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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安部门在抓“五条禁令”的落实上宣传到位,措施有力,所取得的效果也是明显的。.广大干警和干警家属都深深感到,“五条禁令”是有效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近日,记者走访公安部门时,公安部门的同志都希望社会和媒体能够给他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某公安局刑警队的邢队长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吉林省通化县一个姓隋的派出所所长为了遵守“五条禁令”,有意避开了乡政府举办的迎春酒席宴会,不想此举竟引起该乡党委书记汪某的误解,结果这位乡党委书记找到派出所所长“兴师问罪”,并动手打了所长一记耳光。此事已惊动了公安部,也引起了吉林省政府部门的重视。目前这位乡党委书记已受到全县通报批评的处分。
首善之区治警任重道远
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的第二天,即1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即宣布提前实施“五条禁令”。当天北京市公安局连夜印制了5万张“五条禁令”警示卡,并在第二天发放到全局4.9万名民警手中,并采取逐级家访、谈心、给民警及家属写慰问信、发放警示卡、建立队伍明细帐、电话告知和录像补课等形式对民警进行教育、警示,还专门抽调民警,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局属各单位及刑侦、巡察、交管、监管等一线单位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同时,北京市公安局将2002年全年因酒后驾车肇事等被开除公职的9名干警的情况编成警示教材进行宣传,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宣传。
截止记者发稿时止,据北京市公安局提供的信息,全局未发现一起触犯“五条禁令”的事件。
但是,没有发生民警触犯“五条警令”的事件并不等于没有违法违纪的事件。
1月27日,人民日报所属人民网在经过核实后,播出了一则网友的来信《一个外地打工者在北京丰台被抓的经历》,讲述了这位网友1月23日被丰台几名公安人员抓去拘押三个半小时,最后他“服”罚交50元才被放回的经历。此文当天被新浪网转载。一时间,“外地打工者被抓”事件引起社会的巨大反响,两家网站当天即收到上千网友的反馈信件。.有不少网友讲述了自己在首都北京相同的遭遇。
事后,记者分别找到这两家网站的有关负责人士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他们分析认为,从这篇文章所引起的巨大反响看,北京在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上,确实存在着很多问题。
外地人员在北京被抓、被审讯、被罚的事时有发生。有一件事就发生在记者身边。同事小宋从山东老家给孩子请了个保姆,实际是他的表弟媳妇。去年夏天,表弟到北京来串亲,更为了看一看久未回家的妻子。他下了火车直奔小宋家,就在她家门口,让“北京警察”给逮着了。等他被带到派出所时,已经有不少人“在押”了。警察不让给家里打电话,不让给外面“通风报信儿”。说是早晨就能到家,怎么客人到中午还没有来呢?这可急坏了小宋一家人。大约到了下午1点多钟,有人打来电话说:“你们家一个亲戚被抓到派出所去了,赶紧去‘救’,晚了就送昌平(挖沙子)去了!”这是一个刚从派出所出来的人偷偷捎的口信儿。
小宋的爱人顾不得上班,驱车直奔派出所。.本想先问问情况,可派出所的人根本不接待。“人被抓到派出所,到底怎么回事,总该让家里人知道吧?”派出所的人被问急了:“别打扰我休息,不然把你抓起来!”小宋的爱人差点儿没给气晕过去。稍作冷静后,他知道来硬的实在是不行了,赶紧“曲线救人”。他给几个同学打了一圈儿电话,终于有一个人能跟派出所的领导“说上话儿”。不到十分钟,问题解决:放人了(无条件)!据这位表弟说,“北京警察”太欺负人,只要被他们逮住,有证件也没有用,一把给你撕掉,问你还有没有?“没有了。”“没有就带走!”不光警察欺负人,那些“联防”也欺负人,他就是先被“联防”抓住,后交给警察的。
据记者调查,北京市有很多“假警察”——治安联防员。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治安联防工作的有关规定,治安联防队的职责主要是协助公安部门或在公安派出所的统一组织下做好治安防范工作。但是,很多治安联防队员越权执法。当然很多情况都是在公安派出所的组织下进行的。.他们在一些违法违纪的事件中更是充当了“马前卒”。在记者的调查中,半数以上的人对治安联防员的印象不好,尤其是在城近郊区居住的人,认为“他们素质低”,“就能欺负外地人”,“自己不懂法,硬要执法,又常常干些违法的事”,“有时遇到警察中的败类,他们常常助纣为虐”,“也总给北京抹黑”…… 记者从北京市政法委获悉的情况显示,近几年北京政法系统每年投诉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都有几百件,受查处的干警也在百人以上。
公安机关是首都北京的一个窗口,如何打造首善之区“文明窗口”的形象,北京治警工作可谓任重而道远。
清除“害群之马”正当时
天下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人民警察绝大部分是好的,一部分是优秀的,但也有少数害群之马。”一位警界权威人士曾这样坦诚地评价我们的公安队伍。
正是这些“害群之马”腐蚀着公安队伍的肌体、毁损着人民警察的形象。.
2001年1月8日晚,陕西省泾阳县蒋路乡19岁女孩麻旦旦正在姐姐的发廊里与人看电视。突然,从门外进来两名男子,自称是派出所的,将麻旦旦拉到一辆面包车上,带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二人对麻旦旦轮流审讯,要她承认曾有“卖淫”行为。后二人又将麻旦旦吊绑在屋外的篮球杆上,殴打一整夜。最后麻旦旦被迫在“招供材料”上签了字。直到第二天晚上,麻旦旦才被放回家。后来,泾阳县公安局给了麻旦旦一份裁决书,裁决书上处罚的理由竟是“嫖娼”。后经咸阳医院两次鉴定:“麻旦旦仍是处女!”
这就是当时轰动全国的“处女嫖娼案”。
两年之后的2003年1月10日下午,在重庆市万州区打工的秦勇军、崔坤菊夫妇从和平广场上溜达一阵后,回到住处,被尾随而来的4个人“堵”在了屋里,后来又来了两个人。他们自称是“万州区公安局的”,强行将夫妻二人带走。夫妻俩被带到万州区龙宝公安分局刑警队办公室进行分隔审讯。“公安局的”逼迫崔坤菊承认在“搞卖淫活动”。崔坤菊反复说明自己与秦勇军是两口子,宁死不承认是“卖淫活动”。“公安局的”就对她拳打脚踢,直打得她神志恍惚。关在另一屋的秦勇军经反复说明自己和崔坤菊是合法夫妻,最后才准许他回住地拿结婚证。等他把户口本和结婚证拿来时,发现妻子已奄奄一息了。 这就是刚刚被媒体暴光、震惊全国的“夫妻卖淫嫖娼案”。
2003年2月10日,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辽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富龙、刑警支队支队长赵克木、白塔分局副局长王智、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控大队大队长申万才、公安局警察培训中心副主任赵宏伟、刑警支队阵控大队侦查员徐松、公安局政保科侦查员金明等7人被推到被告席上。这7名公安干警都是在强奸、嫖宿被判死刑的辽宁某企业董事长吕宗大一案中被“揪”出来的。此案由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派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富龙、赵克木、申万才、赵宏伟、徐松涉嫌受贿罪,被告王智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告人金明涉嫌徇私枉法罪移送审查起诉。
此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相信在当前从严治警的新形式下,这些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依法从严治警,是公安机关长期实施的队伍管理的根本方针。“五条禁令”是从严治警的新起点。
近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目前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共派出两万多个工作组近10万人检查指导“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的情况“声势大,震动大,效果明显”。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听取“工作组”的工作汇报后指出,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是抓好公安队伍建设的突破口,要努力发挥这项工作的辐射效应。“五条禁令”要抓住不放,要长期抓、人人抓,达到建设好队伍、树立好形象、履行好使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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