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法官(1 / 2)
第三百零七章法官</p>
特赦令颁布之后。各地的官员们可算抓到了一条救命稻草,纷纷主动的向廉政公署上缴所收财物。</p>
当然了,他们绝不会承认自己收了贿赂,他们会说这些财物他们本来就打算上缴国家,至于所上缴的财物到底是不是全部,那就不得而知了。</p>
一个月的时间内,公署共收缴白银数十万两,明眼人都知道,这个数字远远少于实际的数额,但无论如何,这一场轰动全面的廉政运动,总算是收到了一定的成效,暂时告一段落。</p>
九人委员会宣布正式终结此案后的第二天,朝中就有人迫不及待的上奏折,说是九人委员会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理应就地解散,国家应当恢复正常的司法秩序。</p>
而曾纪泽的回应却打碎了他们的美梦,九月初,曾纪泽正式下旨,将司法公正委员会改组为大明中央最高法院,将九名法官任命为**官。并宣布他们将终生任职,只有退休或是主动辞职,方才任命新的**官增补。</p>
不久之后,曾纪泽又颁布了新的《大明司法修正条例》,对法院系统进行了改革。</p>
条例中规定,省法院采取三极制度,即省地方法院、上诉法院和省最高法院。中央除中央最高法院之外,将全国划为三十个巡回区,设中央上诉法院。</p>
地方法官、上诉法官将由当地民众选举产生,省最高法官、中央上诉法官和中央最高**官由皇帝直接任命。前两者一届任期四年,后三者享终身任制,并享有中央直接发放的高额薪水。</p>
法院脱离司法部,成为独立的国家机构。司法部分为廉政公署、中央调查署、海关总署、检察总署等多个直属部门。地方上,设省执法局、公路警察局等省一级警备部门,省与中央两级相互平行,互不隶属。</p>
将警察部门从内务部中剥离,归于司法部管辖,内务部改组为国家安全局、特警部队、海岸警卫队等多个准军事武装力量。</p>
新的司法修正条例,进一步将司法从行政中剥离出来,尤其是法官的权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除了皇帝之外,几乎不归属于任何政府机构指挥。</p>
曾纪泽的司法改革又一次引起了轩然大*,内阁会议上,包括李鸿章在内的三位总理都提出了反对。</p>
“皇上,法官独立于行政之外,权力实在是大得有点过分了。”</p>
李鸿章一改往常中庸的处事之道,第一个站出来反对。这也难怪了。当初九人委员会成立之时,他以为皇帝只是一起兴起,单为胡雪岩一案而设,岂知案子结了,皇帝非但不撤,反而变本加厉,将这实践彻底的付诸于实际当中。如此一来,就等于李鸿章这个总理的权力被削去了一大块,狗嘴里抢骨头,他当然不能轻易就范了。</p>
曾纪泽哼了一声,质问道:“朕给法官这么大的权,就是为了让他们不受你们这些官员干扰,公正客观的断案,朕实在不觉得这权力给的过分了。”</p>
李鸿章却道:“当今之计,国家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经济,倘若官府想施行一项事关大局的工程,而那些法官们却死咬着几条法律条文不放,非判决不可施行官府方面却无可奈何。如此一来,虽是依了法,但国家却损失了更大的利益,岂非因小失大。臣举这个例子。只请皇上三思。”</p>
曾纪泽起身,踱步于大殿之中,道:“殖产兴业,富民强国,此乃强国之策。但凡事都以利字当先,却绝非兴国之道。李总理以为损失白银万两是大,错判一案是小,但朕却觉得恰恰相反。纵观古今,放眼四海,任何一个强国,无不是法律严明之国。法律代表着国家的尊严,代表着子民对国家的信任,说白了,就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如果连灵魂都可以随时出卖,那么朕倒要问一问诸位,这个国家还有希望吗?”</p>
李鸿章一肚子的理由,被皇帝这一番话给堵了回去,一时间倒不知该如何应对。</p>
这时,主管经济的盛怀宣站了出来,笑道:“皇上依法治国,自然是没错的。不过臣觉得,提高法官的权力无可厚非,只是省下属的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的法官由民众选举而出,这个臣总觉得有些不妥。”</p>
曾纪泽坐回了龙椅,道:“盛爱卿觉得不妥在什么地方?”</p>
盛怀宣咳了几声,道:“老百姓他们懂什么法呀,大多数人都是趋利之人,要是让他们选法官。多半一定是选对自己有利的人来当。到时候选出来的法官,这断起案来怎么能公平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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