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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到处都是错别字:植树造零,白收起家,勤捞致富,选霸干部,任人为闲,择油录取,得财兼币,检查宴收,大力支吃,为民储害,提钱释放,攻官小姐。.

这年头,结婚叫入网,重婚叫一卡双号,婚外恋叫呼叫转移,情人多叫移动梦网,离婚叫销号,分居叫停机留号,女人再婚叫过户。.男人再婚叫补卡,互换叫联通。

这年头......

从现在曝光的一些警察违法违纪现象来看,警察队伍需要加大整顿力度,但这个力度不能超出有效范围,像公安部推行的“五条禁令”只适合警察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严厉管理,而工作之外,离开视线的警察我们很难对再继续进行约束,可以说是鞭长莫及。.对此,我们应该放弃把工作时间之内的要求再延伸到工作时间之外,可以改为工作时间之外希望他们能继续遵守“五条禁令”,如果发现警察在工作时间之外有违禁行为,可以作为我们对他工作考核的参考资料。我们需要被强制要求遵守纪律的警察,更需要有自觉性、能主动遵守“五条禁令”的警察。.

如果真想把警察“五条禁令”延伸到工作时间之外,可以推行警察个人自觉制度,他愿意在工作时间之外继续遵守“五条禁令”,这样比工作时间内的强制要求更合适,可能效果更好一些。

制定任何要求规定要从实际出发,不能脱离实际,凭主观愿望行事。警察在八小时之外已经成为社会普通成员,他有自己作为普通人的一般生活,这时候已经脱离被管理监督的范围,继续用“五条禁令”约束他们靠什么发现问题呢?当然警察的特殊身份使他很难真正成为普通群众,在八小时之外可以随时随地恢复警察身份,但这只是一种特殊情况的转变,正常时候警察还是以普通人的身份生活的。.

对于八小时之外的警察,我们不适合在用八小时之内的要求管理他们,但我们可以用希望来继续我们的管理,希望他们能在八小时之外继续遵守“五条禁令”,而要实现希望可以依靠警察的自觉性。公安部推行的“五条禁令”是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能使警察主动自觉遵守,我看要比强制推行这一要求有更好的效果。强制是无奈的选择,自觉才是我们所追求的管理目标,衡量警察队伍素质好坏不是看他们被强制的行为,而是他们自觉行为。

军警一兵创办的“反网络诈骗联盟”欢迎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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