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前浪死在沙滩上(1 / 2)

加入书签

 处理s私文件时出错

十月初一,义军主力再次杀到西京。

因为连续作战,将士们都很疲劳,加上俘虏和战利品要处理,李虎下令休息三天,十月初四攻城。

虎烈第四正将斯乃都顺利占据镇川堡,李虎命令木桃李带着虎烈军第一军急赴长城一线,务必切断长城内外的联系,确保主力拿下西京。又命令高宝龙带着渤海军赶赴杀虎口、百道坂一线,拿下长城关隘,堵住辽军进入大同府的另外一条通道。

这天黄昏,李虎把萧特末、萧和尚奴、耶律庆纪三人请到了行辕。

三人在辕门外相遇,彼此目瞪口呆。萧特末做梦也没有想到萧和尚奴的武定军竟然全军覆没,而萧和尚奴以为西南军被围歼后,耶律马哥已经带着主力撤走了,他无论如阿也没有想到萧特末被俘了,所以他看到萧特末后,第一句就问“军队呢?”萧特末则反问,“你的军队呢?你不是在长青城吗?”

两人把各自的情况一说,顿时绝望,沮丧……大辽在女真人和汉人的夹击下,在君臣的血腥厮杀下,距离轰然倾覆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李虎很客气,亲自于辕门外迎接。萧特末三人都是第一次看到李虎,虽然他们知道李虎年轻不大,但看到他本人后,还是非常惊讶于李虎的年轻,由此不得不感叹英雄出少年,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这是李虎和完颜宗望、完颜宗翰{粘罕}等人的年代,他们已经被历史的潮流无情地吞噬了。

李虎热情款待,好酒好肉伺侯着。萧特末三人也豁出去了,即使保不住脑袋,也做个饱死鬼,放开心怀,大吃大喝。酒酣耳热之际。李虎问道:“三位有什么打算?是留在我这里,还是回到你们皇帝的身边?”

三人面面相觑,哪敢回答。李虎这是裸的威胁,留在义军就要给他卖命,否则。李虎要杀人了,但问题是,留在义军和反贼为伍。有前途吗?而且在心理上也很难接受,昔日高高在上的契丹贵族。一转眼做汉人的狗,这太不可思议了,接受不了,宁愿做俘虏,也不愿做汉狗。可是,李虎会收容他们这帮俘虏吗?

耶律庆纪咬咬牙。猛地翻身跪下,举手发誓,愿意忠诚于虎王,为虎王冲锋陷阵。发为了脑袋,什么尊严脸面都不要了,既然耶律余睹可以叛逃女真人,做女真人的狗,我为什么不能投奔汉人,做汉人地狗?我到哪都是狗,在宫帐里也不过是皇帝的狗。而且还是一条无足轻重的狗。今日大辽国祚已经旦夕不保,契丹rén dà难临头了。还是各找门路,先把生存的问题解决了再说。李虎急忙离席,亲自把耶律庆纪扶了起来,好言安慰,不过目光却在萧特末和萧和尚奴的脸上转来转去,渐渐露出一抹杀气。

到了今天这个时候,自己迫切需要契丹人稳定燕云诸州,安抚燕云一带地蕃族。招降了你们这几个大名鼎鼎的人,有你们做先例,等于向辽东宣布我李虎愿意不计前嫌,主动接纳契丹人和奚人,由此当然也愿意接纳所有的蕃族诸种,这样义军就能以最快速度在云朔一带站住脚,并且得到蕃族诸种地信任。

辽东不仅仅有汉人,还有很多蕃族,义军若想三分辽东,必须做契丹人的路子,汉蕃和平相处。一味杀虏排斥蕃族,最终结果就是仇人遍布辽东,汉人根本坚持不下去。他妈的义军能取得今日战果,至关重要地一点就是接纳了蕃族,汉蕃联手作战,否则义军早就困死大山了。

女真人能迅速崛起,走得也是同样的路子,他们接纳辽东所有的民族,汉人也罢,契丹人和奚人也罢,只要你投奔他,愿意为他尽心尽力地做事,愿意为他冲锋陷阵,他就给你丰厚的回报。

义军若想迅速崛起,若想在三分辽东格局中牢牢掌握先机,首先就要解决蕃族问题,蕃族问题不解决好,义军没有任何前途。对于大宋人来说,辽东汉人是汉蕃,是蕃族,对于辽东蕃族来说,汉人和大宋人是一样的,同属于炎黄子孙,都是中国人,所以辽东汉人两头不讨好,处境艰难,若想在燕云这块地方生存下去,唯一地办法就是靠自己,靠汉蕃联合,否则必将被大宋人和辽东蕃族左右夹攻,灰飞烟灭。

这一点李虎很清楚,无颜早在两年前就对他说过了,并且预言义军即使占据了燕云,也无法立足,而且警告他不要投奔大宋人,言下之意,你即使投奔了大宋也得不到任何信任,必定兔死狗烹,你要想活下去,只能靠自己。

契丹人立国两百余年,一国两制,王朝一度很强大,而女真人崛起的速度比射出地弩箭还快,靠得也是一国两制,辽东义军若想生存发展,也离不开这个一国两制,所以,李虎决定也走这条路,这是生存的不二法则。

耶律庆纪这一跪,一发誓,把萧特末和萧和尚奴逼上了死路。李虎眼神犀利,咄咄逼人,你俩跪不跪?不跪老子砍人了。

萧特末五十多岁了,鬓毛已经斑白。萧和尚奴的年纪要小一些,但也是过了五十的人。两个人非常痛苦,一时间万念俱灰,都想一死了之。

“你们的家眷是不是在燕京?”李虎冷笑道,“我只要传书各路,说你们率军投奔义军,你们还能保得住家眷的性命?你们的皇帝和耶律淳为了防止类似事情出现,必定诛杀三族。看看萧宝和耶律讹里野投奔,他们投奔女真人后,他们的家眷在哪?是不是埋在乱坟岗了?耶律余睹比较聪明,把整个部落带走了,你们皇帝想杀都杀不到,只好拿他的亲戚开刀。你们是不是想祸及三族?”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