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坂本乐市令(2 / 2)
牛车是公卿到一定级别才能乘坐的,马车根本没存在过,兴起传马役就是鼓励商人用马作为交通工具,自己有马和马车的最好,如果没有也可以租赁,同时还要重新兴起驿站,每隔十几里就修建一个用意住宿休息之用。
第四条,往返于琵琶湖流域的商人被要求到达指定的坂本城下町休息,作为优惠只要你携带的东西不多,在一驮马以下的货物则免除港口搬运费。
第五条,往返于城下町的商人,普请役,入城税,等常用税种一应免除,商业税,营业税则有条件的免除或免除一部分,这个是细川藤孝的问题,意思是安下心来在这里做生意,没人逼迫你干不喜欢的事情。
第六条,领内的德政令虽然施行,往来于城下町的商人会被城主保护,讹诈抢劫盗窃等一些违法事还是掂量做,被逮到了可能会砍头,另外你借钱,借米,或者租赁房屋等商业行为将被豁免在德政令之外,也就是说欠债还钱,德政令也保不了你。
第七条,是城下町的法律法规,不公平抵押买卖、混乱,喧哗,反抗城主的论调,只要被抓到将派出守护使追查,招惹是非的争执必须停止。
第八条,迁入厅内的手工业者,将有条件免除栋别钱,也就是看你对城下町的贡献,以及你的曰常信用等行为考虑是否免除。
第九条,博劳是牛马贩卖的意思,牛马贩卖必须到城下町指定地点来贩卖,乡下禁止私自贩卖牛马,这是防止贪利的农民把牛马流入领外,同时避免逃税逃避监管等问题发生。
这九条主要是打击与寺社,公家有勾结的座商,并彻底废除他们的特权,逼迫他们和普通商人一样做生意纳税,以前私下制定的规矩全部作废一切都得听他的,实质上彻底废除合会众的所有特权,夺取坂本所有商业税收权力及行政法令权力。
吉良义时对武家法令的理解也就一般般,大致看了下这乐市令里的条陈挺详细的,“嗯!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就照这个去办吧!”
回到坂本城还没来及歇息,山本勘助就找过来,对他说道:“馆主大人!滋贺、高岛两郡初步安定,三好家无力东顾,两郡的政令也是时候应该出台了。”
“师匠需要什么政令”
“劝农桑,兴水利,安定民心是守护之责。”
“这个不是劝农令吗没问题,交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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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话说这乐市令不是我胡诌的,完全是查史料,一点点琢磨着还原出来的,手头上的资料不太全面,没有把丰臣时期的乐市令统计进去,不过也应该够用了。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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