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雨夜(1 / 2)
我想到了小倩。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叫小倩,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还记得我,但是在这个时候,我想起了圣凰浴城的这个小姐。我想得出来,她和小强的关系一定非同寻常。
本来我准备送黎雅回家,但是天空中还下着小雨,淅淅沥沥的,我就让王靖开那辆帕萨特送她回去。谁知道这丫头不给王靖面子,自己打车回去了。王靖看着我欲哭无泪,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我觉得如果我是女人的话,比较起来,王靖比我看起来还是要猥琐一些。当然这不是他的错,不过显然也不是我的错啊。
下点雨没关系,正好我可以试试林森给我搞来的这台雅马哈的感觉。油门一轰,坦率的说,那声音倒的确是很牛逼的。
一个人骑着一辆还算牛逼的摩托在雨中穿行,身后带过一道白茫茫的水汽,那种感觉还是很不错的。现在的时间大约是晚上九点到十点之间,街上灯火辉煌,车辆奔流不息。这就是都市的夜晚,夜晚永远比白天更绚丽,更妖冶,更动人,也更迷乱,同时也更晃荡不安。我喜欢这样的世界,现在还喜欢上了骑着摩托车在雨中飚过的感觉。这肯定是一个进步,因为我一向觉得这很不安全。
我没有直接去圣凰,而是把车骑到了圣凰附近的一溜大排档旁边。和金碧辉煌的圣凰比起来,这条街的大排档都像是一片可疑的阴影。我并没有把握找到小倩,一来她不一定还在圣凰,二来就算在现在也可能是上钟的时间。我只是找了一个小摊,炒了一盘田螺,要了两瓶啤酒。肖濛就很喜欢吃这些路边的小吃摊,可是我现在还不能叫她。
电话接通了,我突然有点心跳加快的感觉,说不清是为什么。小倩是个小姐,但也是第一个让我体会到男女之事的美妙的女人。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那一次在商场门口的偶遇,还有那一顿让我终生难忘的火锅,都已经久远得好像上辈子的记忆。她可能已经完全不记得我,和她比起来,我实在太寻常了。
直到我吃完了一盘田螺,喝干了两瓶啤酒,小倩的电话也还是没有人接。我叫老板再炒一盘田螺,外加两个土豆饼,这都是肖濛爱吃的东西,我准备打包带回去。最后一次,我打算电话再没人接,我就走了。
可是这世界上的事总是这样,就在你即将放弃的时候,情况又突然发生了改变。我该把这写成人生的座右铭吗?
“喂。”
隔了很久,我都已经不能确定是不是小倩的声音。我只是听出这声音有点潮湿,声音的主人像是才哭过。
“小倩?”我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打错了!”对方啪的一下挂了电话。她用的应该是个翻盖手机,这样挂机的时候啪的一下很过瘾,但是这样一来手机的寿命也会缩短很多。
打错了?我觉得应该不错,不过对方的心情可能不大好。
我又打了一个电话过去,这一次,对方很快就接了,我说:“小倩,你看看未接电话,我打了快一晚上了。”当然一个晚上有点夸张,但我至少也打了一二十个电话。
“你是谁?”对方似乎已经看到那么多未接来电了,所以,这一次她没有马上挂电话。
有问题就好,有问题就能把话题继续下去了。
我说:“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了,你对我说过你叫小倩,但我还没对你说过我叫什么。我们一起吃过饭,麻辣烫,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印象?当时我们是在一个商场门口遇到的,你那天穿白色的羽绒衣,是冬天。”我的语速不算很快,所以,我想她应该听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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