射了过来。

《第二百六十六章》隐身

我登时觉得全身一阵发凉,由于太过紧张了,全身的血液都快要凝固住了,头有些发晕,耳边嗡嗡直响。但是,我毕竟已经不是昨日的苏飞,现在,我光防身的神物就有好几件,大不了就和他们拚了,谁怕谁啊,现在的我,胆气已经很壮,所以,一阵紧张过后,我镇定了下来。

“咔咔”脚步声传来,我一抬头,只见主审官已经向我走了过来,我急忙向后一退,左手一伸,魔琴已经出现在了我的手里,我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只要主审官敢过来抓我,我就敢把他的脖子扭断,我现在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范我者必死。

但是,让我奇怪的是,主审官走到了摔破的花盆的面前,蹲了下来,拿起花盆来看了看,脸上露出了奇怪之色,又左右看看,嘴里不住地说道:“奇怪,怎么好好的花盆就摔下来了?”

罗副局长在那边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主审官说道:“局长,大概是刚才那花盆在花架上没放好,所以,掉下来了,我这就把它们扫出去。”

我心中好奇:“难道,他们竟然看不见我吗?好奇怪,难道我竟然隐身了?”

为了试验一下,我把手掌伸出来,在主审官的面前晃动了一下,但是主审官就当我的手是空气一般,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这下我证实了,原来他们真的看不见我,我高兴极了,差点叫出声来。

这时,从门外走进几个人来,我一看到前面的人,几乎叫出声来,因为,那不是别人,是和我有过一夜之欢的金琳。金琳的身后,跟着两个身穿便衣的中年汉子,一人身材高大,一人身材瘦小,正是金琳的两个保镖。

我心中奇怪:“金琳怎么到这里来了,没事乱跑什么,这里是一般人来的地方吗,这个丫头,真是不知得到天高地厚。”

虽然,金琳这个丫头平时对我是很凶狠的,动不动就又打又杀,拿刀动枪,但是,我还是对她比较关心的,再怎么说,我们也算是有过床第之欢了,虽然没有成功,但是,那也算是肌肤之亲吧,虽然我不知道金琳会怎么想,但是我很看重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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