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五章:大出血(2 / 2)
这种血液留在身上太多不好,还是拿出去送礼吧。李忆心里暗笑不止,于是运足了气,不断搜索体内多余的血稠,然后强行引导到之间上。
血稠中含有脂肪,是很难移动的,要不是李忆的功力深厚,其他人还在办不到像他这个样子。
不过也因为血稠的浓度太大的原因,仅仅只在指头上开一小口的话,那是不行的。
为了救两位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必须狠心出点血了,事后如果她们哪一个愿意以身相许的话,自己也会坦然接受了。李忆想罢,于是将作为血稠转移终点的食指手指头放到了嘴里。
到这一步的时候,有些人就说了,这李忆为什么不用中指放血,却选择用食指放血呢毕竟食指在吃饭、写字的时候需要用到的啊。
挖槽!猪脑袋也会想明白的呀,这就是舍取问题了。你要是在中指上制造了那么大的伤口放血,将会影响以后的办事能力呀,女孩子们会十分不喜欢滴。
而且,老子的中指,很快就会有用武之地吧,李忆心里有这个超越时间的预感。
时间紧迫,李忆就不再意银了,于是深吸了一口气。
目光斜下的盯着已经放入口中的食指,眉毛抖一抖,显现出他此刻心里的不安。
一切李忆自残的事情就是咬舌头了,不过那没办法呀,毕竟是施法需要嘛,习惯了多多练习几下就可以接受了。
咬手指头的话,李忆也经常干,不过每一次都只是轻轻咬破一层皮的,好不容易才挤出一滴血来,这种疼痛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李忆要狠心咬,痛苦的咬,毕竟现在的敌人是三尸神,而李忆必须用自己都鬼神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的鲜血来请神。
因为神明之间,都是抱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态度来相处的,你要他们打个架是非常难的,和平年代让神明已经习惯了安稳,他们只习惯压制欺负弱小与他们的种族,噢,这和社会上某些群体的习惯是一样的。
所以必须要一个无法抵抗的吸引,才能请得动真的猛士。
李忆相信只有他大出血,就能请动某神的真身,降临鬼城!
“嗯……”李忆点点头,于是张大了嘴巴,露出闪亮的牙齿。
咔嚓!
“哇……”李忆惨叫一声。
“咦”三尸神都被李忆的惨叫声吸引住了,于是再一次将注意力转移到李忆的身上。
哗啦啦啦……
李忆的一只食指,被他自己狠心咬出一口大大的血洞,那浓浓的血(其中大部分是血稠),就像是冒出来的石油一般,溅到了布置好的三十三道石子符咒上,洒的好像泼上一层浓浓的朱红色油漆。
他能请到哪尊神明哪尊神明敢冒险来鬼城助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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